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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观应的财政经济法律思想

时间:2022-05-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七章 郑观应的财政经济法律思想ZHENGGUANYING DE CAIZHENG JINGJI FALV SIXIANG如前所述,鸦片战争成为了中国由封建社会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转折点。郑观应所提出的与振兴工商、发展民族产业以实现国家富强有关的财政经济法律思想,在当时的同类言论中是最具代表性的,这也充分体现了他法律思想体系的全面性和进步性。

第七章 郑观应的财政经济法律思想

ZHENGGUANYING DE CAIZHENG JINGJI FALV SIXIANG

如前所述,鸦片战争成为了中国由封建社会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转折点。战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不断向中国倾销商品,掠夺原料,逐渐破坏了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础,中国逐渐被纳入世界殖民主义体系,日益成为世界资本主义的附庸。与此同时,中国的经济状况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西方列强借助武力迫使清政府签署为数众多的不平等条约,从而在华攫取各种经济特权,日益控制中国的经济命脉,将中国逐步推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包括海关管理权、关税控制权、采矿权等一系列财政经济主权的丧失,使得中国民族商人和企业在封建专制制度和帝国主义压迫下艰难维生。作为一名资产阶级改良派思想家,同时又是一名具有爱国情感的民族资本家,郑观应从其多年的商务实践出发,主张清政府“重商”、“护商”,通过“商战”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一较长短。郑观应将发展工商业看作富强的基本手段,他在《盛世危言后编·自序》中指出:“国非富不足以致强,亦非强不足以保富。富与强固相互维系者也。……有国者苟欲攘外,亟须自强;欲自强,必先致富;欲致富,必首在振工商。”[1]他把振兴工商看成富强的基础,基于这一出发点,郑观应认为清政府必须大力兴办工矿企业,建立近代企业管理制度,颁布商律和公司章程,成立商务管理机构来发展民族资本工商业,这也是中国赶上世界发展潮流所必不可少的一步,否则就会越来越落后,最后被列强所吞并和瓜分。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郑观应还提出降低税收,收回关税主权,以保护国内工商业与外国商品同等竞争,兴办银行来解决民族工商业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资金困难问题,以及加强货币立法,从而解决中国的白银流失问题等财政法制主张。郑观应所提出的与振兴工商、发展民族产业以实现国家富强有关的财政经济法律思想,在当时的同类言论中是最具代表性的,这也充分体现了他法律思想体系的全面性和进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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