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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经理对女职员性骚扰被判刑

时间:2022-05-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男经理对女职员性骚扰被判刑■案情概述陈一(化名)是成都市某高新开发区一家著名企业的部门经理,以询问工作为由,将新录用的女员工王丽(化名)叫进自己办公室对其强行搂抱、亲吻。结果陈一被法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拘役5个月。刑事方面,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性骚扰情况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男经理对女职员性骚扰被判刑

■案情概述

陈一(化名)是成都市某高新开发区一家著名企业的部门经理,以询问工作为由,将新录用的女员工王丽(化名)叫进自己办公室对其强行搂抱、亲吻。王丽挣脱后打110报警。结果陈一被法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拘役5个月。

■分析建议

这起性骚扰案例的受害人选择刑事报案,结果得到了法律的保护,使性骚扰者受到了法律制裁。综合来说,作为被性骚扰的对象,可以通过民事、行政和刑事三个方面的途径来进行维权,这是由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保障的。民事方面,《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对妇女实施的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行政方面,除上述《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规定,还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刑事方面,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性骚扰情况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所以受到性骚扰的职场女性可以采取以下手段进行维权:一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二是向公安机关报案,提请公安机关对性骚扰者给予治安处罚;三是如果骚扰行为严重到构成犯罪,还可以考虑提请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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