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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gdpr全文

时间:2022-07-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按贸易壁垒取消的程度划分1.优惠贸易安排优惠贸易安排是指在成员国之间通过签署优先贸易协定或其他安排形式,对其全部贸易商品或部分贸易商品提供特别的关税优惠,对非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则设置较高的贸易壁垒的一种区域经济安排。按照贸易壁垒取消程度划分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形式的基本特征及其比较见表12-1。部门经济一体化与全盘经济一体化是就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范畴、范围而言的。

(一)按贸易壁垒取消的程度划分

1.优惠贸易安排

优惠贸易安排(preferential trade arrangement)是指在成员国之间通过签署优先贸易协定或其他安排形式,对其全部贸易商品或部分贸易商品提供特别的关税优惠,对非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则设置较高的贸易壁垒的一种区域经济安排。如,英国与其自治领域成员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1932年建立的英联邦特惠制;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等建立的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这是一种比较低级的松散组织,因此有的学者并不把它看作是经济一体化组织的一种形式。

2.自由贸易区

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FTA)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行政上独立的地区经济体之间通过达成自由贸易协议,相互取消进口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但对非成员方仍然保留独立的贸易保护措施而形成的一种经济一体化组织。如,1960年由英国、澳大利亚、丹麦、挪威、葡萄牙、瑞典、瑞士、芬兰(1961)等国家建立的欧洲自由贸易联盟;1994年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建立的北美自由贸易区。由于自由贸易区对外不实行统一的共同关税,因此,不同成员国的对外关税差别很大,这就为非成员国的出口避税提供了可能。因为原产自非成员国的商品可以通过先进入自由贸易区中关税降低的成员国,然后再转入关税较高的成员国的办法来逃避较高的关税。自由贸易区需要制定统一的原产地规则。自由贸易区的原产地规则是非常严格的。例如,一般规定只有商品在自由贸易区内增值50%以上才能享受免税待遇,有的商品甚至被规定只有在自由贸易区内增值60%以上时才能享受免税待遇。

3.关税同盟

关税同盟(customs union,CU)是指成员国之间完全取消关税和数量限制,实现区域内商品的完全自由流动,同时对非成员国实行统一的关税税率而结成的同盟。二战后建立的比荷卢经济联盟和欧洲经济共同体等属于此种类型,它是比自由贸易区更高层次的经济一体化组织。

4.共同市场

共同市场(common market,CM)是指成员国之间完全取消关税与数量限制,建立对非成员国的统一关税,在实现商品自由流动的同时,实现服务、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的一体化组织。如,20世纪70年代由联邦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6国建立的欧洲共同市场;1981年安哥拉、布隆迪、科摩罗等19国成立的“东南非共同市场”。

5.经济联盟

经济联盟(economic union,EU)是指成员国之间不仅实现商品、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建立共同的对外关税,并且还制定和执行统一对外的某些共同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逐步废除政策方面的差异,使一体化从商品交换扩展到生产、分配以至整个国民经济而形成的一个有机的经济实体。如目前的欧洲联盟,它是唯一达到这一标准的区域性经济集团。

6.完全的经济一体化

完全经济一体化(complete economic integration,CEI)是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最高阶段。在这一阶段,成员国内部各国在经济、金融和财政等方面均实现完全统一,国家的经济权利全部让渡给一体化组织的共同机构,各成员国家不再单独执行经济职能,仅具有政治、军事意义。

欧盟制定的发展战略就是要实现完全经济一体化,然而这一目标要真正实现还有很多困难,随着欧盟成员国的不断增加,成员国之间经济实力的差距越来越大,实现这一目标的难度也将不断加大。从1952年欧洲煤钢共同体正式成立,到1965年的欧洲共同体,到1993年的欧盟,再到1999年欧元正式启动,欧盟在经济一体化的道路上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2000年5月12日,德国外长菲舍尔在洪堡大学发表演讲,提出“欧盟的终极状态”不应该是一个“国家联盟”,而应该是一个全面议会化的“欧洲联邦”的构想。2004年6月18日,《欧盟宪法草案》在欧盟布鲁塞尔首脑会议上获得通过。2005年5月29日,法国公民就《欧盟宪法条约》举行全民公投中,55.96%选民投了反对票,44.04%选民投了赞成票。法国全民公决否决《欧盟宪法条约》,欧盟政治一体化受阻。

按照贸易壁垒取消程度划分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形式的基本特征及其比较见表12-1。

表12-1 区域经济一体化形式的比较

(二)按参加经济一体化的范围划分

按参加经济一体化的范围来划分,可以分为以下两种形式:

1.部门经济一体化

部门经济一体化(sect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是指区域内各成员国间的一个或几个部门(或商品)纳入一体化的范畴之内,实现局部经济部门中的协调一致。如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美加汽车贸易协议等。

2.全盘经济一体化

全盘经济一体化(overall economic integration)是指区域内成员国间的所有经济部门均纳入一体化的范畴之内。例如,欧洲联盟内的区域经济合作便涉及几乎所有经济部门。

部门经济一体化与全盘经济一体化是就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范畴、范围而言的。全盘经济一体化可以采用共同市场,也可以采用经济联盟的形式,它并不一定等同于完全经济一体化,但完全经济一体化客观上必然要求全盘经济一体化。

(三)按经济一体化组织成员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划分

1.水平经济一体化

水平经济一体化(horizontal economic integration)是指由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同或接近的国家共同组成的经济一体化。例如拉美自由贸易协会、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欧洲联盟等。

2.垂直经济一体化

垂直经济一体化(vertical economic integration)是指经济发展水平、发展阶段差异较大的国家与地区间所组成的经济一体化。典型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如北美自由贸易区(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rea,NAFTA)中的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其经济发展水平、实力、阶段均存在一定差异。

应注意的是,水平经济一体化组织之间横向比较,是可以存在着经济发展水平的较大差异的。例如,南锥体共同市场的阿根廷、巴西、巴拉圭、乌拉圭,其经济发展水平及实力与同时期水平经济一体化的欧洲联盟各国相比,则有明显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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