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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的检验条件

时间:2022-06-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四节 货物的检验条件货物检验,是指由一个公正的第三方对货物进行检验,出具货物实际状态的证明,以判明卖方所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或国家有关法律的做法。公证检验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重要依据,法定检验则是进出口通关的重要依据。(三)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复验这种做法是以出口国装运港的检验证书作为卖方收取货款的依据,货到进口国目的港以后,买方行使复验权。

第四节 货物的检验条件

货物检验,是指由一个公正的第三方(商品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出具货物实际状态的证明,以判明卖方所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或国家有关法律的做法。因此,货物检验分为法定检验和公证检验两种。公证检验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重要依据,法定检验则是进出口通关的重要依据。

一、货物检验的时间和地点

货物检验时间和地点的规定方法基本上有以下三种:

(一)在出口国检验

检验可分为产地或工厂检验、装船前或装船时检验两种。如果装船前或装船时在装运港检验,由双方约定的商检机构验货后出具商检证明,作为买方接受货物的依据,这种做法被称为“以离岸品质和重量为准” 。货物抵达目的港后,买方无复验权。

(二)在进口国检验

此种检验又可分为目的港检验、买方营业处所或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两种。如果在目的港检验,由双方约定的目的港的商检机构验货后出具检验证明,作为买方接受货物的依据,这种做法被称为“以到岸品质和重量为准” 。如果检验证书证明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合,卖方应负担相应责任

(三)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复验

这种做法是以出口国装运港的检验证书作为卖方收取货款的依据,货到进口国目的港以后,买方行使复验权。若在进口国验货后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并证明这种不符不属于承运人或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买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复验证书向卖方提出异议和索赔。这种做法对买卖双方都有好处,而且比较公平合理,因此,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采用。

在大宗商品交易的检验中,有时买卖双方对检验地点争执不下,为调和矛盾,有时也采取在出口国检验重量,在进口国检验质量的方式,称为“离岸重量,到岸品质” 。

二、检验机构

各国都有为进出口贸易服务的商品检验机构。这些检验机构按照组织性质来分,有官方的检验机构和非官方的检验机构。官方的检验机构是指由国家设立的检验机构,如中国的进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局。非官方的检验机构是指由私人或同业公会、协会等开设的检验机构,如瑞士日内瓦通用鉴定公司( SGS )、美国保险人实验室( UL )、英国劳合氏公证行等。一般说来,法定检验是由官方的检验机构进行,公证鉴定则既可由官方机构进行,也可由非官方机构进行。

此外,商品检验机构还可以按照经营业务范围来分类,分为综合性的检验机构和专业性的检验机构。综合性的检验机构一般能对各种商品进行检验,专业性的检验机构只对某一类商品或特定的商品进行检验。

贸易商对商品检验机构的选择要考虑三个基本条件:①商检机构与买卖双方没有利害关系。②商检机构要有足够的检验能力和检验设备。③商检机构办事公平合理,有良好的声誉。

三、货物检验的内容和检验证书

法定检验通常有固定的检验内容,官方检验机构在检验之后出具检验证书,作为该商品进口通关的依据。公证鉴定则是商品检验机构依据委托人的要求,对进出口商品的品质、数量或重量、包装以及其他内容进行检验,检验后出具证明文件,即商品检验证书。在实际业务中,买卖双方应当根据成交货物的种类、性质、有关国家的法律和贸易惯例来确定交易中应取得何种水平检验证书,并在合同中加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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