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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奔向小康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时间:2022-06-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论我国奔向小康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991年冬,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发表在《复旦学报》1992年第1期上,题为《关于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的国际比较——兼论我国小康生活水平的标准》。从奔向小康生活的角度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这样高的比例关系,在韩国的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也出现过。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差距开始拉开了。当然,个别发展中国家的最高与最低的差距在30

论我国奔向小康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991年冬,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发表在《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1期上,题为《关于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的国际比较——兼论我国小康生活水平的标准》。在那篇文章里,通过大量统计资料的国际比较揭示了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变动的规律性,说明了应当全面正确地认识我国居民生活消费现状的问题,并着重论述了我国小康生活消费水平的标准及其到2000年实现的可能性。当时分析问题所依据的资料是全国人大七届四次会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及“八五”计划纲要中规定的数字——1991—2000年GNP每年平均增长6%,人口每年平均增长1.2%,1991—1995年居民消费水平每年平均增长3%。在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的重要谈话发表后,我国经济出现了一个新的快速发展的热潮。1992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比1991年增长12.8%,(1)1993年又比1992年增长13.4%。(2)从而给到2000年实现小康的可能性提供了更坚实的物质基础。但是,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非常值得重视的问题。从奔向小康生活的角度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发展是硬道理。经济发展快一点,这是全国人民的愿望,也是国际国内形势提出的迫切要求。这里应当强调指出的是,我们所讲的快速是有效益的快速,而不是单纯靠外延发展来支撑的增长速度。但是,这两年的高速增长基本上是靠增加投资、扩大规模、铺新摊子、上新项目,即外延发展取得的,而不是靠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经济效益,即内涵发展取得的。经验证明,不讲效益,不尊重经济规律的快速是虚快,不但不能取得快速发展的效果,而且会背上越来越重的包袱,最终阻碍经济的快速发展。1993年中央及时采取的宏观调控措施,着力解决了前进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大力整顿金融秩序,抑制房地产热、开发区热和投资增长过旺的势头,稳定了经济,支持了国家重点建设,使某些方面的问题有所缓解,使经济发展的环境有新的改善。但不顾条件,热衷上新项目、铺新摊子的势头在一些地方仍颇为强劲。为此,一定要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防止投资膨胀的现象卷土重来。各地在安排发展计划时,要从实际出发,要有全局观念、科学精神,还要有冷静的头脑、务实的作风,根据需要和可能确定发展目标,切不可盲目攀比。要把快速的思路转向注重内涵发展上来,把经济工作的着眼点和立足点放到深化改革,转换机制,优化结构,加强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方面上来。这对于今后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经济能否持续、快速发展,关键是看经济的发展是否健康。经济发展的健康,包括要有一个比较协调、合理的产业结构,也包括要有一套能够保持高效运转的经济运行机制。就产业结构特别是工农业结构而言,这两年不是优化了,而是有所恶化了;同时,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等社会基础设施的“瓶颈”制约作用也更显突出了。据统计,1980—1991年,我国农业生产每年平均增长5.7%,工业生产每年平均增长11%,工农业生产年平均增长速度之间的比例关系为1∶1.9。而1992—1993年,农业生产每年平均增长速度降为3.8%,工业生产每年平均增长速度上升为20.9%,工农业生产年平均增长速度之间的比例关系为1∶5.5。(3)这样高的比例关系,在韩国的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也出现过。1965—1980年,韩国的GDP年均增长9.9%,农业3%,工业16.4%,工农业年均增长速度之比为1∶5.47;1980—1990年,GDP年均增长9.7%,农业2.8%,工业12.2%,工农业年均增长速度之比为1∶4.36。但韩国毕竟是小国,可以靠进口谷物和其他农产品来弥补本国农业之不足(1991年人均进口谷物240.4公斤)。即使这样,工农业生产增长速度间的不协调的比例关系也给韩国经济发展带来了消极影响。我国是大国,人口众多,世界上谁也供养不起,只能靠自己。农业发展滞后的消极影响很大,工农业生产的增长更须保持比较协调、合理的比例关系。因此,一定要在优化产业结构上下工夫。要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增加对农业的投入,确保农业的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同时,要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逐步缓解“瓶颈”制约。基础设施建设也要分轻重缓急,量力而行,把有限的财力、物力用到刀刃上。优化产业结构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基础性工作,必须有全面观点,孰先孰后,谁重谁轻,应该从全国的大局考虑。

第二,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在步骤上只能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让一部分地区先发展起来,绝不可能做到“齐步走”。这样,就不可避免地会在一段时间内造成贫富差距的扩大。但是,这里必须明确:①我们所说的“贫富差距扩大”,是指人民生活普遍有所改善的前提下的收入差距的拉开;②这种“贫富差距扩大”应当是有一定限度的,扩大到一定程度,就应该采取切实措施加以限制和缩小;③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发展起来是有条件的,即必须是在社会主义国家法律许可的条件下,通过正当途径,采取正当手段达到的,决不允许靠违法乱纪,通过不正当途径,采取不正当手段来达到。

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差距开始拉开了。根据我国国家统计局《1990年中国统计年鉴》发表的1989年城镇居民家庭生活基本情况资料估算,20%最高收入户收入所占份额是20%最低收入户收入所占份额的4.86倍。而据世界银行《1993年世界发展报告》发表的1990年资料计算,20%最高收入户收入所占份额是20%最低收入户收入所占份额的6.53倍。最高与最低之间的差距,不仅超过了1989年波兰水平(3.92倍)、匈牙利水平(3.16倍)和1989—1990年的印度水平(4.69倍)、1990年的印尼水平(4.86倍)、1991年的巴基斯坦水平(4.73倍),而且超过了1979年的日本水平(4.31倍)、1984年的联邦德国水平(5.69倍)、1986年的意大利水平(6.03倍),接近1987年的加拿大水平(7.05倍)。当然,个别发展中国家的最高与最低的差距在30倍以上,如1989年巴西为32.1倍,1985—1986年博茨瓦纳为47.4倍。但我国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贫富差距能允许达到这个程度吗?它的临界点究竟是多高为宜,很值得研究。

特别应当看到的是,近年来物价迅猛上涨,不少人的实际生活水平下降,有的已经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而一些暴富者,主要是通过以权谋私、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投机倒把等等不正当途径和手段达到的。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

第三,深化改革是促进发展的必要手段,不改不行。但在作改革决策,推出改革措施,特别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生活的改革决策和措施时,必须考虑到人民的承受能力,千万不可忘记不断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这一根本目标。例如,在住房制度方面,过去那种由国家统包的办法不好,应当改革,实行住房商品化和提高租金是必要的。但也要从实际出发,来不得半点长官意志。现在有关部门提出要将租金提高到占双职工平均工资的10%,进而提高到15%的水平。(4)这是否妥当,应该认真研究。

按照国际惯例,在居民消费结构中租金所占比重,是同居民家庭消费支出总额相比的。家庭消费支出通常小于家庭收入(家庭消费支出=家庭收入-储蓄),在我国核心家庭占绝大比重。职工家庭收入基本上是工资收入的情况下,按占双职工平均工资的比重确定的住房租金水平,将略低于国际上通用的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表示的租金水平。这里姑且撇开这个差异不说,只就所提租金水平作一点比较分析。

根据世界银行《1993年世界发展报告》发表的消费结构资料,在40个低收入国家中,租金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百分比达到和超过10%的,只有孟加拉国、肯尼亚、贝宁(均为10%)和巴基斯坦、苏丹(均为11%)5个国家,占1/8。在64个中等收入国家(地区)中,低于10%的51个,10%~15%的9个,15%以上的4个。在22个高收入国家(地区)中,低于10%的3个,10%~15%的17个,15%以上的2个。由此可见,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地区)中,租金占家庭总消费在10%~15%的是少数;在高收入国家(地区)才占多数。但即使是高收入国家,租金占家庭总消费的百分比也有低于10%的。就连美国、日本(均占14%),德国、英国(均占13%)和法国(占12%)也都不到15%。到2000年或2005年,我国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不可能达到上中等收入国家(地区)的水平,与高收入国家(地区)的水平相比,更是相差一大截。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能够在住房制度改革时提出实行如此高的租金率的主张呢?!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5期载《再谈关于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的国际比较》一文的摘录)

【注释】

(1)国家统计局:《关于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解放日报》1993年2月19日。

(2)李鹏:《政府工作报告》,《解放日报》1994年3月24日。

(3)据343页①和②的资料计算。

(4)《国家房改政策将向离退休职工倾斜》,原载《城市导报》1994年4月7日,转引自《报刊文摘》第810期,199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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