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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扩散中介机构的功能和类型

时间:2022-06-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扩散中介的出现,能够把隐性的技术信息加以透明化,让农民或农业企业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从而快速作出反应。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创新主体大多为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大多以技术的研究开发为主要目标。行政型中介机构常常根据行政区域范围而划分为多个上下级组织,实行层层负责制,因而,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扩散也实行自上而下的传播方式。

5.2 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扩散中介机构的功能和类型

中介机构以促使潜在用户采纳和应用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为目的,在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的供给方和需求方之间发挥着桥梁和纽带作用,促使农业技术创新链的循环,中介机构发挥的基本功能有加强信息流动、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成果转化。

5.2.1 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扩散中介机构的功能

5.2.1.1 加强信息流动

农业技术扩散中介通过收集、分析和研究国内外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相关信息,以及其在应用过程中的市场信息和经济信息,为农户采纳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提供更加准确的信息参考。另外,还可以根据地区和阶段的不同,因地制宜提供细致化的信息,实力雄厚的中介机构通过建立不同的示范基地,提供技术咨询、现场指导等服务,增强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的可视效果,增强农户采纳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的兴趣,缩短技术扩散周期。

中介机构以其专业、详细、准确的信息服务,有效克服了现有农村信息传播渠道不足的问题,通过“交互”方式,加强信息的传递和接收之间的衔接,避免技术扩散的随意性和失真。虽然大众传播媒介能够大面积传递各种信息,但有关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的详细信息相对较少,由于编辑人员的水平和农户自身知识的局限性,大多只能进行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的表面沟通。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技术信息虽然覆盖面不及大众媒介,但其深度和广度是传统媒介所不可企及的。并且,中介机构能够便捷获得农户采纳新技术的反馈信息,为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的再创新提供良好的指引,避免重复研究和盲目开发。

5.2.1.2 降低交易成本

由于资金、时间和经验等诸多因素的限制,单个农户直接搜寻技术信息的成本过高、效率过低,使得农民主观搜寻技术信息的积极心受挫(肖焰恒和阎文圣,2002)。

在农村经济技术合作组织不发达的情况下,由于存在农户交易规模小、市场信息不对称等现象,农户往往处于不利的谈判地位,且由于自身知识积累的限制,在收集信息的过程中具有盲目性和随机性,因此,不可避免地造成农户技术交易成本过高。中介机构的出现,部分替代农户对技术信息进行搜寻、处理、传递,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如宣传、推荐和示范应用等,大大减少了农户的信息搜寻成本,并提高了信息传递和消化应用的效率。

此外,中介机构长期与农户或农业企业合作,并不断深入其中,其信誉和口碑加速了技术信息的传递过程。在没有中介机构存在的情况下,农户从接触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到筛选甄别技术的适用性,再到观察周边农户采纳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的收益状况,直到做出采纳与否的决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扩散中介的出现,能够把隐性的技术信息加以透明化,让农民或农业企业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从而快速作出反应。在不断的实践中,中介机构以稳定的技术推介代替市场无计划的交易活动,不仅降低了农户的技术交易费用,同时降低了风险概率,把市场风险和各种不确定因素加以钝化,有效减少了对农户造成的不利影响。

5.2.1.3 促进成果转化

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作为一项农业技术创新成果,具有商品的一般性质,必须通过交换才能得到价值实现。在这一过程中,中介机构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农户或农业企业为需求方,科研机构为供给方,中介机构通过与农户或农业企业的直接接触,成为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扩散实际意义上的供给者,具有研发功能的中介机构这一特点表现地更加明显。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由供给方转移到需求方,即从技术生产领域转向农业生产领域,将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应用到农业生产各要素中,获得更加稳定和高效的收益。

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创新主体大多为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大多以技术的研究开发为主要目标。在分工理论下,需要专门的机构承担农业技术的传播和转移工作,农业技术中介机构的出现,有效整合了现有科技资源,促进农户、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技术委托、合作和转让,使“产学研”结合更加紧密,并不断应用到实践中,从而实现农业经济效益的提升。

除了上述基本功能外,根据地位和角色不同,中介机构所发挥的功能也不尽相同。图5-6和5-7分别对应两种不同的技术创新扩散模式下的中介机构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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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7 中介机构参与的技术创新扩散模式Ⅱ

Fig.5-7 Technology innovation diffusion model2 intervened of intermediary

图5-6表明,中介机构在农业技术创新扩散过程中发挥协调作用,中介机构并不掌握创新技术,其主要功能是将供需双方“撮合”在一起,这种模式常见于中介机构具有政策性,处于相对独立的地位。而图5-7表明,中介机构在农业技术创新扩散的过程中发挥着更为直接和关键的作用,中介机构不仅大量掌握创新扩散信息,并且,能够与需求方直接交易,在这种扩散模式下,中介机构往往具有盈利性质。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扩散模式Ⅱ中的中介机构自身利益与技术创新扩散成功与否紧密联系,因此,在农业技术创新过程中表现得更为活跃。

5.2.2 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扩散中介机构的类型

按照中介主体性质的不同,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扩散的中介可分为:行政型中介机构、企业型中介机构、教育科研型中介机构;按照中介隶属关系不同,可分为政府主办中介机构和民间自助中介机构;按照经营业务范围大小不同,可分为信息中介、转移代办中介和创新孵化中介机构。

5.2.2.1 按照主体性质分类的中介机构类型

行政型技术扩散中介往往是政府设置的,常常不以盈利为目的,其组织目标和服务对象广泛,涉及全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利益(高启杰,2009)。行政型中介机构常常根据行政区域范围而划分为多个上下级组织,实行层层负责制,因而,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扩散也实行自上而下的传播方式。行政型中介机构是政府政策的执行者,其运作绩效以区域内农村社会和经济效益来衡量。对于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来说,公共性和外溢性较强,行政型扩散中介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表现出较大的优越性,但这种自上而下的层级传播渠道无法及时有效地传递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信息,加之,农业推广组织的基层技术人员缺乏,使得农户或农业企业对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的有效需求不足。因此,在农业推广组织的改革过程中,对行政型技术扩散中介不断注入市场竞争机制和考核机制,有利于更好地促进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的扩散。

企业型技术扩散中介主要目标是增加企业的经济利益,通过有偿向农户或农业企业提供技术产品和服务获得收益,通过对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所需的相关设备、设施的选用和安装、使用提供指导,进行技术扩散全过程的跟踪。这种类型的中介机构优点在于能够直接、快速、高效完成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的扩散,缺点在于盈利目的较强,不会优先选择保密性差而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突出的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进行扩散。即使能够通过企业型技术扩散中介而产生显著的改善效果,也需要以企业盈利为前提,容易产生与农民利益之间的矛盾。企业型技术扩散中介是公司+农户形式的延续,二者之间的关系一般表现为市场连接型或契约型,利益联结机制较为松散,易带来链条的断裂,分散的小农户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需要通过一体化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以达到双赢的结果。

教育科研型技术扩散中介是教育机构和科研机构下设的内部扩散组织,相当于附属功能。教育机构以培养人才为首要目的,对技术的扩散往往采取教育和培训的方式,如成人教育和农村干部培训等。特殊地,高校能够通过大学生实践促进农业技术创新的扩散,并且,以传递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的相关知识为主。科研机构偏重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比教育机构有更多的精力和资源完成农业技术扩散工作,近年来,在对科研机构的考核评价中,越来越重视技术的应用,为科研机构发挥技术扩散中介产生了良好的约束。

5.2.2.2 按照隶属关系分类的中介机构类型

政府主办中介机构往往具有较强的行政性,但又不同于行政型中介机构,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和综合性。政府主办中介机构相比行政型中介机构,行政分级不明显,以社会效益为主要宗旨,配合政策目标和方向实施技术扩散行为。农业技术扩散的效果要看政府的投入力度,和政策的影响力度。

民间自助中介机构表现为合作组织和协会等,如节水型农业技术扩散过程中的用水协会,通过会员合作行为实现长期的技术扩散效应。由于会员常常为潜在的技术需求者,因此,在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扩散中,民间自助中介机构具有明显的优势,其选择的技术和提供的服务能更加贴近现实需求,使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取得高效快速的反应。这类中介组织更易于体现农民或农业企业等技术需求方的切身利益,合作组织实现了决策民主化。但是,民主化在参与的人员增加的情况下,执行效率呈下降趋势,在激烈的竞争环境和迅速变化的市场信息中,容易错过良机,无法获得最大的效用。

就目前来看,民间自助中介机构的规模均偏小。一方面,合作组织的资金来源有限,尤其是在财政支持缺乏的情况下,合作组织更是面临较大的发展限制;另一方面,中介机构的技术推广人员不仅要促使农民改变知识、技能和行为,还要尽量促成农业技术扩散工作有利于合作组织的自身发展。在基层技术推广人员普遍缺乏的背景下,民间自助中介机构的发展面临管理水平不高、经营效益低下等问题,阻碍其壮大规模和持续发展。

5.2.2.3 按照经营业务分类的中介机构类型

以信息中介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中介机构在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扩散中发挥着桥梁作用,它独立于技术供给方和需求方,仅仅为双方提供相关技术供给信息和技术需求信息,从中收取一定的信息费作为回报,对于后续的技术交易和服务不承担任何风险,也不获得任何收益。

以转移代办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中介机构相对于信息中介,在农业技术的扩散过程中,履行更多的工作,成为技术交易中实际的供给方和需求方,因此,较信息中介承担更多的风险,获得更多的收益。转移代办中介机构具有更强的专业性,对技术的认知和风险具有较好的预见性,并很好地掌握了现实技术需求,从而对扩散的农业技术项目作出选择。这类中介机构与供需双方构建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信誉度较高。

以创新孵化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中介机构类似于企业型中介机构,其利益体现在技术应用后获得稳定的产量和质量,进而推动农产品供给的链条持续运转。这类中介机构具有良好的软件和硬件环境,并具备较强的专业性,如拥有试验基地和示范基地等,为教育和科研单位服务,促进基础性技术和理论得到较好的应用。这类中介机构凭借其自身雄厚的科技优势、产品优势、信息优势和管理优势,与外界通过合作、合资等形式结成战略联盟,形成广泛的扩散网络。

5.2.3 不同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扩散的中介机构的选择

就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来说,根据具体技术内容排他性、竞争性和独立性等特点,可将其分为“私人技术”、“公共技术”和“半公共技术”三类。第一类:“私人技术”一般商品性较强,如高产优质多抗新品种,在相同产量下,节约了土地的使用,以及农药化肥等投入,带来的经济效益较明显,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反而需要经过一定时期才能显现。第二类:“公共技术”在技术性能上是最优的,但由于技术产权的保密性差,管理成本较高,“搭便车”行为较为普遍,技术供给方难以获得正常的收益弥补成本付出,如留茬免耕节水型农业技术和立体农业等节地型农业技术,需要耗费大量的精力去试验,以获得一般可推广的耕种方法,但在应用过程中,易模仿使得农户不付费即可享受技术或方法所带来的好处。第三类:“半公共技术”在技术消费上具有排他性,但不具备独立性,即在使用技术的过程中,会对除采纳技术的用户之外的他人或社会产生正的或负的经济效应。

第一类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具有较强的竞争性和排他性,其扩散的最有效机制是市场机制,通常此类技术的扩散需要盈利性质的中介机构来承担。盈利性质的中介机构以利益最大化为发展目标,为了追求利润,他们努力实现技术扩散渠道、方式多样化,使农户或农业企业更好、更快地获得相关技术信息,促进越来越多的潜在需求者采纳新技术,这样,中介机构就能大大缩短新技术的投资回报期,并从中获利。然而,盈利性质的中介机构容易受到利益的驱动,造成不公平竞争和技术欺诈、侵权现象,此时,需要法律和法规进行规范和约束,并通过农业技术保险等合理分散技术交易和采纳过程中的风险。

第二类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扩散的动力在于满足全社会生态环境改善的需要,非政府干预机制不行,政府无偿提供给农户,或通过给予补贴和优惠政策促使农户采纳新技术。这类技术扩散中介可以是政府主办的、行政型的农业科技中介机构,也可以由政府出资委托民间自助类型或企业型中介机构。前者在人员编制和工作开展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在对节水农业技术扩散的实地调查中发现,多数地区农技服务中心以种子或物资经销中心为依托,农技推广和服务通常处于附属地位,因而,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的扩散效果并不明显。后者由于受到政策推动和利益补贴,技术扩散的积极性较高,由于经营方式较为灵活,技术扩散的效果要好得多,但这种效果是否能够充分发挥取决于政府对此类中介机构的激励。

第三类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的扩散主要采取市场为主、政府为辅的机制来进行,企业等盈利型中介机构利用市场机制进行技术扩散,但其中产生的“外部效应”,政府可通过补贴、征税或收费等措施加以纠正,使得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按照最有利于技术进步、生产发展的方式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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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8 盈利性中介机构参与技术扩散的社会福利变化

Fig.5-8 The social welfare change intervention of the intermediary to technology diffusion

盈利性中介机构在技术扩散积极性和效率上有着市场机制作用下的优势,那么,是不是需要加大盈利性中介机构的发展力度呢?图5-8显示了中介机构参与技术扩散的作用机制,假定技术的供给和需求都具有一定的价格弹性,按照市场交易规则,需求、价格和供给之间是相互影响的。

给定技术交易市场的供给曲线S和需求曲线D,当中介机构不存在时,均衡价格为P0,仅考虑价格因素,假定当中介机构参与技术扩散时,技术供给方或创新方支付一定的中介费用α给中介机构,市场价格为Pd(= Ps+α),交易量为Q1,技术供给方增加了生产成本(福利损失为P0 Ps AC)、需求方增加了支出(福利损失为Pd P0 CB),中介机构收益为Pd Ps AB,社会福利净损失为ABC。可见,盈利性中介机构参与的技术扩散方式由于抬高了价格,有阻碍产出和减少扩散量的趋势。然而,在不完全竞争市场环境下,仅仅考虑价格因素难以达到市场均衡。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中介机构的参与促进了技术市场的完善和技术信息的沟通,中介机构通过努力增加了需求,促进低水平的均衡不断提高,从而增加成交量和扩散量。我国当前市场经济欠发达,技术市场运行机制不完善,还存在农业技术基础设施落后的问题,因此,应当充分利用中介机构促进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的扩散。

综上所述,在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扩散中,针对具体的农业技术,公共特性和外溢特性的大小影响着扩散中介的选择。公共特性和外溢特性较强和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适合政府主办和行政性等不以盈利为目的,或受到政策支撑的中介机构。接近私人产品性质的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更适合选择企业型、自助型中介组织进行扩散。当然,在实践过程中,可以同时采用不同的中介机构,取长补短,获得更好的扩散效果。如陕西省农业科技专家大院,采取政府引导、专家指导、企业主导的原则(曹一化和刘东,2004),综合政府部门、科研机构、教育院校和企业的优势资源,专家大院业务活动涵盖种植业、畜牧业和加工业等行业,通过产学研密切结合,有效解决了科技与农民的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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