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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拍挂利弊分析及网上交易

时间:2022-07-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随着我国矿业权市场不断培育,公开出让、有偿取得矿业权已占居了主导地位。本文将对“借鉴”或“套用”的三种方式在实务操作中的利弊进行分析,并提出“招标竞价”和“异地网上挂牌”两种可以尝试的方式,与大家共同探讨。在“招标竞价”现场会上,工作人员将参加“招标竞价” 的每一方都隔开,防止“招标竞价” 过程中竞买人相互串通或通讯联系。

随着我国矿业权市场不断培育,公开出让、有偿取得矿业权已占居了主导地位。其出让方式也不断成熟。目前我国矿业权公开出让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招标、拍卖和挂牌。在三种方式中,招标方式是借鉴建设行业的招投标办法而进行的,拍卖则是参照商务部门的拍卖办法进行的,挂牌借鉴了国土资源部门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本文将对“借鉴”或“套用”的三种方式在实务操作中的利弊进行分析,并提出“招标竞价”和“异地网上挂牌”两种可以尝试的方式,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矿业权价值与其他实物资产价值的区别

矿业权是探矿权和采矿权的统称,是勘查或开采矿产资源的一种权利,是矿产资源的使用权,而非矿产资源本身,人们针对矿产资源进行劳动而获得利益,对矿产资源的劳动需要权利的赋予,即所称的矿业权。实物资产一般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物体。二者的区别在于实物资产其价值可以直接估量。而矿业权的价值是通过判定矿产资源的价值而判定矿业权的价值。

(二)招标拍卖挂牌三种方式的利弊分析

1.招标方式

矿产资源大多埋藏在地下,不同于房产、汽车等实物资产那样在招标前买家可以估出一个比较准确的投标价格。投标人很难对矿业权估出准确的购买价格,所以在投标时经常出现盲目确定价格的现象,造成投标人之间投标价格相差悬殊,给评标工作造成极大困难,加之过程比较复杂,矿业权出让中采用招标方式的比例不高。

2.拍卖方式

矿业权拍卖是一种比较好的方式,可以真正做到公开竞争、当场成交,而且时间短,简便快捷。

缺点是需要有资质的拍卖机构操作。矿业权拍卖的结果通常情况下卖出的价格较高。有些情况下,受拍卖场竞争气氛的影响,为了竞得矿业权,连续举牌出现极高的竞争价格,落槌后竞得人往往后悔不已,拍卖出让矿业权比挂牌、招标串标的几率要小。

3.挂牌方式

该方式是国土资源部门出让土地使用权独创的一种方式,是一种省工、省力、行之有效的简便方式。其弊端是操作时间过长,公告20天,挂牌10天,需要一个多月。挂牌时间内出让方不能离人,实践经验证明,挂牌真正起作用的时间是最后一天。一般情况下,有经验的竞买人10天之内先去挂一次,报个名,到最后一天去竞争,因一般为价高者得,到最后一刻出高价即可,前面的9天无关紧要,但是给场外串标创造了可乘的时间机会,串标由于在场外的9~10天时间内,不易被发现。

(三)“招标竞价”和“网上挂牌”两种可以尝试的方式“招标竞价”和“网上挂牌” 两种方式是尝试性的创新方式,现介绍如下:

1.招标竞价方式

为了弥补招拍挂出让矿业权的不足,河北矿业权交易中心创造试验了“招标竞价”方式,并取得了成功。

此方式是深入分析“招标” 的投标方式和“拍卖” 的竞价方式的利弊后而设计的。

在“招标竞价”现场会上,工作人员将参加“招标竞价” 的每一方都隔开,防止“招标竞价” 过程中竞买人相互串通或通讯联系。

每方最多只限三个人在现场参加竞价。用三次投标的方式,每次投标后,工作人员现场揭标,公布每家的竞标价格。第二次投标是在前一轮最高价的基础上继续投标,低于前一次最高价的为废标,连续投三次,价高者得。在投标的中途允许退出。比如,认为第二次的最高价·128·

已经很高,超出了自己的承受价格,可以不再参加下一次竞标,其他投标人继续竞标。如两家以上第三次投的最高价相同,可以继续投至价格差开,同样价高者得。

投标竞价可以消除串通舞弊,可以将判断不准的矿权价位向判断较准的方向推动,同时避免因急于取得矿权而出现的恶性竞争,也能避免一次投标定乾坤,使真正买家失去机会。在竞标过程中,可以揣摩其他竞标人的心理,以较好的价位争得矿业权。“招标竞价” 方式比较柔和,涵盖了招标、拍卖的各类优点,值得提倡试用。

2.网上挂牌方式

该方式近于挂牌所规定的程序,只是在挂牌阶段竞买人在异地通过互联网进行。出让人按程序将挂牌的底价公布于网上,竞买人进行挂牌,出让人再将每次挂牌竞买人挂出的价格按时公布于网上,竞买人继续挂牌按价高者得方式竞买矿业权。该方法节省挂牌竞买人因到异地竞买消耗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可以防止或减少竞买人之间的串通。其不足是挂牌成交后不能当场签字成交,竞得人毁约无法控制,也只能通过多收保证金的方式进行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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