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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的特殊方法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是在不良思想和错误行为发生之前,就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使不良思想和错误行为不至于发生,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这就是所谓的“防患于未然”。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项面向未来培养和造就人才的希望工程,更需要进行预测和预防教育。所谓重点预防,就是对突出的人和事以及关键时期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事先教育,防患于未然。明示是指教育者以正面直接的方式,明确地给教育对象阐明道理,提出要求,主动设防的方法。

第三节 思想政治教育的特殊方法

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可能遇到某些突出的或特殊的思想问题和行为表现,如将要发生的重大思想问题、顽固的思想障碍和错误观点、剧烈的思想和行为冲突等。针对这些情况,仅使用一般的教育方法是不够的,还需要运用特殊的教育方法。

一、预防教育方法

所谓预防教育,就是针对人们可能或将要发生的思想问题与行为偏向,事先进行教育,防止思想问题与行为偏向发生,或者将思想问题与行为偏向制止、消灭在萌芽状态。预防教育包含两方面的意思:一是在不良思想和错误行为刚刚冒头时,就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不使其发展和蔓延,或者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这就是所谓的“防微杜渐”。二是在不良思想和错误行为发生之前,就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使不良思想和错误行为不至于发生,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这就是所谓的“防患于未然”。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项面向未来培养和造就人才的希望工程,更需要进行预测和预防教育。

预防教育的主要方法有:

(一)普遍预防和重点预防

思想政治教育所要解决的是人们的指导思想问题。因此,必须及时针对刚刚出现的问题和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解释、引导、教育,把人们的思想、议论导向正确的方向,避免大量思想问题发生。因而,普遍预防是十分重要的,运用得好,它能保证单位和社会的平稳发展,避免不必要的曲折和损失。进行普遍预防,要关心群众利益,掌握社会心理,坚持正面引导,注意化解矛盾,努力避免思想积怨和矛盾激化。

所谓重点预防,就是对突出的人和事以及关键时期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事先教育,防患于未然。在社会上,人们的思想状况千差万别、千变万化,我们要善于根据客观环境和人们情绪、言行的变化去分析情况,判断可能发生的问题,把教育工作做在前面。我们要抓住关键的人,关键的事,关键的岗位,关键时刻进行重点预防。思想政治教育要重点抓人,抓思想上后进的人,技术上薄弱的人,纪律上松散的人,生活上困难的人,有针对性地做好重点预防工作,防止发生意外,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普遍预防和重点预防是一般和个别、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一定要结合起来进行。

(二)明示与暗示

这是预防教育经常使用的两种方法。明示是指教育者以正面直接的方式,明确地给教育对象阐明道理,提出要求,主动设防的方法。这种方法一般是在错误倾向的苗头开始出现并有所发展,情势比较紧迫的情况下采用。明示有两种方式,即书面明示和口头明示。所谓书面明示,就是以文件、条例、通知、告示等书面形式提出思想要求和行为规范,使受教育者遵循。所谓口头明示,是通过会议,谈话等形式以口头方式提前给教育对象讲明道理,提出要求,防止可能出现的思想问题。书面明示和口头明示各有特点,各有运用的范围和条件,要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加以采用,有时二者也可以结合起来同时使用。

暗示和明示相比正好相反,它是以委婉含蓄的方式对受教育者施加影响,进行引导,使受教育者自觉或不自觉地避免思想问题和行为偏向的发生。暗示的方法一般是在情况比较复杂,错误倾向的苗头隐约可见但发展动向尚不清楚,或思想行为表现异常的情况下采用。常用的暗示方法有目标暗示,舆论暗示。所谓目标暗示,即通过确立一定的目标,以正确的目标暗示错误思想与目标的背离,引导受教育者避免思想出偏,行为出错。所谓舆论暗示,就是通过会议、讨论、宣传等各种形式,制造正确舆论,抑制消极因素,使受教育者的思想和行为潜移默化地受到舆论的影响。但是,明示法和暗示法,是有局限性的,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教育的对象和条件,而且目的一定要正确,态度要诚恳,切不可不讲条件的乱用。否则,则可能引起猜测、反感,造成思想混乱。

(三)启示与警示

所谓启示法,是指教育者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以侧面间接的方式启发受教育者思考和觉悟,提示受教育者避免错误的方法。也就是从最简单的、众所周知的材料出发、用简单易懂的推论或恰当的例子来说明从这些材料得出的主要结论,启发肯动脑筋的读者不断地去思考更深一层的问题。它一般是在事态比较明了或教育对象思想觉悟状况良好时采用。

所谓警示,就是对可能出现的危害严重的思想和行为提出警告,明令禁止。如果启示是通过启发受教育者自觉预防的话,警示则是教育者强制设防。警示一般用于可能造成恶劣后果,群众极力反对的思想和行为,如破坏安全的思想和行为,导致动乱的思想和行为等。对这些思想和行为,必须事先明令禁绝,不可有犯,一旦有人违反,必须进行处理。

二、心理咨询法

心理咨询是指通过语言、文字等交流媒介,咨询者在心理方面给咨询对象的帮助、启发和引导的过程,这个过程具有明显的教育作用。所以,我们把心理咨询作为一种特殊方式的教育。

我们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总结、探索适应我国社会发展需要的心理咨询方法。目前,已经为广大思想政治工作者经常运用的心理咨询具体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疏导咨询法

所谓疏导咨询法,就是咨询人员与咨询对象通过建立良好的关系,对咨询对象进行疏通引导,从而达到消除心理障碍,促进身心健康的一种咨询方法。这一方法,要从咨询对象的实际出发,了解、分析心理障碍的形成过程及其产生的根源,把握其实质与特点,并教给咨询对象战胜心理障碍的武器和方法。运用疏导咨询法,要掌握如下要点:一是咨询者与咨询对象要建立良好的关系,创造和谐轻松、畅所欲言的气氛,这是咨询的前提;二是要通过分析障碍形成的原因和过程,开导咨询对象思考,激发其领悟,促使咨询对象心理冲突缓解、转化,这是咨询的关键;三是要调动咨询对象的能动性,树立克服心理障碍的决心和信心,这是咨询的重要保证;四是要培养咨询对象自我认知、自我矫正、自我调控的能力,教给具体方法,不断巩固效果,这是咨询的主要措施。

(二)交友谈心法

所谓交友谈心法,就是为咨询对象创造良好的人际关系来解除其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方法。这一方法,要求咨询人员充分关心、理解、信任咨询对象,帮助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使咨询对象消除与人际环境的障碍与隔阂。运用这一方法的要点是:首先,咨询者本人和咨询对象所在的集体要给予咨询对象以关怀、鼓励和信任,使之感到朋友的情谊和集体的温暖,为咨询创造前提条件;其次,创造接纳、真诚、友爱的人际关系,这是咨询的关键。人们产生心理障碍,根本原因是主观认识同环境不适应,而不适应的环境因素中,最重要的是人际关系,所以治疗的关键是为咨询对象提供良好人际关系。在新形势下,随着人们自主意识、竞争意识的不断增强,在人际关系和社会心理方面还会出现一些新问题,因而交友谈心方法在新形势下仍然是心理咨询的重要方法。

(三)自我调控法

所谓自我调控法,就是咨询者主要通过帮助咨询对象自我认识、自我导向、自我控制来消除心理障碍的方法。运用这一方法,首先要启发咨询对象自我认识的自觉性,帮助咨询者了解自己,接纳自己,树立必要的自信心;其次,要培养咨询者自我把握、自我调控的能力,学会正确调整心理结构,正确调整与环境的关系。自我调控法的运用,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调整心理结构。认知、情感、意志、行为,是人的心理结构的基本要素,结构失调、混乱是产生心理障碍的重要原因。在人的心理结构中,认识是先导,情感、意志是中介,行为是归宿。因此,咨询者要着重在提高咨询对象认识能力和认识水平上下工夫。当然,也有的人是因为感情脆弱、感情对立或者意志软弱而导致心理障碍的,这就要启发咨询对象从感情、意志入手解决问题。二是帮助咨询对象调整与环境的关系。人们对环境因素不能用全面、发展、联系的观点观察,产生错觉、幻觉、猜疑而不能及时克服,就可能导致恐惧、焦虑等情绪反应。针对这种情况,就要调整咨询者与环境的关系。

三、思想转化法

思想转化法是指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教育者使受教育者的思想由错误转化为正确,由消极转化为积极,由后进转化为先进的方法。因而思想转化法是用于解决个别或少数人错误思想观念的方法。

实施思想转化的途径很多,其中主要的途径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情感融化,打开思想转化的通道

情,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相互之间形成的一种心理反应。在实际的思想政治教育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同样是讲道理,有的人讲,群众就爱听,就乐于接受。而有的人讲,群众就不爱听,不乐于接受,甚至很反感,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没有与群众建立深厚的感情,群众还不信任他。同样,在思想转化过程中,如果缺乏感情或感情对立,就难以收到应有的教育效果。所以,实施思想转化的第一步,就是用情感去融化教育对象,从而为思想转化消除障碍,打开通道。要做到情感融化,第一是要热爱转化对象,真诚地亲近他们,以消除对方的提防心理和反感情绪;第二是从工作、学习、生活诸方面关心转化对象,做他们的知心朋友,以诚相待,取得信任。只有在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架起了一道感情的桥梁,才可能减少以至消除思想转化过程中的阻力,为下一步工作打下牢固的基础。

(二)事理说服,提高思想转化的效果

所谓事理说服,就是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说真话,道实情,达到教育的目的。在思想政治教育中,事实教育是具有强大说服力的教育方式。事实教育的特点在于它的简捷性、直观性和无可争辩性,它在证实、辨伪和释疑等方面具有突出的力量表现。人们之所以形成这样或那样的糊涂认识和思想疙瘩,在很多情况下是由于有的人盲目逆反,固执己见,或不明真相,上当受骗所致。对此,运用大量而确凿的事实,对转化对象进行耐心反复的说服,攻破其思想防线,最终可以促使其思想实现转化。我们在做思想转化工作时,如果讲不出一定的道理,人们就不会从内心深处接受你的看法和主张,更谈不上改变和放弃原有的错误观点。所以,做好思想转化工作的关键在一定意义上要在说理上下工夫。另外,说理时要注意讲好大道理,用大道理统领小道理。讲大道理并不等于空洞的说教,而是要联系实际,由近及远,由小见大,由具体到抽象。

(三)行为约束,增强思想转化的力度

通过情感融化和事理说服,很多转化对象的思想是会有转变的。但转变不是一下子就可以完成的,而是有一个过程,甚至可能出现曲折和反复。针对这种情况,除了反复教育外,还要进行相应的行为约束,让转化对象按一定的纪律、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在行动中进行思想体验,巩固教育成果,增强转化的实效。同时,在现实生活中,确有极少数人,觉悟低,私心重,自身又缺乏思想上的免疫力,因而在行动上往往容易做出许多错事来,甚至屡教不改,恶性循环。对于这一部分人,仅靠情感融化和事理说服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必须借助规章制度、纪律法规去约束行为,通过外力的推动去启发他们内在的觉悟,制止其错误思想的发展和错误行为的发生。行为约束是借助外力去制止、纠正人们违反最基本的社会道德、准则的起码条件,它迫使人们终止某项错误行为,以达到提高思想转化力度的效果。因此,对用其他办法教育仍不见效者,要加强对其行为的约束,以提高在错误思想和不良行为面前的抗干扰能力,巩固和扩大思想转化的成果。

四、冲突缓解法

冲突缓解法就是针对人们的思想矛盾和行为激化状态,通过建立健全制约机制和宣泄渠道,缓解冲突产生的条件,减少和削弱冲突导致的震荡和破坏而采取的一种应急方法。冲突产生的原因是复杂的,它是许多条件交错作用的结果,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当前,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实施冲突缓解可分为缓解矛盾和处理冲突两个方面。

(一)缓解矛盾,防止激化

要真正有效地缓解冲突,解决冲突,必须根据冲突产生的条件,积极缓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

第一,瞄准矛盾焦点,及时疏导分流。不管是个人还是群体之间,当冲突尚未发生之前,总是会比较集中地围绕着某一问题积累矛盾,成为双方关注、争执、互不相让的焦点。如果双方继续在某个焦点上积聚矛盾,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围绕这一焦点形成冲突。如果针对矛盾焦点,导向得力,分流及时,能够迅速超前缓解,可能就不至于形成冲突。因此,及时准确地摸清人们共同关注和议论的问题,采取疏导方法,积极组织分流,以防焦点积聚,热点升温,对于冲突的缓解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针对大众心理,理顺对立情绪。大众心理往往比较集中地对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作出反应,并通过人们的情绪相互传递和感染。当社会存在着不安定因素时,这些因素就会渗入到一些个人的思想情绪中去,这种不安定思想情绪的发展和积累,便成为发生冲突的土壤和气氛。大众心理情绪色彩浓厚,相互传感快。如果不及时加以引导和理顺,这种情绪对立就会引出事端。因此,要防止冲突发生,必须理顺人们的情绪。

第三,强化积极因素,抑制消极因素。人们的思想总是这样或那样地受社会环境的影响。社会环境的因素十分广泛,但就其对人们思想影响的性质和方向看,可分为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两大类。当人们较多地受到积极因素影响时,就会出现良好的精神状态与和谐的人际关系,冲突就会大大减少;反之,当消极因素占主导地位,消极情绪弥漫,人心浮动,纪律涣散,就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也容易产生冲突。应当看到,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在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个时期都是并存的,我们只能优化,而不能纯化。

(二)寻求有效方法,妥善处理冲突

如果一个地方出现冲突,惊慌失措、撒手不管都是不可取的,而必须根据冲突的不同性质、不同程度予以妥善处理。实际工作中经常采取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热处理”法。所谓“热处理”,就是面对冲突,果断处置,迅速控制事态,最大限度地减少冲突导致的影响和破坏。其基本原则是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和态度,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泾渭分明,毫不含糊。“热处理”法的特点是是非清楚,果断迅速,适用于那些性质比较恶劣,危害比较严重的冲突,对于这类冲突所作的“热处理”,有时难免带来某些副作用,这些可以事后采取措施,逐步补救。

第二,“冷处理”法。“冷处理”法是相对“热处理”法而言的,就是在情况不明、是非不清而又矛盾即将激化时,先暂时“冷却”、“降温”缓解,避免事态扩大,然后通过细致的工作和有效的策略,妥善解决冲突。“冷处理”法一般适用于因感情不和、情绪对立、相互纠缠以及道德等情况引起的冲突。这类冲突情绪化的因素大,是非不是很清楚,只能等冲突双方冷静下来之后才可能得到妥善处理。如果操之过急,处理不当,可能更加激化对立情绪,甚至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热处理”法和“冷处理”法是两种常用的方法,因事态的具体情况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方法。在实际工作中,需要“热处理”而作了“冷处理”,或需要“冷处理”而作了“热处理”,都会对冲突的缓解造成不利的影响。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冲突往往是复杂的,这两种方法的界限也不是绝对的。事实上,“热处理”中有“冷处理”,“冷处理”中有“热处理”,这种方法上的交替使用往往经常出现,这是我们应该注意的。

第三,隔离法。所谓隔离法,就是将与冲突有关的人员、消息,特别是冲突主体“隔离”起来,然后慢慢做工作,用以逐步缓解矛盾的方法。这种方法是在卷入冲突的人员可能增加、冲突主体情绪偏激、不健康的舆论可能蔓延等情况下采用。具体做法是:首先要控制消息,防止人心浮动。冲突发生时,各种议论、传闻都会出现,容易造成人们心理上的波动;其次要迅速补救,尽力恢复常态。对于因某些突发事件所引起的冲突,在其萌芽阶段,应立即予以补救,至少不至于使事态恶化;再次要多方配合,牵制冲突主体。对于一般性的冲突,将其一方暂时隔离起来,对于缓和情绪很有帮助。对于某些较大规模的社会冲突,将其中真正起作用的关键人物牵制和制约了,冲突局面的控制也就变得比较容易。可以针对冲突主体的特点,进一步做工作,起到“隔离”作用,从而减少和削弱其在冲突中的影响。

第四,转移法。所谓转移法,就是在冲突中,通过各种有效的措施,促使冲突参与者的注意力、情绪及活动内容实现转移,从而使冲突予以缓解。其具体做法:一是转移注意力。冲突在即特别是冲突期间,人们的注意力往往高度集中在与冲突有关的问题上,不断的聚集就会造成不断的升温而居高不下,对此应将人们注意的视线转移,以分散其注意力。二是转移情绪。冲突中人们容易情绪化,即情绪化的思想和情绪化的行动,进而表现为偏激与盲动。这时,可通过调整情绪结构或采取以情胜情的方式,努力将冲突参与者的情绪由偏激转移到理智上来,以增强其对自己行为的责任感。三是转移活动内容。转移注意力、转移情绪,很大程度上都得借助转移活动内容去实现,如转移话题,避开相互间的语言刺激;转移场所,改变环境和条件,抑制冲突的强度等。

第五,调解和限制。所谓调解,就是向冲突双方或当事各方陈述利害关系,在双方或各方达成谅解或忍让的基础上,促使双方暂时偃旗息鼓,不扩大事态。调解一般用于非原则性冲突,调解的后果是没有输方也没有赢方,或者双方有输有赢,双方都不会完全满意但也不会一无所获。调解的主要手段是劝告、说服,有时也可以对冲突双方进行必要的警告,让冲突双方认识冲突的危害与后果而自动妥协。所谓限制,是根据一定的规章和要求,制约、削弱冲突一方或各方的活动与力量,缓解或消除冲突。如果调解侧重于说服的话,限制则有一定的强制性,如限制容易引起冲突的活动范围与规模,进行必要的纪律约束,采取一定的检查、监督手段等,从而使冲突一方或各方让步和收敛,达到缓解和消除冲突的目的。

【注释】

[1]教育部社科司组编:《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120页,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2]《邓小平文选》(第二卷),10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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