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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效的执行机构

时间:2022-05-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建立有效的执行机构对外开放是新事物,是涉及国内外许多方面的系统工程,日常组织、联络、协调任务十分繁重,显然靠进出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各部委和省、市、自治区已建立的进出口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如可以承担上述工作,不必另设机构。

(二)建立有效的执行机构

对外开放是新事物,是涉及国内外许多方面的系统工程,日常组织、联络、协调任务十分繁重,显然靠进出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并由1979年7月30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决定:为加强对外国投资的管理,设立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为加强对进出口、外汇平衡和引进技术工作的管理,设立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并任命谷牧副总理兼任“两委”主任。

8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的任务和机构的通知》,明确两个委员会是一个机构,两个名称。撤销原国务院新技术引进领导小组和进出口领导小组。这两个委员会的任务、机构、工作要求等如下:

(1)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和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①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发展进出口贸易、技术引进、利用外资,以及对外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条例、规章,研究总结经验,改革有关管理体制。

②会同国家计委,审议和制订我国进出口、技术引进、经济合作、外汇收支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有关方面的工作,检查督促计划的实施。

③组织有关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采取有力措施,扩大出口,增加外汇收入。

④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组织制订实施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组织有关部门审批合营企业的协议、合同和章程。

⑤统筹管理各部门、各地方引进先进技术、利用外国资金和进口设备的工作。督促检查有关方面掌握、消化、研究和发展引进的先进技术,以提高国内的制造能力和技术水平。

⑥审议我国与外国政府间的长期经济合作或长期贸易协定、协议,报请国务院批准。

(2)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和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由谷牧同志兼任主任,顾明(兼)、汪道涵、周建南、马宾、甘子玉(兼)、贾石(兼)、卜明(兼)同志为副主任。两个委员会成立统一的党组,上述同志均为党组成员,谷牧同志任书记,顾明、汪道涵同志为副书记。

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还可以考虑选任一些党外人士为委员或副主任。

(3)这两个管理委员会的编制应力求精干,干部人数控制在二百人以内。下设:办公厅(兼管干部工作和对外联络工作)、综合局、外资管理局、出口管理局、技术引进管理局、条法局、调研室、顾问室。建立业务咨询关系,聘请国内一些有关经济、技术研究单位作为委员会的咨询机构,也可以选择国外一些有权威的咨询机构,同他们建立必要的联系。所需的干部请中央组织部调配。

(4)建议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各省、市、自治区指定一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引进技术、利用外资和扩大出口的工作,设立相应的办事机构,工作上受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和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各部委和省、市、自治区已建立的进出口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如可以承担上述工作,不必另设机构。

(5)抓好当前的几项主要工作:会同计委落实今年和拟定明、后年的引进项目计划;制订引进项目的申请报批程序及管理办法;研究改革有关外贸管理体制并组织实施;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组织草拟有关配套的法规、条例;研究广东、福建两省实施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和试办特区遇到的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召开京、津、沪三市研究扩大出口的规划和措施;大抓各部(包括军工各部)的出口创汇工作;立即着手筹备,争取秋后召开全国进出口工作会议等。

(6)树立一个革命化的好作风。进出口管理和外资管理是两项新的工作,委员会要会同各部委、各地方组织力量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从头学习,勇于创新,使理论与实践、积极性与科学性密切结合起来。工作要高效率,严要求,办事认真负责,时间分秒必争。要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对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在三个月内批复;对各部、各地方有关文电应做到有问必答,有文必复,准确及时,处理国内文件的时间一般亦不得超过十天。

为抓好日常工作,提高决策和工作效率,中央又抓紧配备充实“两委”的常务班子。除原有的专职副主任汪道涵、周建南、马宾外,又相继调时任第一机械工业部外事局局长的江泽民同志、对外经济联络部副部长魏玉明同志、冶金部综合计划局局长周宣城同志、曾任外贸部副部长的卢绪章同志,任“两委”副主任,江泽民同志兼任秘书长,并调季崇威、李灏同志任“两委”专职委员;曾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的刘宁一同志任对外经济贸易口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后来又任命李灏、方晓、罗抱一为副秘书长。这些同志在知识、专业、年龄结构上比较合理,有很强的互补性。

随着“两委”领导班子的健全,为适应新形势,提高决策效率,1981年9月,经党中央批准,成立中共国家进出口委党组,实行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统一领导和归口管理。归口管理的单位为:外贸部、外经部、海关总署、外汇管理局、商检局、中国银行、贸促会、中信公司。谷牧同志任党组书记,汪道涵、周建南同志先后任副书记。党组成员是(排名不分先后):陈慕华(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对外经济联络部部长、“两委”顾问)、魏玉明、江泽民、周宣城、卢绪章、刘宁一,郑拓彬(外贸部部长)、贾石(外贸部副部长),卜明(中国银行行长),顾明、甘子玉(国家计委副主任),邱纯甫(国家经委副主任),谢北一(国家建委副主任)。根据党中央有关决定精神,党组研究作出下列规定:

(1)党组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务院的决定、指示,加强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领导,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主要审议事项是:①对外经济贸易的形势、战略及方针政策;②对外经济贸易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标;③对外经济贸易重要立法的方针、原则;④对外经济贸易体制改革方案;⑤口内各单位领导成员的配备和调动(同意后按规定报党中央审批);⑥有关外经贸纪律检查的重要文件和重大案件;⑦中央交办事项及其他重大问题。

(2)党组会议制度。①党组会议两周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隔周一的下午。根据需要,有计划地召开有口内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党组扩大会。②实行每周五下午党组办公会制度,及时处理有关事项。③提交党组(或扩大会)讨论事项,事先将有关材料分送党组各成员,做好充分准备。④有计划地安排各单位汇报工作,了解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3)充分发挥口内各单位积极性,按照所管理业务范围各尽其责。进一步明确:①凡属党组审议事项内的问题,经报党组审议后上报或下达;②凡属各单位业务范围内已有明确规定的,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各自归口管理的工作,涉及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应直接联系;上报的文件、有关业务工作总结、安排及统计报表,在报送时,要抄报委里;口内各单位之间的业务联系,仍直接协商办理;在自己业务范围内经过努力确难解决的或未能协商一致的问题,报委协调解决;其他事宜,如机关政治思想工作、行政事务等,仍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或联系办理;③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各省区市要求解决的重要问题,属口内有关单位归口管理的工作,由委批转有关单位办理并督促检查。

(4)中共对外经济贸易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口内各单位的纪律检查实行双重领导,各单位的有关文件和重要案件,在报同级党组时,要抄报外经贸纪委;对有关部门和地区以及驻外经济机构纪律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可以交办、会办、督办有关案件;对党员的处分按中纪委有关规定执行。

党组在谷牧同志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事。党组同志自觉遵守纪律,尽心尽责,严于律己,身体力行;在讨论决定有关事项时,充分发扬民主,既畅所欲言,又虚心倾听别人意见,坚持真理,顾全大局;既大胆实施统一归口管理,集中力量抓重点,又重视发挥口内各单位的积极性;既有分工,又大力协同。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埋头苦干,不计个人得失,工作有声有色,充满生机活力。特别是周建南同志作为副“班长”,谦虚谨慎,周到细致,很重视和大家沟通,模范贯彻民主集中制,每次研究重要问题,事先与党组同志交换意见,党组会的议事效率很高,也很有凝聚力。

“两委”职能机构,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

办公厅:主管各局间的工作协调,催办、督办重要事项,人事、外事联络、行政、文电、档案管理,兼管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李发奎(后调出),副主任李有章、费家骥、胡光宝(兼)。

调研室:主管调查研究,编印重要参考资料、简报,起草综合性政策文件,有关事项的对外发布。负责人:石青野、马玫丽、赵静、周力。

条约法律局:主管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涉外有关法律方面的谈判。局长邢路。

综合局:主管跟踪了解、协调解决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和试办经济特区过程中的问题,外汇平衡管理,制定对外经济贸易口发展规划。局长罗抱一(后任命为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副局长宋一峰。

出口局:主管综合协调解决出口中遇到的问题,研究推动外贸体制改革。局长杨威。

技术引进局:主管引进技术的管理、对外交涉,推动技术的消化、创新,组织技术出口。局长陈扬,副局长裴潮。

外资管理局:主管各种形式的外国直接投资。局长冯天顺,副局长史裕民。

顾问室:主管聘任的特约顾问的联络、服务工作。主任谢爽秋。

后来又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设:

政府贷款办公室:主管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谈判和项目的管理。初期为国家外资委和国家建委双重领导,以外资委为主。负责人张荃、李岚清。

加工贸易办公室:主管来料加工装配和补偿贸易工作。1980年7月1日由国家计委转入国家进出口委。主任赵艺文,副主任曹蕴章。

学院筹备处:负责人马敬夫、韩元佐。

国际经济合作局:局长卜昭敏。

根据工作进展,上述机构的负责人又相继进行了调整和充实。

“两委”成立后不久,各省、自治区、市也很快建立了相应的机构,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较为完整的管理体系。全国除青海省由外贸局行使进出口委职能外,其他地区都成立了进出口委或进出口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由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或副省长任主任,陕西、云南由党政一把手兼任。这就有力地保证了有关方针、政策切实贯彻落实。

“两委”的工作人员主要来自:一是国家计委、经委、建委等综合经济部门;一是外贸、外经等专业部门;一是工业部门。在选调人员时,特别重视质量,宁缺毋滥。特别是人员的政治素质,德才兼备,尤其重视在“文化大革命”中的表现,防止把派性的残余带进来,影响团结。根据“两委”的职能,综合部门、专业部门和工业部门,都要有适当的比例,特别注重选调有实践经验,擅长协调,懂技术和外经贸业务及外语的复合型人才。当时各部门的骨干力量都比较缺,选调适合的人员相当困难。正好遇到全国拨乱反正,狠抓落实干部政策,不少在“左”的思想影响下因各种莫须有的“罪名”而长期受委屈的干部,纷纷解放出来。他们经受严峻的考验,始终信任党,理想信念不动摇。他们感谢党给予的为党和国家重新效力的宝贵机会,有很高的工作积极性和紧迫感。“两委”注重吸纳这些同志,给他们创造发挥才干的条件和机会。有位叫段为的同志,在日本京都大学求学期间,听到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在各地疯狂抢掠烧杀,他义愤填膺,只身返回祖国,想投身于打击日本侵略的战斗。经千辛万苦,历时两个多月,他到了重庆,又经党的地下工作者介绍,进入国民党外交部工作。经党的地下组织严格考核,他立场坚定,有强烈的爱国热情,能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被吸纳入党。为进一步培养,他被调到设在香港的宋庆龄基金会工作,积极为解放区筹措资金、药品、急需用品等。日本投降后,党为准备建国人才,将其送往英国剑桥大学学习,后又进入德国柏林大学及莫斯科大学深造,1952年回国。他精通日语、英语、德语、俄语、国际法律、经济知识,被分配到当时的对外贸易部从事有关法律事务,定为行政13级。在“反右”斗争中,他作为学习组长,组织所在单位干部大鸣大放,看到大家都不发言,怕冷场,便带头发言,对当时的领导同志提了点意见。没有想到,第二天一大早外贸部院内的大字报铺天盖地,内容都是声讨右派分子段为。他被震惊了,不久被划为右派,在东长安街扫大街。1965年印尼发生“九·三○事件”,印尼驻华大使被调回国,由于过去有过交往,碰到段为时客气地讲:请段先生有机会到印尼来。段不经意地敷衍说:“好、好、好。”段没想到因此又招来大祸,被告发,定为“阴谋叛国分子”,投入监牢,后又送去劳改。吃尽了难以想象的苦头,也进一步锻炼了自己的意志。落实政策后,到进出口委工作,他如饥似渴,废寝忘食,翻译了许多当时工作急需的日、英、美、法、意资料,主动帮助年轻人学习外语,传授工作经验,得到大家的好评。

“两委”是新机构、新工作、新人员。为让大家尽快进入角色,首先是抓紧组织学习。学习革命导师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论述,深刻认识和理解为什么要对外开放。给大家印象、教育最深的是《共产党宣言》中的一段话:“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3]列宁十月革命成功后强调:“如果你们不能利用资产阶级世界留给我们的材料来建设大厦,你们就根本建不成它,你们也就不是共产党人。”[4]“社会主义能否实现,就取决于我们把苏维埃政权和苏维埃管理组织同资本主义最新的进步的东西结合得好坏。”[5]毛主席在第一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上的讲话以及《论十大关系》中指出:“我们的方针是,一切民族、一切国家的长处都要学。”“自然科学方面,我们比较落后,特别要努力向外国学习。”再联系起来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对外开放的一系列讲话,大家深刻认识到:党中央关于对外开放的决策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实践的具体体现,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执行对外开放政策的信心更坚定了,劲更足了。

大家通过联系实际,对社会上反映较为普遍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比如,对外开放与鸦片战争后的“门户开放”有什么根本区别?不仅国内有人提出这个问题,有的国外出版物也把对外开放译成旧中国时的“门户开放”(OPEN-DOOR)。对此,大家翻阅有关资料,经深入讨论,认为:所谓的“门户开放”,是19世纪末美帝国主义提出的一种对中国进行侵略和掠夺的政策,要与英、俄、德、意、日、法等帝国主义国家瓜分中国。其内容是,在一切瓜分的“势力范围”内,取得自由通商,享受低税率和一切特权利益。显然,所谓的“门户开放”,是美国等帝国主义国家强迫腐败无能的清政府把中国的大门向帝国主义国家开放,任其侵略、掠夺、蹂躏中国。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对外开放,是我国人民在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掌握着国家政权和命运,是从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合作和交流,加快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时也为各国的发展做出贡献;外国在华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规定,受中国政府的管理,不得有任何特权。可见,两者是有根本区别的。再比如,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同坚持自力更生方针是什么关系?大家重温毛主席关于内因和外因的关系,关于自力更生的论述,以及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教导,进一步认识到:“文革”中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极力歪曲自力更生的方针,是为他们反革命目的服务的。其实,毛主席早在战争年代就强调:中国无论何时也应以自力更生为立足点。但中国不是孤立的,也不能孤立,中国与世界紧密联系的事实,也是我们的立足点,而且必须成为我们的立足点。他还强调要革命同志懂得: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6]邓小平同志在全国科学大会上的讲话中也明确指出: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针。但是,独立自主不是闭关自守,自力更生不是盲目排外。科学技术是人类共同创造的财富,任何一个民族、一个国家都需要学习别的民族、别的国家的长处,学习人家的先进科学技术。大家在发言中说:把自力更生作为我们国家发展的立足点,才能牢牢掌握国家发展的自主权,才能很好地消化和吸收利用别国先进的技术和经验;实行对外开放,发展对外经济交流和合作,有利于我国在吸取人类共同取得的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实现跨越式发展。正确理解和处理好对外开放和自力更生的关系,才能加快我国的经济技术进步,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

在提高认识的同时,要解决如何对外开放的问题。当时,主要是在认真总结我国的历史经验、分析认清自己的国情的基础上,广泛学习和借鉴别国的经验、做法。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包括美国、日本、联邦德国、法国、西班牙、匈牙利、罗马尼亚、南斯拉夫、新加坡、巴西、墨西哥、印度等国家以及中国香港、台湾地区的资料,印发给大家,认真进行学习讨论。请一些出国考察团介绍情况,也利用接待外国政府代表团的机会与有关人员交谈,学习一些知识。组织骨干到一些重点国家、地区进行短期培训和考察,要求每个团组回国后必须写出详细的学习、考察报告,印发各局学习交流。同时,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如将《进出口业务》、《外贸知识手册》等,分发给大家学习,并举行讲座,交流学习心得。委领导带头学,带头讲。周建南副主任到中央党校、国家建委等单位,魏玉明副主任到解放军总政治部等单位作报告,广为宣传、交流。当时的学习风气是很浓的,不放过一切可利用的机会,即使在饭桌上、散步中,谈论的也是学到的东西和学习体会。就这样,边学,边干,边摸索,工作开展得紧张、有序,进步明显。

国家进出口委、外资委成立初期,许多业务都是新的,特别是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批,外资局、条法局需要有“第一个吃螃蟹”的勇气并承担风险。面对报来的合资项目,他们边干边学,学中干,干中学,不断摸索,不断总结,不断完善。他们组织学习西方经典的政治经济学有关章节,抽出时间讨论如何学以致用,探讨审批合同、章程涉及的管理模式、法律等在当时认为是最前沿、最实用的知识。不时请华侨、华人、港澳地区专家及少数西方学者,讲解经济、法律、合同知识。并从1980年5月开始根据委里安排分期分批派遣十几个人到香港地区、加拿大、美国等地的大学、律师楼、国际机构等,进行为期半年、一年不等的见习、进修、学习、深造。同时,还多次得到联合国工发组织安排和资助,参加东南亚地区举办的招商引资项目洽谈会,相机了解、学习发展中国家吸收外资、审批外资项目的具体措施。更多的则是充分利用北京高等学府、国家机关中聚集的人才和知识信息资源,直接登门求教,当面聆听专家、学者、资深领导对经济、法律的种种高见。就是这一批批专家、学者、领导及社会名流贤达人士,给他们以知识、智慧、勇气、力量,完成了80多个中外合资(合作)经营项目的审批。在干中学,学中干,边实践,边总结,边提高,带来了丰厚的回报。成功的实践,更加激励他们认真学习、系统总结、全面掌握和领会涉外经济、法律业务的理论知识。经过无数个夜以继日之后,终于比较系统地提出了审批外资项目应该注意的事项,并经在北京通县召开的全国审批合同、章程座谈会讨论、充实之后,汇编成册,下发全国。后来据此又提出了较为规范的合同、章程文本参考格式,提出了合资企业法实施条例草案,提出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合资企业所得税法、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讨论文本等。

“两委”对于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是很重视的,除了在工作岗位上锻炼培养,当时有一个长远战略规划,就是与欧共体、美国商讨在国内合办国际商务学院,培养所需人才,不断更新在职干部的有关知识。谈判已经初步达成协议,并进入具体筹备。后来这项工作移交给北京外贸学院。

委领导很注意抓基础性工作,如组织本委同志先后起草了《关于出国推销、考察、技术服务小组管理试行办法》、《实施出口许可制度暂行条例》、《关于客户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出口商品价格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并请外贸部领导提出修改意见;组织有关单位讨论《合营企业审批程序及对外经济活动若干问题试行规定》。1978年,纽约出版了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编写的《工业可行性研究编制手册》。“可行性研究”是西方企业家在投资时必须进行的一项工作,而当时国内尚知之甚少。委领导敏锐地觉察到它对刚刚改革开放的中国的应用价值,迅速组织翻译出版,并组织起草了《可行性研究提纲》,对突破计划经济时代的工业项目任务书—技术设计—施工计划的三段式模式,只顾技术而不重视成本核算、经济效益的做法,起了积极作用。

国家进出口委和外资委是对外经济贸易的归口管理机构。在履行职责中领导班子特别强调机关干部要注意:一是正确认识归口管理是充分调动各方的工作积极性,把各方的积极性组织协调发挥好;管理协调也是服务,要以热情服务的态度做好有关工作。二是要尊重归口单位,遇事多多沟通,虚心地充分听取有关单位的正确意见,在学习中协商妥善处理有关问题。三是在制定有关改革方案时,要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分析问题,正确对待过去,把继承和创新有机结合起来,保护群众的积极性。应该说,委机关和归口单位的关系总的是融洽的,工作是顺利的。

新机构,新队伍,开始就要养成好作风。强调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不懂的就要学,要学懂弄通,不能满足于一知半解;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决不允许浮在机关,拍脑袋办事;搞好团结协作,不能推诿扯皮;要埋头苦干,办实事、见实效,反对搞形式主义,更不能弄虚作假;清正廉洁,不收礼品,不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当时委里的工作条件是很简朴的。机关在二里沟西苑饭店、三里河计委、九号院分散办公,而学院筹备处则远在西郊巨山农场。外资局等在西苑饭店办公,事务杂,头绪多。那时领导批示多,紧急报告多,需不停地奔波于西苑饭店和西皇城根九号院,递送各种文件、材料。人员未配齐,许多同志都是身兼数职,夜以继日,加班加点,有时忙得一个上午连水都顾不上喝,非常辛苦。1981年搬到白塔寺原华北局大楼,也是几个单位共用,委领导都是两人在一个十五六平方米的房间办公,各局是六七人一间,没有一个人计较。

委领导以身作则,自觉从严要求。委领导都编到所分管某个局的党小组过组织生活,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生活会时,严格履行请假制度。领导和同志们在一个大食堂吃饭,照样排队打饭菜,一边吃饭,一边交谈,与群众打成一片,其乐融融。

组建顾问、智囊团队。对外开放是一项崭新的工作,要虚心学习,借鉴别国有益的做法和经验,更要调动全国各方面的积极性和智慧,结合我国国情大胆创新。我国有许多人曾在国外学习和工作过,有的在不同历史阶段与外国打交道,积累不少经验,这都是需要充分利用的宝贵财富。“两委”建议并经中央同意,组建对外开放工作的特约顾问队伍。经各方推荐,聘请北京、上海、天津著名人士作为特约顾问。成员有:陈慕华、荣毅仁(时任中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雷任民(曾任外贸部第一副部长,时任中信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外籍人士有柯费兰、爱德乐(美国友人、经济专家)。其他原工商界的知名人士有:孙起孟、缪云台、古耕虞、刘念智、钱昌照、孙越崎、虞效忠、王兼士、经叔平、李文杰先生等。由谷牧副总理签发聘任证书。成立顾问室,由1945年赴台湾采访和见证日本将台湾归还中国的签字仪式的中国内地两记者之一的谢爽秋同志任顾问室主任,负责与特约顾问的联络和服务工作。

这些顾问以满腔热情,就对外开放和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的重大决策献计献策。在座谈和拜访时,他们总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深刻分析形势,讲述经历、经验,提出中肯建议。给人印象很深的是,解放前享誉国际的四川“猪鬃大王”古耕虞先生,20世纪三四十年代,他在四川成立一家土畜产贸易公司,专门组织猪鬃出口,鼎盛时期每年出口上亿美元。他把自己的实践体验写成一本《我的资本主义经营做法》的书,送给委领导和有关同志。他以自己的实践说明,中国经济虽然还比较落后,但能出口的东西还是有的,只要用心,“鸡毛蒜皮”也可以出口变成外汇,这需要调动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对外贸出口经营适当放开是必要的。经营放开后,还需进行企业内部机制、制度的改革,端正经营理念,发挥每个职工的积极性,要以人为本,诚信经营,质量与服务优先。特别是在用人上,不能徇私情,真正选聘可信赖、有开拓精神的人。他讲到,他当时要在美国设立分公司,有个外甥在美国大学毕业获得博士学位,亲戚朋友都劝他让外甥当这个分公司经理。但他认为,外甥虽是自家人,比较可靠,但书生气重,没有实践经验,又不擅长与人广泛交往,硬是加以拒绝,而选一位能开创局面的外人担任经理,结果很快打开了美国市场。他的实例,让大家深受启发,增强了改革外贸体制,加快出口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刘念智等老先生也对扩大出口、利用外资提出许多具体建议。那时,一方面是外商对中国的投资环境不了解,不敢来投资;另一方面是有些人想利用我们经验不足又心情急迫,进行诈骗发财。当时曾有人提出可以给中国提供几十亿、上百亿美元的贷款。有谁能提供、又有谁敢提供这么巨额的贷款?上亿元的一般都要银团贷款,分散风险,在当时的情况下提供几十亿、上百亿美元的贷款是不可能的。他们提醒各方面,开口越大越要警惕。果然,委里经常接到“函件”,声称可提供低息外汇贷款,条件优厚,只需付占贷款额很小百分比的佣金即可。这些贷款数额巨大,动辄几亿、十几亿美元。中国银行同志报告处理意见:一是将此类工作转中行处理;二是让对方将第一笔小额贷款汇到中国银行指定的账户上。结果这些贷款(加起来有上百亿美元之巨)无一成功。其中,有一次,对方居然来人,在北京饭店住下(当时涉外饭店极少,能在北京饭店住下可不容易),开了奔驰车到白塔寺要面见委领导谈贷款。领导派有关同志与来人见面,对方的“文件”是用皮夹装订的,非常正规,这在当时也是十分豪华的。委里随即转中行,此后再未见下文。显然是个骗子。与此同时,顾问们通过自己的境外关系,动员有信誉、有实力的企业来华投资,为吸引外资牵线搭桥。聘请的美籍华人教授,热情地给有关人员讲解美国商法,对我国制订利用外资法律法规进行具体指导。大家都对顾问们的意见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认为不仅具有国际视野,更贴近中国实际,帮助很大。

一个好班子,带领一支精干队伍,又有一批智囊的协助,为“两委”开展并做好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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