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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条款”纷争与贸易和人权的制度整合

时间:2022-05-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七章 “社会条款”纷争与贸易和人权的制度整合正是因为道德价值不能为任何国家或者国家集团所垄断,而是全人类的共同关切事项,所以,其强制实施是一个合作性的任务,目的是为了增进全人类的利益。

第七章 “社会条款”纷争与贸易和人权的制度整合

正是因为道德价值不能为任何国家或者国家集团所垄断,而是全人类的共同关切事项,所以,其强制实施是一个合作性的任务,目的是为了增进全人类的利益。[1]

1994年春天,美国国内就中国的贸易地位与其人权政策间的关系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辩论。辩论的一方是由经济学家组成的,他们认为拒绝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也会给美国带来同样大的损失,强调人权会使两国丧失经济上的机会;辩论的另一方则由人权活动分子和许多政治精英组成,他们认为继续给予有着“严重人权问题”的中国以最惠国待遇地位会“既是政治,又是外交,同时还是道德上的错误”。[2]虽然当时的克林顿政府在随后不仅延长了我国的最惠国待遇地位,还宣布以后不再把最惠国待遇与人权问题挂钩,[3]但此举并未平息国际社会就贸易制裁与人权保护之间的关系展开的持久争论。而且,随着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由于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一再提出要在《世贸组织协定》中融入“社会条款”和人权条款,对不遵守国际公认的劳工与人权标准的国家施加贸易制裁,有关争论还变得更为激烈,“最富有争论性的贸易与人权链接形式是把贸易制裁用作武器来确保对起源于其他非经济性协议的人权义务的遵守。”[4]正因为如此,笔者认为非常有必要借助制度冲突与整合的基本理论来对贸易制裁与人权保护的关系进行深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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