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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生态长兴”为载体的品质生活提升实践

时间:2022-06-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以“生态长兴”为载体的品质生活提升实践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和不同的现实背景下,生活品质建设的内容具有不同的侧重点。在这方面,位于浙江省北部的长兴县做出富有价值意义的探索。浙江省长兴县曾有“鱼米之乡”、“文化之邦”、“丝绸之府”美称。长兴县领导总结长兴发

二、以“生态长兴”为载体的品质生活提升实践

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和不同的现实背景下,生活品质建设的内容具有不同的侧重点。而就当前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来说,寻求人与自然的和谐无疑是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内容。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的经济发展已经为社会积累了大量物质财富,使人民生活品质提升具有了较为坚实的物质基础,但粗放式的发展模式所带来的环境压力已成为阻碍人民生活品质提升的最重要影响因素。在我国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受资金、技术等因素的影响,我国企业大多采取了传统的粗放式发展方式,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排放强度很大,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远远超过环境容量,致使环境不断恶化。尽管近些年来,我国政府开始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一些重点地区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和改善。但由于我国人均资源相对不足,地区差异较大,生态环境脆弱,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仍未得到有效遏制,主要表现为土地持续荒漠化、水环境在不断恶化、大气污染日益严重、土壤环境污染等等。现实表明,严重的环境污染事件不仅带来健康问题,也造成社会问题,环境污染严重的状况成为人们对社会不满的因素之一,甚至诱发各种群体性冲突事件,影响了一些地区的社会安定。

寻求人与自然的和谐,最关键点在于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第一次阐述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提出,其实质是指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它们是人与社会和谐发展所不可偏颇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意味着,工业化全面推进的过程中,既要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又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环境,使子孙后代能够永续发展和安居乐业。但人类进入工业社会以来,不到几百年的时间,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压力和破坏却远远超过了人类几百万年的辛苦劳作,而这种破坏亦对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在工业化和现代化快速发展的今天,寻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必然成为人类生活品质提升的时代内涵,人们必须研究自然的、社会的、生态的、经济的以及利用自然资源过程中的基本关系,以确保自然与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是体现国家和地区长远发展的最终需求,也是可持续的生活品质的基本原则,它要求发展不应当仅满足当代人的需要,而要考虑到下代人以及未来人们需要的满足。特别是在工业化社会大发展的进程中,随着大机器的轰鸣,人类无限制对大自然进行掠夺与开发,这在给人类带来巨大物质财富的同时,也给大自然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大大超出了自然环境的承受能力,破坏了自然的生态循坏功能。反过来,人类对自然的肆意掠夺也使人类自己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这在一次次的环境灾难中得到了最充分的展现。因此,在提高生活品质的过程中,环境资本与生活品质相辅相成,既需要利用环境资本提升生活品质,也需要在提升生活品质的同时,使环境资本得以充分的发挥,环境得以改善。[11]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逐渐得到愈来愈多的重视和实践。中央亦多次发文,强调经济发展必须与社会发展和自然环境的保护和谐共存,要求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应该建立在生态可持续的基础上。面对不断恶化的生态环境,开展环境治理与环境保护业已成为人们提升生活品质的一种必然选择。然而,随着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入,环境制度所赖以执行的社会组织体系与控制方式均发生了重大变化,既有的环境治理模式在运行过程中遭遇到多种治理困境。诸如我国公民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存在高关注度与低参与度的极大反差,环境保护事业缺乏深厚的群众基础;我国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为生态环境问题的滋生蔓延留下了空间;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不能有效遏制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的势头等[12]。另一方面,我国一些地方存在的政府环境质量负责制与不可持续的政绩观,导致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失衡,以及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地方政府由非利益主体逐渐演变成一个具有较大自主性的利益主体,职能部门利益主体化,导致自身定位与目标选择的偏离及环境管理效益的降低等[13],都对我国环境治理产生着严重的制约作用。因此,如何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宜居环境,是人民生活品质提升的重要内容,也是摆在我国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历史课题。在这方面,位于浙江省北部的长兴县做出富有价值意义的探索。

浙江省长兴县曾有“鱼米之乡”、“文化之邦”、“丝绸之府”美称。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长兴县建材、纺织、耐火材料、蓄电池等产业相继兴起,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主力产业,其中特别是蓄电池产业尤为突出,销量占到全国同行业的一半。因此,长兴又被称作“建材之乡”、“耐火之乡”、“轻纺大县”,位居“全国百强县”第56位。但在工业产值不断增长的同时,环境状况日益恶化,“灰天浊水”是多年来长兴环境的真实写照,高能耗和“灰飞尘罩”的工业成为长兴的代名词。据估计,2003年全县仅水泥行业38台机立窑、9座小型湿法回转窑再加上境内的两家发电厂,每年产生的二氧化硫就达3万吨;133家矿山开采企业,每年税收2.11亿元,占全县税收收入的21%,同时也给空气和水带来大量的粉尘;198家耐火材料企业,在贡献年总产值近6亿元、利税近8000万元的同时,其中的134座燃煤倒焰窑亦向大气排放了过多的废气;2万多台喷水织机,每年可产生3亿元左右利润,但每年产生污水达1400多万吨;175家蓄电池及相关企业,2003年销售收入8.5亿元,税收2744.1万元,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达45%至50%,可每年排放的铅污染物为10余吨。

粗放式的工业发展在给长兴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使长兴县负荷上了沉重的环境治理压力,而环境污染问题亦造成了不同社会主体间的利益矛盾与冲突,有时甚至演变为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如2005年的长兴“天能事件”[14]等。长兴县领导总结长兴发展得失的基础上,逐渐意识到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的只能是一时的经济增长,而损害的将是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长兴县的长远利益以及整个太湖流域的整体利益,为此,长兴县决定尽快恢复长兴的生态环境,营造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关系。近些年来,为了改变长兴的生态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长兴县采取了一系列的环境治理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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