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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内容简要介绍

时间:2022-07-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写作结构及主要内容为完成研究目标,文章按以下顺序进行。第七章以行为金融学为出发点,结合心理学中的锚定及锚定值弱化现象,对主承销商定价行为分析。通过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的结合使用,较系统地总结了承销商在IPO市场中的各种行为。

(一)写作结构及主要内容

为完成研究目标,文章按以下顺序进行。

第二章从国内外学者对承销商定价行为、一二级市场价格情况的研究文献出发,对有关IPO股票承销商的理论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归纳出不同视角下研究的结论,同时对国内外文献进行比照,充分掌握本领域国内外的研究前沿动态,在此基础上,总结了国内学者在研究承销商IPO市场行为,认为需要进一步强化研究的传承性和系统性,在研究中急待创新突破。

第三章从研究涉及的承销商名词界定开始,首先对我国IPO市场承销商在进行新股承销时的心理、行为进行了分析,接着,对国内承销商在IPO融资中的功能、地位、作用和市场表现等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介绍,然后,概述了我国证监部门对承销商行为的约束,最后,系统总结了IPO承销法律体系的演变,为引出后文做好铺垫。

第四章对承销商选择IPO业务对象的行为进行实证统计,用近10年的数据分别从业务对象选择的地域性、行业特征和承销经验等方面进行概括总结,发现我国股票IPO市场承销商并不存在固定的业务地域,承销商本地业务完成量因地而异,不同注册资本的承销商对承销对象的融资规模不敏感,但承销商在承销业务承揽中多有专门的行业领域。在前文的基础上,文章还将承销商的不同业务行为特点上升到总体风格来概括总结,主要得出以下结论:我国IPO公司的主承销商在发行与承销业务中承销方式单一,承销IPO新股并没有考虑市场冷热来择机而行,不同实力的承销商对发行抑价程度影响不明显,多业务的承销商工作质量较低。

第五章从承销商的发行定价中包含IPO公司前三年经营信息量的多寡出发,针对不同年度、不同板块、不同股权结构的IPO公司,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我国近10年主承销商的IPO定价中所包含的公司业绩、公司治理、股权结构等信息进行检验,观察承销商定价行为的特点,实证结果表明,发行制度变革在短期内影响着承销商的新股定价行为,承销商的发行定价对于含国有股权的上市公司比较敏感,在上市定价中包含了更多公司经营信息,创业板信息含量较强,长期中,承销商的发行定价能够充分反映拟上市公司的经营信息。

第六章还针对不同经验的承销商,同样用主成分方法分析,将发行定价回归之后的残差标准化,以之与主承销商的自身特征联系,观察承销商自身特征如何影响主承销商对发行定价的判断,经过实证发现,不同经验的承销商对IPO公司的发行定价存在差异,从理论角度判断,其主要原因可能在于不同的承销商在定价时对未来预期赋予的权重不同。

第七章以行为金融学为出发点,结合心理学中的锚定及锚定值弱化现象,对主承销商定价行为分析。首先对锚定检验的方法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对承销商的IPO发行定价锚定行为进行解释,接着,对不同板块、不同年度的市盈率、市净率锚值进行了比较,对两者的锚定紧密性进行了判定,认为在实行询价制以来新股IPO过程中主承销商对股票的定价选择依然存在对市盈率、市净率的价格锚定现象,但不同板块的锚定目标并不相同,在此基础上,简要总结了主承销商在不同板块、不同年度的锚定特征。

在前文基础上应用行为金融学的锚定弱化现象对承销商发行定价行为进行了深入分析。列举了不同时期承销商在IPO定价过程中对市盈率、市净率锚定发生变化的现象,证明承销商的发行定价对初始锚点逐渐偏离,这种锚定弱化并不是对锚定现象的否定,相反却是锚定现象的一种深化。

第八章研究主承销商在IPO公司新股上市时的包装行为,用“后见之明”

的方法主要分析并解决以下几个问题:承销商为什么要对上市公司进行包装;怎么包装(用哪些行为来包装,如何发现IPO公司上市时存在包装行为);市场中什么样的承销商对上市公司进行了包装;包装的结果如何(是否诱导了二级市场投资者对IPO公司的价值高估)。通过对相关问题的研究,得出结论,认为在上市首日,由于包装行为使二级市场投资者对首日跌破发行价的新股高估约为100%;宣布改变投资方向的新股,价格高估现象不明显;业绩变脸的新股高估水平为27.8%;首日跌破发行价且宣布了改变投资方向的新股高估水平为44.7%;首日跌破发行价且发生了业绩变脸的上市价格高估水平约52.4%;宣布改变投资方向且发生了业绩变脸的公司高估水平为25.86%.而兼具首日跌破发行价、改变了投资方向、短期业绩发生变脸的新上市公司在IPO时价格高估水平为51.9%.以上数据充分说明IPO市场中主承销商对上市公司过度包装产生的危害。

第九章对全文进行总结,分别从制度变动对承销商行为的影响、承销商业务对象选择、承销商IPO定价行为等角度进行了概括,指出当前IPO市场存在四种隐忧,并针对存在隐忧提出了五项建议。本文写作结构示意图见图1-1.

(二)研究方法

理论分析:承销商之所以能作为IPO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之一,是由于IPO市场投融资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承销商在市场上架起了信息桥梁,解决双方互不了解的矛盾,成为现代社会经济体系中一项精巧的制度设计,承销商通过初次询价、累计询价过程确定IPO发行价,使整个股票市场投资者们对公司价值形成一种共同知识(commonknowledge)和信念(beliefs),这种共同的认识和信念也是市场各参与主体之间充分博弈的结果,从博弈角度分析承销商定价行为也是本文的一个重要方法。在理论分析中还结合了心理分析、行为分析等,特别说明的是通过应用行为金融学的研究范式,从IPO定价的锚定心理、锚值弱化现象进行分析,挖掘承销商定价行为的心理特征,为完成本文的写作提供了帮助。

针对不同的截面数据、面板数据使用了主成分分析法、普通最小二乘法(OLS)、加权最小二乘法(WLS)、四分位法等技术方法。通过主成分分析法,比较了承销商发行定价与市场价格对企业经营信息含量的反映情况,对近10年来承销商的定价是否逐渐成熟进行对比。

比较分析:文章多次从不同视角对不同年度、板块、地域的IPO公司、主承销商进行比较,观察承销商行为的变动特征。通过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的结合使用,较系统地总结了承销商在IPO市场中的各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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