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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哪些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时间:2022-06-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从立法模式上看,减免税方式各国有所不同,有的国家采取直接减免的方式,有的国家采取间接减免的方式。这是指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个人持有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目前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也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规定的比例缴付的部分计征个人所得税。

从立法模式上看,减免税方式各国有所不同,有的国家采取直接减免的方式,有的国家采取间接减免的方式。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采取直接减免的立法模式,但对减免税的规定主要侧重于鼓励科学发明、促进科技进步、支持社会福利、慈善事业,较少考虑某些纳税人的不同实际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若干规定等,都对一些个人所得项目给予了减税和免税的优惠,主要内容如下。

(一)免税政策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级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这是指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个人持有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目前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也免征个人所得税。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这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经费。抚恤金是指个人因公伤或者意外事故造成的生活特殊困难而取得的一部分经济补偿。

上述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者原因而给纳税人或者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5)保险赔款。这是指发生各种灾害、事故时,从保险公司取得的相应数额的赔偿。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这是指军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在转业或者复员时领取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11)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者省级地方政府的比例提取并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规定的比例缴付的部分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原先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和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2)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二)减税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但是仅限于劳动所得,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具体减征项目有:个人出租房屋取得所得减按10%税率计征;个人取得投资于中国境内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等。

对于减征的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暂免征收规定

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外国公司为其来华工作雇员实际支付的医疗保险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属外国公司福利制度统一规定且数额合理的。

(2)外籍个人转让所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发行的B股和海外股所取得的净收益。

(3)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4)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5)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6)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7)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8)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

(9)对按《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休审批问题的通知》精神,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10)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1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①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②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

③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④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⑤根据两国政府签订的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2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⑥根据我国大专院校的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2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⑦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

(12)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 000元的。

(13)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员的青苗补偿费收入。

(14)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 000元的。

(15)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者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的个人奖励,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后,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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