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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南京特色的社会建设机制

时间:2022-03-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南京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把解决好农民增收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加以推进。深化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出台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南京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和流转管理办法。
具有南京特色的社会建设机制_科学发展观与历史文化名城建设

三、具有南京特色的社会建设机制

在推进以富民为核心的工作过程中,形成了以“六大机制”为主导的具有南京特色的社会事业发展路径。

1.健全创业促进机制,营造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探索以创业为主动力的富民之路

创业是富民之基。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根本点在于把人民群众创业的积极性作为富民的原动力,放手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出来。近年来,南京市大力弘扬以创新创业为核心的市民精神和价值观,加大对鼓励创业新政策的宣传力度。同时大力宣传各种创业典型、创业经验和做法,提高市民的创业意识,激发市民的创业热情,积极引导群众创业致富。出台了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创业促进富民的若干意见,放宽政策准入限制,改革注册资本(金)验证办法,降低创业成本。对市民创业采取“一门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反馈”的办法,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提供金融扶持,探索健全信用担保服务体系的新办法,连续4年从财政专项列支2 000万元设立担保基金,对担保机构予以担保业务补贴。全市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超过140万人,在全省位居前列。

2.健全就业调控机制,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探索实现充分就业的政策路径

把充分就业放到党和政府工作目标的首位,这是南京市解决就业问题的基本经验。近年来,南京市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充分就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作为宏观经济调控指标体系中第一位的基础指标,就业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以创业带动就业,围绕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出台一系列的政策,在工商方面提供一条龙服务。出台出国留学回国人员创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政策,以及大学生见习计划。2007年制定并出台了44项创业带动就业、含金量较高的初始型自主创业扶持政策,以及加快推进全市中小企业八大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意见。实施“十百千万”工程,从2003年起,推进每年新增就业岗位10万个,创建100个充分就业社区,新办1 000家灵活多样的劳动组织,帮扶1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培训等各类培训活动。安排专项资金,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采取政府购岗等方式帮助就业。2007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以内,低于全国全省水平。

3.健全收入分配调节机制,积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探索形成公平有序分配格局的创新办法

近年来,南京市在综合运用财税等手段,出台更为灵活、规范、创新的分配办法,努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加大了对居民获得房租、红利等资产性收益的鼓励力度,提高营业税起征点,减少居民税费支出。扩大工效挂钩办法的实施范围,允许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在税前列支工资,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完善工资支付制度,及时发布了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主要工种(岗位)的工资指导价位,并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办法,提高企业工资指导线水平,连续三年提高了最低工资指导标准,在2004年620元的基础上提高到850元。加快推进工资分配制度改革,重点在国有企业推行经营者年薪制,对有贡献的技术人员试行年薪制;制定了《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认定办法》,积极推行生产要素、智力资本、智力成果作价入股和企业注册。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构建在职职工工资增长的内生机制,市政府已先后下发了《关于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的指导意见》(宁政发〔2004〕144号)及其相关配套政策文件,以及《关于加快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意见》,建立起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制度,工资“谈判专家”取得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资格证,接受培训的指导员1 000人次,代表职工或指导职工与老板谈判,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中发挥作用。2007年,全市百人以上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面达到85%,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面达90%,独立建会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面达80%。

4.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努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探索建立新型的社会保障框架体系

建立起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政府的职责,也是群众的期盼,更是富民工作的基础。近年来,按照建立独立于企业单位之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要求,南京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个强制性社会保险全部建立,基本实现了对城镇所有劳动者的全覆盖,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覆盖率分别达98%、98%、95.6%。扎实推进社保扩面征缴工作,方便各类就业人员参保,将进城务工农民纳入城镇社保体系。降低医保住院起住线标准,提高大病救助最高支付限额,办好各级慈善医疗门诊和惠民医院,积极推广“药房托管”管理模式。着力做好城市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工作,将全市所有市属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全部纳入医保范围。完善社会救助网络,广泛开展优抚救济活动。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广大病统筹管理办法。全市71个街道、550个社区全部设立了劳动保障所、保障站,形成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劳动保障网络,保障标准持续提高,保障水平居全省前列。2007年7月1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正式实行,标志着南京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困难人群医保交费已开始享受政府补贴。定期向城乡“低保”家庭和低收入纯农户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发放“助学券”,1.2万名农村学生享受“助学券”减免。

5.健全城乡统筹发展机制,努力缩小城乡差距,探索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有效途径

富裕农民是南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课题,也是实现南京“两个率先”的最大难点。只有坚定不移地解决农民增收问题,才能真正实现富民、安民。南京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把解决好农民增收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加以推进。加快农村财税体制改革,出台了对全市农民免缴农业税的政策,实现农民户均减负219元、人均减负66元。深化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出台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南京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和流转管理办法。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出台了南京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提高了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农业人员安置补助、房屋拆迁补偿等标准,将70%的土地补偿费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进一步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取消了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限制和收费,设立安德门民工就业市场,开展送岗位下乡等城乡劳动力资源对接活动,累计转移农村农动力80多万人,促进农民人均增收101元。加大财政资金支农力度,每年坚持为农民做好低保、合作医疗、危房改造、卫生网络、农村改水等八件实事。制定出台了《加快低收入纯农户增收的意见》,坚持造血开发和扶贫济困并行,坚持实施“短平快”项目和建立长效机制并重,努力做好土地、劳动力和社会保障三篇文章,实现增收项目多渠道、广覆盖,连续几年对年收入3 000元以下的低收入纯农户进行重点帮扶,2007年又将政策扶持对象从10万人扩大到15万人,并按照8大类15项政策措施及补助标准,力争使低收入纯农户年人均增加收入1 000元以上。

6.健全困难群众住房扶助机制,切实提高困难群体住房保障水平,探索住房保障良性发展的工作模式

对处境相对困难的群众给予切实关心和政策的适当倾斜,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困境,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为此,南京市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帮助困难群体解决“安居”问题,加快中低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和老城危房改造的步伐,制定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等具体办法,并加强政策的组织实施力度,扩大了建设规模。完善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对住房困难家庭继续实施租金补贴、租金核减、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政策。前五年,全市经济适用住房竣工交付量超过400万平方米,中低价商品房建设量100万平方米,全市已经建立了针对最低收入家庭的以租赁补贴、租金减免、实物配租为主要形式的廉租住房保障体系,累计受保障家庭有1万多户,投入资金1.9亿元。此外,南京还十分重视其他困难群体的居住问题,积极开展小区出新、房屋整治。先后投入资金16亿元,累计完成整治老旧房屋5 000余幢,出新老旧住宅区114个,使40余万户居民直接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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