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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而治的管理思想

时间:2022-06-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老子在2 000多年前提出“道常无为而无不为”[28],从传统意义上讲,无为注重道——天地万物运变的本质规律,有为注重法——具体的应变之法。无为理论的核心在于重道,以道为本,以法为用,这是我国与西方管理理论的本质区别所在。“无为”的结果恰恰是“有所作为”,就是“无为而治”思想的成功。

老子在2 000多年前提出“道常无为而无不为”[28],从传统意义上讲,无为注重道——天地万物运变的本质规律,有为注重法——具体的应变之法。无为理论的核心在于重道,以道为本,以法为用,这是我国与西方管理理论的本质区别所在。无为思想在道家思想中占有十分突出的地位,它贯穿于道家学说的各个方面。《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中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即道是天地万物和人类运行的根本规律,由此观之,无为并非放任自流,无所作为,而是遵循事物的运变规律顺势而为,无为之为就是从根本上、从长远、整体的角度把握事物运行规律求得真正的最优之有为。天地万物和人类社会一切事物的运变规律千千万万,但却由本质规律——道所统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29],道为万物之本。法为“三”的境界,为道衍生而成,法众道一。据道以行法,则道正法明,而重法轻道则为舍本逐末之途,难免迷惘于万法丛中,失去正法之根本。

如何循道?古代将人置身于天地大系统之中,视人为小宇宙,人地天同列为三才,按现代科学语言来说,则人为天地之全息,可统摄天地。把握住人道,就能把握住天道。从天人合一论和全息观点来看,古人认为的人心就是天地本质规律之全息。如此,无为理论的可操作性和适应性都很强了。与中国传统文化有着直接亲缘关系的日本管理科学,可作为无为思想在当代企业管理实践中成功的范例。被喻为经营之神的日本松下公司总裁松下幸之助在回答人们经营秘诀的询问时说:“我经营的唯一方法是顺应自然法则去做事。”他进一步说明,人类无限生长发展是宇宙自然的法则,人类虽然应该运用智慧去做事,但必须遵照超越人类智慧的伟大自然法则与道理去经营,这才是获得成功的确切保证。可以说,松下先生的回答是无为思想的确切注释。20世纪80年代以后,美国人也开始有意无意地体悟到运用无为的思想和方法,IBM公司的尊重、服务和追求卓越三项宗旨就融化了无为而为的思想内涵于其中。公司的前总经理奥·威廉斯说过:“我们追求的不是巨大而是伟大,因为巨大是暂时的,而伟大是永恒的。”我们在深入分析当代“公司文化”所推崇的数十例成功的公司经营思想时发现,这些公司的成功经营不外乎两方面:一是重视人尊重人,以人心为本;二是使公司的发展目标与社会发展进步方向趋同。前者就是无为思想的直接体现,因为它使每个人都成为主人,就能最大限度地激发热情,众心归一(道),人人都一心一意地为公司着想,确实无需多少外在的约束(无为),而效果自然是最优的(无不为),此所谓“道兴无为,万物自化”。第二个方面,实质上也是以道为本,因为社会的发展规律,人类的文明进步是自然规律(道)的体现,无为则应顺道而行,自然兴旺发达且永恒。

对于现代企业的管理而言,现代企业对于哪些事“当为”,哪些事“不当为”,要有一个较深刻的把握,要坚定。所谓“无为”,说到底是要使企业行为归于正道。要按照事物的发展规律,按照社会需求变化的规律,按照生产和运营的规律,从容不迫,沉着稳健,脚踏实地地从事那些利益在社会、利益在公众的正当的事业。也就是说,企业“当为”和“不当为”的依据,应当是社会和公众利益。凡是对社会、公众利益有损害的,即使自己做得到,也是不可为的、不当为的。要做到这一点,企业还需要经常地、自觉地坚持做“无为”的事,做合于正道、合于社会利益的事,不断地检查自身行为中“有为”的苗头和成分,使之回归“无为”,同时要采取“无为”的态度去“为”,“为而不持”、“为而不争”,脚踏实地,乐于奉献。“无为”的结果恰恰是“有所作为”,就是“无为而治”思想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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