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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的发展完善

时间:2022-07-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出境旅游规模扩大,居民境外购物和代购国外商品正在日益兴起。种种迹象表明,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已经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同时,应该尽快制定形成发展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的整体规划,并及时出台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

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出境旅游规模扩大,居民境外购物和代购国外商品正在日益兴起。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奢侈品研究中心、财富品质研究院发布的《2013中国免税报告》,2012年国内居民境外旅游人数超过8300万,购物消费金额1020亿美元,人均购物消费约7300元,而且我国出境游人数和购物消费额都在以年均20%以上的速度增长。同时,我国居民境外购物的商品主要为皮具、名表、珠宝、香水、化妆品以及奶粉等奢侈品和日用消费品。在这个浪潮中,我国居民通过线上购买海外消费品的交易额约为600亿元人民币,年均增幅约为100%。

种种迹象表明,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已经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其主要原因:一是相较于传统外贸,跨境电子商务具有海量商品信息库、个性化广告推送、口碑聚集消费需求、支付方式简便多样等优势,并且直接面对的是全球,因而市场潜力巨大。二是对消费者而言,基于电子信息技术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人们坐在家里点点鼠标,就能选择自己喜爱的商品,就可以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轻松地将其从国外带入自己家中,其便利性让人们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未来有很大的信心。三是对企业发展来说,可以通过互联网的创新模式,从在线供应链中获取新的生命力和利润空间。从这个意义上说,跨境电子商务不仅可以成为我国外贸创新的重要原动力,也是实现我国外贸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

从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势头来看,一是可以扩大进口,解决顺差过大的问题。目前,我国贸易顺差过大,不仅带来了人民币升值压力,而且对宏观经济运行和国际收支也带来了压力,因此,采取措施扩大进口,有利于控制贸易顺差过大,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和争取良好外部环境。二是可以满足国内消费者的合理需求。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对海外商品的需求已经变得越来越大,而通过个人物品方式进行的贸易量也非常巨大。本来,有很大一部分的消费和税收有可能留在国内,但由于目前的客观环境,导致了国内外商品价格的巨大差异,消费者只能选择跨国消费。三是可以带来贸易增量。网络零售不仅是替代线下消费,还可以大幅度释放新增消费潜力。根据2013年3月国际研究机构麦肯锡发布的《中国网络零售革命:线上购物助推经济增长》研究报告,约61%的线上消费确实取代了线下零售,剩余的39%则是如果没有网络零售就不会产生的新增消费。目前,跨境电商主要解决的是国内买不到、低价的问题,是贸易增量。四是可以给予国内消费者高效便捷的消费体验。一般贸易从海外到国内,要经过出口单据、发票、箱单、运输等多个程序,其高成本与低效率无法满足国内消费需求。网络交易平台通过整合商品成交信息、用户支付信息、跨境物流信息打造一个服务于个人用户的全球网络直购平台,向国内用户提供透明、阳光和便捷的跨境购物体验。

从未来发展的趋势来看,一方面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不仅已经呈现出发展迅速的态势,另一方面现行的管理体制、发展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环境条件等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因此,为了推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健康稳定发展,需要从以下六个方面积极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和环境。

第一,加快制定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的规划和政策。当前,首先应该加强对我国发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重要性的认识和未来发展战略的研究,并把发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上升到我国新型产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并予以积极推动。同时,应该尽快制定形成发展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的整体规划,并及时出台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

第二,实施“保税进口,行邮出关”的税收政策。对企业实行新的税收政策,企业以货物方式申报进口,进入保税区进行保税仓储,待网络订单生成后,以个人物品方式申报出口,由企业办理申报并缴纳行邮税。该办法可以减少中间物流环节,提升物流速度,规范海外代购,满足消费者需求。由于行邮税平均税负较低,对跨境进口个人用品征收行邮税,有助于扩大进口量,更好地满足国内消费者的需求,并提高电子商务服务效率。

第三,进一步优化进口环节管理。从进口环节管理角度来看,要进一步清理进口环节的不合理限制与措施,降低进口环节交易成本。要加快自动进口许可电子数据与海关的联网核查进程,提高联网核查效率,实现科学监管、有效监管。要加快网上跨境贸易平台与海关数据对接,利用电子商务天然的对于资金流、物流、商流的掌控能力,与电子商务企业共同建立统一的标准和流程。

第四,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进口管理。要鼓励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设立采购中心、分拨中心和配送中心,促进跨境贸易健康发展;要支持企业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扩大相关商品进口。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流通秩序,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第五,加快推动进口与国内流通衔接。要鼓励支持国内流通企业参与国际贸易,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整合进口和国内流通业务,减少中间环节。要鼓励国内互联网企业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支持跨境电商业务发展。对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口商品,进入国内市场流通后,国内其他单位不再检验、检测。

第六,适当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在我国进一步扩大进口的背景下,应该根据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通过对进口商品结构的分析和梳理,探索适当降低部分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用品的进口关税,同时积极创造各方面的条件,进一步扩大零关税商品范围。

(原文刊于《上海企业》,201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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