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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湾租界条约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沙俄提出租借旅大要求后不久,法国即向清政府提出不得把云南、广西、广东让与他国,中国将来设立邮局,由法国人襄办,允许法国修筑滇越铁路,广州湾租给法国等要求。在查勘广州湾界址工作完成后,签订此约。该条约1945年为《中法交收广州湾租借地专约》所废止。

条约名称:广州湾租界条约   [1]

签订时间:1899.11.16               

签订地点:广州湾                 

签 署 人:中方 清政府广西提督苏元春       

     外方 法国水师提督高礼睿        

主要内容:                    

广州湾租借给法国,租期九十九年:“因和睦之由,中国国家将广州湾租与法国国家,作为停船趸煤之所,定期九十九年”;

租界内全归法国管理,并可设防驻兵:“于九十九年内所租之地,全归法国一国管辖”;“在租界之内,法国可筑炮台,驻扎兵丁,并设保护武备各法”;

允准法国修筑自广州湾赤坎至安铺的铁路,敷设电线:“中国国家允准法国自雷州府属广州湾地方赤坎至安铺之处建造铁路、旱电线等事”。

后果、影响:                   

该条约使法国在华南区取得了一个重要基地,确立了法国在中国西南三省的势力范围。

【注释】

[1]沙俄提出租借旅大要求后不久,法国即向清政府提出不得把云南、广西、广东让与他国,中国将来设立邮局,由法国人襄办,允许法国修筑滇越铁路,广州湾租给法国等要求。并声称,如果清政府拒绝法国的要求,法国将另筹办法,“派舰重办”,强迫清政府在换文中应允。在查勘广州湾界址工作完成后,签订此约。该条约1945年为《中法交收广州湾租借地专约》所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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