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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关于频道设置的调整

时间:2022-04-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国家政策关于频道设置的调整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四横三纵的管理模式下,我国电视播出市场呈现数量增长过快、重复建设的情况。通过对电视台数量和频道数量两个方面的压缩、整顿,截至2005年底,我国共设立电视台302座,教育电视台50座,广播电视台1932座。全国共开办电视频道约2300套,在公共频道的预留时段中插播自办节目。

一、国家政策关于频道设置的调整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四横(即:中央级、省级、地市级、县级)三纵(即:无线台、有线台、教育台)的管理模式下,我国电视播出市场呈现数量增长过快、重复建设的情况。以1994年为例,全国共有无线电视台982座,有线电视台1202座、教育电视台941座,其总数是美国的2倍,日本的25倍,英国的260倍。电视节目播出市场小、散、滥的局面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而且影响了精神产品的质量,甚至挑战了中央的行政管理权威。

在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思路指导下,中央开始了对播出市场的整顿,主要步骤包括:

1994年,停办县级有线台、无线台的执照;

1997年,取消县级办教育台的资格(《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1997年,县级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合并,统称为“××县(市)广播电视台”((1997)458号文件);

1999年,地(市)级、省级无线电视台和有线电视台合并((1999)82号文件);

2001年7月,广电系统宣布全国有线广播电视台与无线电视台的合并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根据2001年8月的统计,全国地(市)以上(含)电视台减少到429座,县级广播电视台减少到1263座。

在进行电视台数量压缩的同时,为了切实整合节目制作资源,还对县级、市级电视台的频道数量也进行了缩减。(1999)82号文件要求由省级电视台制作一套公共节目,供所辖各县电视台播出。2002年,广电总局再次下发文件,要求除了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GDP超过1000亿元的城市电视台,可保留现有自办频道,GDP在1000亿元以下的城市,电视台只保留一个频道,如需两个以上的频道,则需特批。今后的县市台原则上不再保留原有的自办节目频道,只在省里统一的公共频道中插播自办节目,其他时段用来转播中央台和省台的节目。

通过对电视台数量和频道数量两个方面的压缩、整顿,截至2005年底,我国共设立电视台302座,教育电视台50座,广播电视台1932座。电视人口覆盖率96%。全国共开办电视频道(不含数字频道)约2300套,在公共频道的预留时段中插播自办节目。2006年全年电视节目播出时长1360万小时。图5-1反映了我国电视台机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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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 电视台机构发展情况[1]

另外,表5-1概括了我国不同行政级别的广播电视机构的分布情况。

表5-1 全国广播电视机构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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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胡正荣《新的尺度,新的变革——2005我国广播影视年度发展报告》,载《2006年中国传媒产业发展报告》,第244页,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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