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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组织国际化的主要表现及相关因素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邪教组织国际化的主要表现1.邪教传播地域国际化从国际邪教的发展轨迹看,很多邪教具有传播地域国际化的明显特征,表现为从原发国向其他国家和地区蔓延,并不断向发展中国家渗透。为牟取暴利,扩大影响,当代邪教还染指多种跨国有组织犯罪,这从许多邪教组织的历史与现实轨迹中略见一斑。

一、邪教组织国际化的主要表现及相关因素

邪教组织国际化包含两层含义:其一,受当今社会物质、精神文明发展失衡及其他因素的影响,邪教在世界范围内不断滋生,任何国家都面临着邪教问题;其二,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宗教组织出现国际化倾向,邪教势力向本土外扩张、渗透,很多邪教也借“宗教”之名在全球蔓延,开展非法传教活动,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更是为邪教的发展提供了传教阵地和便捷手段,加大了追查难度。

(一)邪教组织国际化的主要表现

1.邪教传播地域国际化

从国际邪教的发展轨迹看,很多邪教具有传播地域国际化的明显特征,表现为从原发国向其他国家和地区蔓延,并不断向发展中国家渗透。当代邪教往往先在一个国家内产生,集聚一定财力,达到一定规模后,通过各种渠道和手段,呈涟漪状从诞生地向国外扩散,最后形成国际化网络。如创立于美国的“科学神教”势力扩展到法国、加拿大、瑞士等欧洲多国;创立于法国的“太阳神殿教”在加拿大、法国等地都设有分支机构,势力遍及欧美12国;总部设在美国的“上帝之子”邪教的触角伸及80多个国家。

从邪教发展的流向看,既有在发达国家产生的邪教向发展中国家或不发达国家扩张的情形,也存在发展中国家的邪教为避开本国政府打击而流向境外其他国家的情形。一方面,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产生在经济发达国家的各种邪教组织,极有可能借助资本、技术和人员的交流,进入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如20世纪70年代创立于美国的“人民圣殿教”,利用圭亚那政府优待外来垦荒者的政策,于1974年在圭亚那的原始丛林中开垦了一万多公顷土地作为“人民圣殿教”的新基地。创立于日本的“奥姆真理教”也曾借独家赞助俄日大学500万美元之机,在俄罗斯建立了分部,并很快在美国纽约、德国波恩及斯里兰卡等地设立分部。值得注意的是,创立于美国的“上帝之子”、日本的“法之华三法行”都曾试图向中国渗透。另一方面,创立于发展中国家的邪教组织为寻求发展空间,扩充邪教影响,也不断向外扩张。如韩国统一教会”曾在20世纪70年代向世界120多个国家派出数百名传教士,80年代又把“胜共运动”推行至拉丁美洲。[1]乌克兰的“大白兄弟会”在白俄罗斯、摩尔多瓦等国广为传播。中国邪教组织“法轮功”也在美国、澳大利亚及欧洲一些国家建立分支机构,其头目经常到世界各地进行所谓的“弘法”。

2.邪教犯罪活动国际化

邪教犯罪活动的国际化表现为邪教组织跨国发展成员、组织活动。为牟取暴利,扩大影响,当代邪教还染指多种跨国有组织犯罪,这从许多邪教组织的历史与现实轨迹中略见一斑。它们主要是插手军火制造及军火走私犯罪,以及毒品走私、非法移民、洗钱、黑社会犯罪等跨国性犯罪。美国的许多邪教组织就直接染指武器制造业,赚取巨额利润的同时武装自己。如20世纪80年代发源于美国的“撒旦教”,不断向英国、德国等国家蔓延,有几十万人沉溺其中,形成了一个贩毒、贩卖色情作品的国际性犯罪集团。“太阳神殿教”秘密从事国际军火走私,聚敛了几亿美元的财富,之后转到欧洲和加拿大利用房地产等行业洗钱。日本的“奥姆真理教”拥有庞大的经营体系,有自己的豪华酒店、高档商场、夜总会和武器制造工厂,在俄罗斯也涉足酒店业、房地产业和传媒业等高利润的经营领域。邪教犯罪不仅在欧洲和日本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活动日益猖獗,一些邪教也开始把犯罪领域扩展到亚、非、拉的一些中小国家。如“人民圣殿教”教主琼斯将该教从美国迁至南美圭亚那,鼓吹性爱的“上帝之子”在亚洲四处活动,在香港、澳门等地建立了活动基地,在印度尼西亚等地也发展有多名信徒,并从事非法活动。

3.邪教组织采取各种方式向国外渗透

很多邪教为扩大其影响,都向国外派出传教人员进行传教,或通过在国外经商、投资、举办研讨会等方式获得国外政府或组织的支持和信任。在国际社会打击邪教力度加大的背景下,邪教向外渗透的方式也更加隐蔽。传教人员通常会以经商、务工、旅游、留学等方式进入其他国家传教,或通过投资经商等方式掩盖其传教的非法目的。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背景下,一些邪教组织借投资或开办企业为名向国外渗透成为新形式,通过在国外自建企业、购买其他企业股份、与其他不明真相或假装不明真相的企业合办企业等在国内外取得合法地位,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二)国际邪教泛滥的原因分析

1.为扩大教派影响主动向外扩张

一些邪教组织之所以向外蔓延是因为邪教组织具有天生的膨胀性,邪教组织为扩大其影响,寻求“更高境界”的发展,会主动采取各种方式向外扩张。其原因有三:第一,“拯救全人类”的野心使然。邪教教主一般都有极强的权力欲和疯狂的政治野心,他们妄图用其邪教的价值观改变全世界,建立所谓理想国度,因而不断与国外扩张并推行其邪教教义。美国的“大卫教派”教主考什雷自称基督,号召信徒与世俗战斗,梦想最终统治全世界。第二,受经济利益驱使。正如西班牙宗教问题专家罗德里格斯所言,邪教“最终目的都是经济性和政治性的”。近年来,邪教组织的发展日趋产业化、集团化、国际化,他们以商养教,举办和经营企业,然后把诈骗所得钱财进行再投资,不断壮大自身势力。如韩国的“统一教会”在美国、韩国、日本等国家建立了拥有三百多家公司的庞大企业集团,聚敛财富高达26亿美元。第三,为寻求国外政治和资金支持。邪教组织为避开本国政府打击,积极寻求国外政治和资金支持,有些甚至不惜沦为国外反对本国政府的工具,利用境外支持向本国政府施压,进而巩固其在国内的地位。

2.迫于国内打压而被动向外转移

邪教是社会的毒瘤,任何负责任的政府都不允许具有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本性的邪教在本国内肆意发展,而会采取各种手段严惩邪教。有些邪教组织在国内受到打击后转移至国外寻求发展土壤。由于各国的文化传统、价值观念、法律规定不同,在邪教的认定和处理方面存在差距,这为邪教在其他国家得以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条件。如比利时的“太阳神殿教”发展到加拿大、瑞士、法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家,美国的“科学神教”在法国等许多欧洲国家都有传播和发展,中国的“法轮功”邪教组织被我国政府取缔后也到国外寻求发展。

此外,这些转移至别国的邪教大多都以新的面孔出现,会受到一些不明真相的人盲目支持。日本的“奥姆真理教”曾因投资于俄罗斯教育事业而备受支持,而韩国邪教“统一教”下属的“国际教育基金会”也曾在中国通过培训、研讨会的方式来推行“统一教”的信条并受到一些不明真相的人的支持。也有一些邪教被别有用心的人出于各种目的而利用,一些邪教为逃避本国政府的打击往往勾结、投靠本国的敌对势力,甚至充当别国干涉本国内政的工具。如我国的“法轮功”邪教组织在被我国政府依法取缔后,转而寻求境外支持,不断从事各类危害国家的行为,并在西方反华势力的支持下,与民运、“台独”、“藏独”和“疆独”分子联合,沆瀣一气,企图分裂国家。

在邪教组织全球化的背景下,邪教对整个世界和全人类构成威胁,“它们就像是一群群白蚁,害怕见到阳光;像一群令人生畏的害虫,拼命地侵蚀着社会的内部结构”[2]。任何国家和地区都不可能绝对幸免。因此,各个国家有必要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和打击邪教。

(三)影响邪教组织国际化的相关因素

1.经济全球化为邪教的滋生蔓延提供了可能

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世界经济全球化和经济的一体化给世界带来好处和利益的同时,也由于经济、政治、宗教等方面的相互影响而产生了负面效应,加之人们对现实生活不满等因素,多种因素相互影响,为邪教的发生提供了可能。同时,全球化也成为邪教活动国际化的催化剂。科技、经济、学术、宗教等方面的交流都成为邪教组织及活动国际化所利用,并为其逃避本国打击提供了便利。

经济全球化导致国际邪教产生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第一,由于经济分配不公,导致世界范围内贫困差距进一步拉大。资本强国加大了对弱国的掠夺,并通过赚取剪刀差获得更高利润,而资本弱国却陷入更加贫困的境地,导致民众不满和心理失衡而加入邪教。第二,全球化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产业都有一定冲击。发达国家由于大量使用国外廉价劳动力造成本国大量劳动力失业,而不发达国家的民族产业受到冲击,经济上更加依赖发达国家。这些愤世嫉俗的民众不满于现实社会而很容易被邪教的异端邪说所吸引。第三,引发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经济强国利用经济、军事优势对弱国进行资源掠夺,并干预他国内政,引起不发达国家的强烈不满引发邪教滋生,而发达国家在某些问题上奉行双重标准无疑也会动摇本国人民对传统宗教和意识形态的信仰。第四,经济、政治、宗教等势力相互交流、渗透。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领域的相互交流必然会带来意识形态领域的相互交融。加之当代社会,人们的思想更加宽容,更容易接纳多元化的宗教与信仰,为国际“邪教产品”的泛滥提供了市场。上述几种全球化背景下的负面影响虽然不是邪教产生的根源,却在客观上刺激了一些邪教的滋生蔓延。此外,随着全球化的进一步推进,各国之间的经济、学术、宗教、旅游等方面的交流增多,邪教往往以正常国际交往作为掩盖,采取投资、经商、开展学术或宗教研讨会、派留学生、到国外旅游等较为隐蔽的方式到世界各地传教、开展活动,造成执法机构的查处难度加大,也为各国在打击此类邪教时顾虑到国际关系及国际影响而难下重拳。

2.宗教活动的国际化带动了邪教发展的世界化

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具有国际性、复杂性、群众性、民族性等特点,而在全球化背景下,各国宗教方面的交流增多,一些宗教组织为扩大其影响,争夺教众,不断向别国派出传教士进行传教,其中不乏一些国外敌对势力、宗教组织借此机会干涉别国内政。如从19世纪上半叶开始,国外敌对势力、宗教组织就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侵略和破坏。新中国成立后,国外敌对势力把侵略、破坏的目标转移到宗教这个相对比较隐蔽的意识形态领域。目前对我国进行渗透的境外宗教势力主要有美国反华势力、梵蒂冈罗马教廷、一些西方国家的基督教“会”及境外伊斯兰极端势力等。他们利用宗教渗透、教义宣传、建立非法宗教场所、非法在我国境内举办神学班、利用慈善事业布道传教、培植代理人等手段破坏我国民族团结,干涉我国内政和宗教自由。

在这一背景下,宗教活动的国际化也带动、刺激着邪教组织的世界化,日益频繁的宗教交流使得邪教跨出国门有了可趁之机。由于很多邪教往往打着“宗教”的旗号进行活动,在提倡“宗教信仰自由”的时代,容易浑水摸鱼,在一些国家获得发展空间。如很多邪教都是打着“宗教”的名义在美国落户,而国外的很多邪教包括“摩门教”、“统一教”、“德教”等都曾打着宗教的名义试图进入我国。

3.互联网为邪教在国际范围内传播提供了便利

全球化带来的信息革命作为一把“双刃剑”,为邪教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和迅速蔓延打开了方便之门。互联网是无国界的,互联网的发展为人们交流、传递信息提供了方便,也很容易被邪教组织利用,来宣传其邪教思想,吸收成员。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手机短信、多媒体技术、录音录像技术、电话、传真、互联网及利用通信卫星和电视信号播放短片等方式对当代邪教的蔓延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相比之下,互联网具有交互性更强、交互范围更广、所需费用更低、隐身功能更强等一系列优势,20世纪90年代以来,几乎所有的邪教都把传教的目光转向了互联网。如今,人际关系日渐疏远,一些人在现实世界中普遍存在着孤独、寂寞感,虚拟的互联网世界为他们提供了慰藉,也容易掉入邪教组织所设置的具有迷惑性的“陷阱”。“天堂之门”等邪教组织正是利用这一点向那些迷失于现实生活中的人们发动了攻击。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邪教组织就招募了一批技术高超的计算机程序人员,用互联网传教并发展信徒。1995年7月开设了新网络公司——“更高源泉”,为人们提供网上服务,获得巨额财富。1997年,当海尔—波普彗星飞来时,该邪教更是同时在环球网等数十家网站散播“世界末日说”,鼓动自杀殉教。到了90年代中后期,凭借互联网技术的进一步普及,更多的邪教开始利用互联网进行传教以扩大影响力,鼓动自杀,其活动范围、模式和影响力远远超出了传统邪教。

今后,国际邪教组织还会更多地利用国际互联网宣传教义,吸收教徒和组织活动,并将互联网作为其组织内部之间及与外部联系的工具。为在全世界范围内吸收教徒和传播教义,一些邪教甚至在互联网上建立了多种文字的网站,鼓动人们利用电子邮件和聊天等方式与他们联系。如邪教“雷尔运动”(又称“雷尔教”),同步使用英文、法文、德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阿拉伯文、中文等20多种文字传播其“克隆造世说”、“克隆永生论”等歪理邪说。“法轮功”邪教组织也已在25个国家建立了有13种语言的网站,其中,仅在美国的46个州就建立了80个网站。[3]诸如此类的新兴互联网传教方式不但令执法者防不胜防,而且很难排除未来网上出现虚拟邪教社区的可能性,从而成为国际网络机体上的又一大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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