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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会展业协会现状

时间:2022-07-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会展业区域性发展使行业协会在展览市场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因此,有必要对我国会展行业协会的现状进行剖析,为其进一步完善奠定基础。我国应当成立全国统一的会展行业协会。过于严厉的行政干预手段,不利于中国会展业的公平竞争,不利于中国会展业的市场化。现有行业协会分工不明确,职权重复,我国会展业行业协会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国会展业区域性发展使行业协会在展览市场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因此,有必要对我国会展行业协会的现状进行剖析,为其进一步完善奠定基础。

1.我国会展业行业协会起步晚、起点低。我国会展协会的发展滞后于会展业的发展。1998年北京国际会展协会成立,2002年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成立,2003年重庆会展业协会、杭州会展协会、江苏省会议展览业协会成立,2005年广州市会展协会、江西省会展协会、广西会展行业协会成立,2007年河北省会展协会、安徽省会议展览协会成立,2008年湖南省会议展览协会、太原会展协会、银川会展协会、海南会展协会、呼和浩特会展协会成立,2009年浙江省会展协会、武汉市会展协会成立等。区域性协会联盟有:2004年中国商业联合会会展联盟在天津宣布成立,同年中国东北中心城市会展联盟成立;2006年长三角城市会展联盟成立。由此可以看出,我国会展业发达的省市成立协会较早,二线城市较晚,区域性行业联盟也在有限的会展发达区域中形成。目前无论是省市协会,还是区域性联盟,其工作开展和职能发挥还差强人意。如何在政府的引导下更好地发挥作用,是目前和今后会展协会的主要任务,甚至可以说会展协会的发达程度在某种程度上将决定我国会展业的发达程度。我国应当成立全国统一的会展行业协会。在业务上,行业协会不应再仅仅局限于事务性工作,而应将行业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及自律协调作为协会努力的方向。如确立行业“游戏规则”即确立会展评估体系、市场准入机制、主办者的资质条件、参展商的行业标准、展会地点与频率、招展程序及各项费用标准、配套服务管理等事宜。

2.我国会展行业协会的设立。(本文对行业协会设立情况所采用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会展经济研究会、中国会展经济网及相关研究成果)我国会展行业协会设立分为不同的层次,有直辖市、省、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地级市、县级市目前还没有会展行业组织(参见表3-4),但省会城市以上具有普遍性。这与我国会展业发展水平呈正相关。

我国各地会展行业协会设立情况(表3-4)

3.会展行业协会法律地位不明确。政府过多的行政干预导致协会作用空间缩减。一些行业协会在发展过程中更多地是在政府部门的包装之下成为下达行政命令的工具,无法真正促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在协会组织的任命中,常常有政府的影子。由于政府的行政干预作用过于明显,使一些已经进入中国会展业市场的外资会展机构不能放手会展的组织工作;一些实力较强的民营会展机构,受审批制度影响,暂时无法单独组织会展。过于严厉的行政干预手段,不利于中国会展业的公平竞争,不利于中国会展业的市场化。

目前,会展市场的一些不规范、无序行为与市场分割,与没有一个全国性的行业自律组织、没有同一的行业规范有很大关系。比如具有怎样资质的单位才可以办展,参展商需符合什么行业标准才能入场,在同一个城市能不能连续举办同类展会,展馆能不能租给两个时间相近的同类展会等,导致展会的地点、频率约束机制缺位。现有行业协会分工不明确,职权重复,我国会展业行业协会有待进一步完善。全国会展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做出了有益的探索,2008年,全国会展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全国会展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会展术语、条件、环境、等级、评价、分级、管理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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