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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与激励管理

时间:2022-06-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义”解释为“宜”、“适宜”,为后起义。基于错误义利观的管理会带来整个组织和社会的混乱,而正确的义利观则能带来组织与社会的发展。因此在处理义与利的关系时,应该注意三点:[11]义是人性的灵光。“名”和“利”内质上相通,逐利是人生存的本能,是人类行为的主要动力源之一。

“义”解释为“宜”、“适宜”,为后起义。东汉刘熙所撰《释名》中《释言语》云:“义,宜也。裁制事物使合宜也”,即管理者应推行合理制度,要能妥善处理各种关系或纠纷。但人性都是有欲望的,追求“利”是其基本特征,“利”是“以刀割禾”,具有双重性,是动力,也会引起纷争,会带来矛盾与冲突,由此可见,义利关系的争论不可避免。

基于错误义利观的管理会带来整个组织和社会的混乱,而正确的义利观则能带来组织与社会的发展。因此在处理义与利的关系时,应该注意三点:[11]义是人性的灵光。义的源头在于人性的本源,按照中国万物同元、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人是小宇宙,天地是大宇宙,人与天地、宇宙同源同构,“人道”必须遵循“天道”。“天道”的根本是和谐有序、万物共生,这是宇宙自然的元规则,人类和谐文明的源头也在此,这是伟大的人性灵光。[12]利是生存的本能。人和其他高等动物在精神上的差异虽然很大,但显然是一种程度上的差别而不是不同种类之间的差别。面对稀缺的生存资源,人类种群之间和个体之间的竞争同样不可避免,生存竞争是人类行为的主要内驱力,在文明社会中这种竞争主要体现为“追名逐利”。“名”和“利”内质上相通,逐利是人生存的本能,是人类行为的主要动力源之一。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①,“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②。孔子不仅承认“逐利”是人的基本需求,而且也不隐晦自己对利益的追求。[13]以义制利。道德的本质就是“义”,孔子在承认逐利行为合理性的同时,提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③,倡导“以义制利”的君子行为规则,在确认个体生存本能和人的社会性需求特质之间,求得了科学平衡,实现了理性选择,承认并有效运用利益驱动同时“以义制利”[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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