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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方法

时间:2022-10-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方法是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中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方法。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常用的方式有以下几种:讲授讲解法是使用最多,应用最广的一种理论教育法。它是语言灌输的一种主要方式,主要是运用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伦理道德教育,结合受教育者的思想实际,阐述思想政治道理,从而使受教育者获得理论知识,达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同时,要对受教育者进行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的分析、宣传和教育。

第一节 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方法

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方法是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中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方法。基本方法贯穿思想政治教育的全过程,渗透到思想政治教育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并对一般方法和特殊方法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学习革命理论,进行革命实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一个革命者成长的根本途径,也是我们党在革命战争年代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方法。”[1]在新形势下,仍要按照这三个根本途径开展工作,把理论教育法、实践教育法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方法。

一、理论教育方法

理论教育法也叫理论灌输法或理论学习法,是指有目的、有计划的向受教育者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或由受教育者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逐步树立科学世界观的教育方法。

理论教育的具体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做不同的划分。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常用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讲授讲解法

讲授讲解法是使用最多,应用最广的一种理论教育法。它是语言灌输的一种主要方式,主要是运用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伦理道德教育,结合受教育者的思想实际,阐述思想政治道理,从而使受教育者获得理论知识,达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

讲授讲解法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即“讲述”和“讲解”。所谓“讲述”,是指以叙述和描述的方式对某些政治现象、道德现象及有关理论的发展轨迹进行讲授,使受教育者形成鲜明的政治倾向和思想道德情感,让受教育者了解一定社会思想政治品德要求和理论的真相及其来龙去脉。所谓“讲解”也就是分析和论证,主要是对一些较复杂的政治理论原理和道德伦理概念,以及党的路线、大政方针等,进行系统而严密的解释和论述,从而使受教育者形成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理论学习法

理论学习法是通过有组织、有计划的集体学习或个人的自觉学习来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以及大政方针政策的方法。它是灌输的一种主要方式。

(三)宣传教育法

宣传教育法是运用大众传媒向人们灌输正确理论和先进思想的方法,以科学的、先进的理论武装和引导人,是一种普遍的理论灌输法。

我党向来高度重视宣传教育法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以先进的思想、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们的头脑,抵御西方意识形态对我国的侵蚀,保证人们思想政治的社会主义方向。宣传教育必须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展开,关注特定时期受教育者群体的思想认识问题,形成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共同努力的强大精神动力。同时,要对受教育者进行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的分析、宣传和教育。宣传教育要做到有理有据,使用的理论与当时党的实际、受教育者的实际思想政治素质紧密结合,同时要使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发挥宣传教育的理论灌输作用。

(四)理论研讨法

理论研讨法是采用研究、探讨的方式来进行理论学习和理论教育的方法。它是在一定的时间内,先由个人进行一定的搜集材料和知识准备,进行专题理论学习,并结合实际开展研究,形成研究成果,然后针对某一个或某一类问题,召开理论研讨会,交流研究成果,达到对问题的解决和对参与人员某一方面理论水平、思维水平的提高。

通过这种方法,把理论学习、理论研究和讨论紧密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学习的深化,也有助于相互之间的交流与启发,从而深入问题的核心,获得问题的突破,在短期内达到教育的目的。它所解决的问题往往是理论的最前沿问题,或是关系重大的现实问题,为有关部门的科学决策、制定政策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意见或建议。

(五)理论培训法

理论培训法是通过办培训班、讲习班来学习理论的一种方法,它是一种综合灌输的方法。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培训,就是围绕某一专题,确定理论学习的内容,联系实际,以自身学习为主,进行必要的辅导,组织讨论和交流,来达到统一和提高思想认识的目的。

这种方法具有学习内容集中,学习人员集中,讨论问题集中的特点,有利于相互启发,加深对思想政治理论的理解;有利于相互交流,探索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它适应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科性质和现代社会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学化、专业化的需求。在运用此方法时,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专题,明确专题培训的目的;二要围绕专题选好书目和学习资料;三要进行必要的辅导和组织适当的讨论;四要进行培训检查,了解培训对象掌握理论知识的广度和深度。

二、实践教育方法

实践教育法就是实践锻炼法,是组织、引导人们积极参加多种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认识能力的方法,即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同时改造自己主观世界的方法。

随着社会的发展,实践教育法的内容越来越丰富,具体方式更加多样。当今,这些具体方式主要有:

(一)劳动教育法

劳动教育就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帮助受教育者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培养热爱劳动、走近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的教育。“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同志都非常重视教育与生产劳动的结合,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这是改造社会的最强有力的手段之一;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之后,这是培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用一致、全面发展新人的根本途径,是逐步消灭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差别的重要措施。”[2]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同劳动生产相结合,是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的根本途径。

在新时期,劳动教育形式更应当倾向体验型、认知型劳动形式,相对而言,劳动成果并不重要,关键是劳动教育的过程。同时,要不断总结提高受教育者在劳动过程中的体验、感受与认知,巩固劳动锻炼所取得的成果。只有这样,受教育者才能从有目的的活动以及这种活动所取得的实际效果中认识到他们的价值,并在这种价值的实现中感受愉悦,使劳动更好的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

(二)服务体验法

服务体验法也叫社会服务活动法,就是运用智力、知识、技能、体力等方式,为人们提供帮助、解决困难的活动,在奉献自身力量给社会的同时,获得对责任关系、道德关系的体验和教育,从而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目的的方法。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服务的内容和方式也越来越多样。按服务的内容划分有生活服务、生产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等;按服务的方式划分则有劳务服务、智力服务、咨询服务、个别服务、群体服务等。服务者通过服务过程,能够加深对社会道德的理解和体验;通过服务的实际效果,能够丰富思想感受和情感体验;通过社会认可和称道,能够强化集体主义意识和奉献精神。服务体验法能够加强受教育者与社会的良好互动,取得较好的思想政治教育效果。

(三)社会考察法

社会考察法是通过认识社会和研究社会,提高受教育者思想认识和分析社会问题能力的方法。

社会考察法要求受教育者带着一定目的或者问题,去深入接触社会实际,在考察过程中,逐渐实现理论与实际的结合,获得正确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或者发现问题的能力,从而使受教育者对理论的掌握更加透彻,对实际问题有更深刻的了解,自我判断、选择和分析能力得到提高。通过调查获得丰富的一手材料,然后经过整理,分析和头脑的加工工作、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得出正确的结论。所以社会考察不但可以使考察者的思想和能力得到提高,而且考察的结论对其他人也有启发性的教育作用。

三、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

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是解决党内矛盾、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方法,也是人民内部进行自我教育的基本方法。所谓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指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人们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对自己和他人的缺点、错误等进行公开分析和检查。

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实施方式多种多样,我们要把灵活性和原则性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一)直接式批评与渐进式批评

这是两种进展程度不同的批评。直接式批评是指直截了当、开门见山、一针见血的批评方式。批评者和被批评者直接面对,一般适用于思想基础好,性格开朗、外向、乐于接受批评的人。这种批评方式往往能够迅速进入主题,及时引导受教育者进行自我批评,从而使问题得到最快、最明确的解决。采取直接式批评,一定要有理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物。道理讲不明,事实讲不清,就不会有好的效果。

渐进式批评则是逐步输出批评信息,分层次、分步骤进行的批评。这种批评不首先接触批评的要害,不和盘托出批评的全部事实,而是一点一点地逐步指出,由浅入深地耐心说服。一般适用于缺点错误较多,性格内向,自尊心比较强的人。与直接式批评刚好相反,一开始并不触及问题的本质和核心,而是从问题的表面或其他相关问题开始涉及,逐步深入到问题的核心。渐进式批评操作起来比直接式批评要复杂,一般以私下交流的方式进行。

(二)参照式批评与评估式批评

这两种批评方式具有易于操作、说服力强等特点,受批评者的不足经过对比就自动呈现出来,因而对于批评者来说工作量较小。

所谓参照式批评,就是参考和仿照某些人或事而进行的批评。参照式批评实际上就是典型事例的教育,即通过引导受教育者研究典型反面或正面事例,得出结论,通过对比、参照的方式,烘托出批评的内容,使受教育者联想到自身的不足,意识到自己存在的缺点或错误,从而促使受教育者的改正。

所谓评估式批评,就是按照本单位、本部门大家共同遵守的准则和要达到的目标来进行检查、评价所开展的批评。它既是一种按统一指标和要求来衡量的自我批评,也是一种相互参照、比较的批评。这种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式,是在新形势下,适应自主、平等、竞争、效益、法制的新要求发展起来的。评估式批评与自我批评原则上针对一个单位同等类型所有的人,按照同一指标和要求来衡量,平等、公正的比较和竞争。因此,在进行评估时,对同等类型人所使用的评估指标和要求一定要统一,有些指标尽可能量化,不能因人而异,也不能厚此薄彼。评估比较时,要客观公平,发扬民主,公开进行。

(三)监督式批评与揭露式批评

这是两种由不同职能部门所采用的批评方式,前者是由监督部门和群众团体通过检查,督促,针对存在问题所开展的批评,后者是由宣传舆论单位利用大众传媒对揭露出来的问题所进行的批评。

随着我国民主建设和法制建设的逐步加强,各级党政监督部门,如党的纪律检查部门、行政监察部门、经济审计部门不断加强对干部、党员的执法监督、权力监督。广大群众民主意识、法制意识不断增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和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宣传单位在坚持正面宣传的同时,也对社会的某些弊端、丑恶现象进行公开揭露。这种批评方式,既是监督部门、宣传舆论部门的工作手段,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武器,它比一般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更有力量,也更有效果。

(四)商讨式批评与警醒式批评

这是两种措词不同的批评。商讨式批评是带有商量、讨论的口气,与被批评者交换意见的批评。通常做法是:批评者以商讨问题的态度把批评意见传递给被批评者,同被批评者进行必要的讨论,交流看法,征求意见,促使被批评者认识自己的缺点和错误,开展自我批评。这种批评方式,适用于头脑灵活,思维敏捷,脾气暴烈,有明显否定性心理倾向的人。对这样的人,以商讨问题,交换意见的方式,心平气和地进行批评,可以有效改变可能存在的对抗动机,使其冷静、虚心地接受批评意见。

所谓警醒式批评,就是措词尖锐,语调激烈,使被批评者警觉清醒的批评。这种批评方式,主要适用于惰性心理、依赖心理比较突出的人,如意志消沉,精神萎靡,行动迟缓者;自我意志薄弱,缺乏积极性、主动性者;犯了错误,不愿正视和改正,存在侥幸心理者。对具有以上心理状态的人进行批评,态度要真诚,言词要激烈,要使其受到强烈地刺激和震动,从执迷中醒悟过来。在使用警醒式批评时,必须认准对象的特点,谨慎从事,不可乱用。这种方式如果运用得好,可以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如果使用不当,很可能导致被批评者产生抵触情绪、对抗心理,甚至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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