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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观应的宪政法律思想

时间:2022-05-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章 郑观应的宪政法律思想ZHENGGUANYING DE XIANZHENG FALV SIXIANG作为中国最后一个专制主义的封建中央集权国家,清王朝的统治日益腐朽,在鸦片战争后陷入了严重的政治危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正在走向终结。

第三章 郑观应的宪政法律思想

ZHENGGUANYING DE XIANZHENG FALV SIXIANG

作为中国最后一个专制主义的封建中央集权国家,清王朝的统治日益腐朽,在鸦片战争后陷入了严重的政治危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正在走向终结。为了继续清朝统治者的生存和统治,清朝一部分当权的官僚开始从西方引进洋武备、机器生产和科学技术等,这种引进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初开始,至九十年代中期告一段落,这就是为时长达三十余年的“洋务运动”。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尽管洋务运动的范围不断扩大,内容日益繁多,但基本上都是围绕着“师夷长技”的中心进行,洋务派人士把向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学习的内容始终限制在“技”的范畴内,也就是仅仅兴办西式轮船、铁路、电报等工商业,建立了近代化的海军,兴建了一批新式学堂,派遣了几批出洋留学生而已。洋务派恪守“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之教训,不许改动腐朽的社会制度,只是在封建制度的母体上“嫁接”西方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的枝芽,其结果必然无法挽回清王朝日趋衰败的景象。[1]洋务派是一个官僚集团,也是一个复杂的群体,由于每个人的生活环境和社会经历不同,因而文化素养、知识底蕴以及政治法律主张,都有较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不仅表现在学习西方科学技术方面的广度和深度不同,更表现在是否学习西方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体制方面的认识和主张不同。也正因为这种差异的存在,19世纪70年代开始至戊戌变法之前,曾经是洋务派成员、又充当过洋务运动重要“参谋”的郑观应等人,以更开明的资产阶级改良派的风貌走上历史舞台。[2]他们洞悉洋务运动的关节,很快醒悟到只学习西方科学技术而不改革封建政治制度是不行的,郑观应就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洋务运动不可能成功的弊端之所在:“议者皆知泰西之长技,而不知操泰西立法之大旨本源焉。”可见,当时的资产阶级改良派已经注意到学习西方资本主义性质的政治法律制度比仅仅“画虎类犬”地却照搬西方科学技术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作为早期资产阶级改良派的主要代表的郑观应,其在兴办洋务,关心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过程中,体察到西方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提出了仿行西方国家,设议会,制定宪法,改革政体,实行君主立宪制的宪政思想,以及围绕君主立宪制这一中心普及教育等思想,以期改良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把向西方学习的内容从技术文明扩展到制度文明。郑观应所提出的以学习英、德,开立议院,制定宪法,君主立宪为中心,兼及改革教育考试制度,男女平权,整顿吏治和国籍立法等内容的民主宪政法律思想,不但在同时代的资产阶级改良派宪政法律思想中是相当成熟的,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近代中国追寻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法制的思想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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