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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升文化产业园区的市场竞争力

时间:2022-03-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是近年来北京市经济建设的一个重要亮点,也是北京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因此,分析北京市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建设与发展趋势,将有利于透视北京社会建设的特征与走向。纵观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现状,我们发现它对北京的社会建设、经济发展及产业转型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具有如下重要的促进作用。北京市已确立的21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为经营性的文化产业与公益性的文化事业提供了体
如何提升文化产业园区的市场竞争力_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与发展趋势分析_文化产业热点问题对策研究

无数事实证明,任何社会建设都离不开经济建设,而经济建设的核心是产业的发展与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与优化

北京市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宏伟愿景推动下,努力实现“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社会建设目标,以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为途径,以建设文化创意产业产业集聚区为手段,以优化与调整产业结构为目的,较好地实现了北京市传统产业结构的调整与转型,构建了一个以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为龙头、以培育现代服务业体系为中心的产业发展格局,使得北京市的经济建设迅猛发展,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是近年来北京市经济建设的一个重要亮点,也是北京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有一个很重要的功能,就是它的社会建设功能,因为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本身就是一个社会的聚合体,也是一个社会的窗口,它不仅仅具有强大的经济功能,同时还具有巨大的社会影响功能和文化传播功能,它是世界了解北京文化北京社会特色的一个重要窗口。

大量的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实践证明,成功的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不仅能够实践并互换着新的社会组织结构,还能够连接着社会的过去和未来。她能够将过去丰厚的文化遗产与未来充满创意的文化产业结合在一起,并把现实社会多元纷呈的文化整合在一起,从而形成一种连接着过去、现在和未来,并以个人创意产业化组织形态作为一种核心的产业结构与社会结构,这是一种远比一般城市和村镇生活更有创意资源的优良的结构,活力的关键就是上下左右的贯通,实现人和资源的默契配合。成功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不仅是新型技术应用的示范基地,也是管理模式的示范基地,同时还是培育新的消费者、并为消费者提供参与和体验机会的平台。因此,分析北京市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建设与发展趋势,将有利于透视北京社会建设的特征与走向。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与发展现状

产业集聚是一个舶来品,一个新名词,是一种新的产业模式,一种全新的经济聚合体。它既是现代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与趋势,也是一种普遍被采用的产业发展模式。产业聚集的最大特点就是整合某些产业的各种资源优势以达到资源共享,形成规模经济效应。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为推进市场经济迅速发展,曾经出现过各种类型的开发区建设热潮。尽管学术界对这种“一窝蜂”地建设开发区现象有许多的批评,但是,应当承认,开发区的建设热潮是我国学习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先进经验的产物,是政府对经济发展所进行的制度创新的产物,是政策驱动型的经济发展组织形式。我国开发区建设发展历程证明了这种经济模式对中国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带动作用。第一,它以超常规的速度带动了我国高新技术的发展,孵化出了一大批高新技术企业;第二,它培养了一大批现代企业家,转变了过去的企业经营理念;第三,它极大地促进了我国传统产业的改造与升级,使得许多地域经济或流域经济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第四,开发区的建设已经成为我国社会进步、科技创新、制度变革的助推器和起飞平台。在某种程度上看,经济开发区是一种政策创新的“试验田”,也是一种促进经济模式和生产模式的各项改革的工具。第五,各种形态的开发区建设(或工业园区的建设)为当地的社会建设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建设平台,使得许多地方长久形成的农耕文化生活形态与生活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开始向现代工业社会生活形态与生活方式转型,不仅提高了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也大大提升了居民的生活水准,在一些发达区域开发区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结构的改变。

北京对文化产业集聚区的创设定义是:集聚一定数量的文化创意企业,具备一定的产业规模和自主创意研发能力,具有专门的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区域。简言之,北京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是指创造、生产或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规模级、开放式的文化经济功能区。[1]

文化创意产业是一种新经济模式,尽管“它更多地依赖个体的创造性和小团队的合作,而不像一般加工业那样依赖规模效应”[2]。但是,采用产业聚集的园区模式来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是一种观念与方法的创新。早在上世纪50年代,美国人乔·曼库就提出了创立“孵化器”概念,并在纽约成立了第一家类似于今天的创意园区的企业。美国政府就是运用创意园区的模式来拉动创意产业发展的。从1980年到2001年,美国的产业园区数量从12个迅速发展900个以上。[3]当前我国普遍采取以“建设文化产业聚集区”、“文化创意园区”、“文化产业开发区”等方式来拉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这是吸纳、借鉴并创新这种产业聚集模式的一种管理创新。

目前已经建立的“六大中心”和“30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及一大批新的文化创意领域新业态,极大地促进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迅猛发展,不仅使得北京市的产业结构得到了根本性的良好改变,悠久而丰富的古都历史文化资源得到了空前的重视,新北京的形象受到世界的瞩目,而且催生了一大批新兴的文化产业集群的迅速诞生,创造了许许多多的大学生就业需求,涌现出了众多的文化创意新人。同时,也使得文化创意产业的研究人才和应用人才倍受青睐。到2009年,北京文化创意产业附加值将超过800亿元人民币,占北京市GDP的9%。“十一五”期间,北京将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目标的规划期内,实现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到2010年,实现增加值占全市GDP超过12%。

纵观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现状,我们发现它对北京的社会建设、经济发展及产业转型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具有如下重要的促进作用。

第一,北京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为文化体制改革提供了新的途径与方法。

我国文化产业园区的建设与发展是建立在中国特有的文化体制改革的基础之上的,过去我们在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区分方面经常是争论不休、纠缠不清,除了缺乏独立的文化产业市场主体的培育之外,至少还存在着文化产业空间布局的缺失问题。而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建设,至少在文化产业空间布局、市场主体培育、文化产业经营资源集聚等方面,为我国的文化体制改革提供了新的路径和切实可行的独立运作空间。

北京市已确立的21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为经营性的文化产业与公益性的文化事业提供了体制改革的样板和发展的基本路径。集聚区很快集聚了一大批文化产业的市场主体,客观上卸掉了一部分阻碍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历史包袱,实现了文化体制改革的历史性制度变迁。尽管目前北京市的有些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企业还不是真正的市场化的文化企业或产业集团,在实际运行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官商两面、事企难分”的问题,毕竟他们都是在改制的过程中从传统的事业机构转型而来,但是,在集聚区这种独立的市场空间运作格局下,这些企业将会逐步转化为真正的文化产业市场主体的。[4]

第二,北京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为北京市的产业结构转型探索出了切实可行的路径。

从现有的北京市政府认定的21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建设与发展趋势来看,这种整合资源、集中人力、财力、物力,重点发展某一区域的社会经济及科学技术的集聚区模式是一条值得总结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经验,也是实现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形态转型的一种有效途径。改革开放30年来北京市的产业发展历程,明显地呈现了产业结构调整的路径特征:即由重视重工业产品制造向重视现代服务业体系构建转型;由重视网络、电子、生物等高科技产品制造向重视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创造转型。有专家分析,今天的北京正在出现“由科技中关村到文化中关村的历史转型”。北京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发展模式,符合全球化背景下中国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需要,也正好契合了中国的经济增长方式和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需要,尤其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如何实现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如何寻找低碳经济的发展之路、如何减轻日益严重的生存环境压力,这种发展模式为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一条可资借鉴的探索性路径。

第三,北京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为北京市服务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运作模式和经营模式。

首先,在集聚区的形成模式方面,北京当前的文化产业集聚区大致分为四种形成模式:1.资源聚集自发形成模式,如宋庄原创艺术与卡通产业集聚区、潘家园古玩艺术品交易园区等。2.原有资源改造利用模式,如798艺术区。3.依托原有资源提升模式,如中关村科技园区雍和园、北京数字娱乐产业示范基地、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和中关村创意产业先导基地。4.全新规划建设模式,如北京市DRC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基地等。

其次,在集聚区的产业内容确立和资源依托定位方面,北京市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大致有五种资源依托发展模式:1.依托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发展产业集群,如前门传统文化产业集聚区;2.依托新兴创意内容为支撑的发展模式,如中国(怀柔)影视基地;3.依托创意人才聚集发展模式,如中国(怀柔)影视基地,清华科技园;4.依托优势环境和地理区位为支撑的发展模式,如顺义国展产业园;5.依托自然生态环境为支撑的发展模式,如北京(房山)历史文化旅游集聚区等。

另外,在经营管理模式方面,北京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显示了其独特的探索成就,比如,注重发挥产业的拉动效应;发挥产业链的价值延伸作用;进行名人效应开发以产生综合附加值等;例如,“中国(怀柔)影视基地”自2005年建成以来,至2009年11月底,该集聚区共有文化创意企业2319家,其中影视产业拥有企业67家,吸引了张纪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胡玫艺术创作中心等多家知名影视公司来怀落户。2007年共实现销售收入约21.5亿元,实现地方税收11782万元,占同期地方税收的5.9%,产业集聚效应初显,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力及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集聚区创造了一批优秀产品,如:红日影业公司拍摄的影片《我的母亲赵一曼》喜获中宣部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故事片奖和第十二届“电影华表”优秀故事片提名奖。君龙古风影视公司拍摄的20集“三农”题材电视连续剧《长城脚下是我家》,以怀柔实景、真实人物创业经历、区域发展过程对提升怀柔知名度和影响力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怀柔影视基地在利用名人资源效应方面有两种运作方式值得借鉴:一种是紧紧盯着名人来进行品牌运作,把名人吸引过来;另一种是不断的塑造名人,在这个地方产生名人效应,使得很多新秀蜂拥而至,产生极大的人气指数。我们许多文化园区如果能够把在世界范围内有名的大腕吸引过来,并且用独特的方式让他们爱上这个地方,这就可以把集聚区的品牌效益做足。实现“一个大腕带来一片天地”,“几个名牌带活一个领域”。

第四,北京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为提升北京首都形象确立“开放的北京国际大都市”品牌起到了巨大的助推器作用。

计划经济时代的北京在国际形象方面较多的是一个政治中心形象,而改革开放以来,北京的形象日益丰富多彩,“开放的现代北京国际大都市”品牌形象在世界人民的眼前日益丰满。文化产业聚集区的建设,为这个品牌形象增色不少。以798艺术区为例,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文化品牌的打造对于区域形象的塑造与传播的巨大影响。2003年以来,世界各大新闻媒体纷纷对北京798进行了报道。一时间,以L0FT(仓库)式生活方式为主要标志的798在国内外声名鹊起。兼具L0FT和S0H0两大概念的798终被认定为中国“后现代主义艺术基地”、“民间艺术村”。有人认为,顺其自然发展下去,798很有可能成为像美国纽约S0H0那样的艺术核心区,即“艺术CBD”,成为中国当代艺术的浓缩点。

开放的北京还表现在她的包容性和多样性方面。例如,多种资本、多种所有制成分可以在北京的许多区域和谐共存。在北京还有许多没有被政府确立为文化产业集聚区的一些民间文化园区,他们的影响力在某种程度上并不逊色于有政府背景的文化产业园区。例如,北京酒厂国际艺术区、北京北岸1292文化创意园等。北京酒厂国际艺术区是通过再利用来进行工业遗产保护的典型例子。他们借鉴德国鲁尔工业区的成功经验,把钢铁厂改造成露天博物馆、艺术表演场地、景观公园、迪厅和音乐厅等,这些经验为我们改造旧厂房、保护工业遗产、建设新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提供了很好的创意思路,也为开发的新北京形象建立起到了很好的提升作用。

北京北岸1292文化创意园是北京锐创集团修建一个创意产业园。在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政府的邀请下,北京锐创集团通过一年半的时间论证,决定把这里打造为集创业、创作、创意、商业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创意文化产业园区。2009年5月,一个水泥构件厂厂区已被改造成为“北岸1292三间房创意生活园”。目前园区独立创作区六栋主体结构已全部封顶,北侧商业广场于6月底实现结构封顶,园区二期的华文国际传媒大厦A座、B座预计9月中旬结构封顶。北京锐创集团副总裁、锐创华文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邹吉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国内多数产业园的背景都是国企或政府,有财政支持。锐创集团是民营企业,需要走市场化道路。邹吉峰说:“我们面临的问题在于投资回报。多数创意产业园土地权归属当地政府,开发者可以低价拿到土地,再以税收形式回报政府。劣处是,只能通过出租房屋获取收益,无法通过售卖房屋产权来快速回笼资金。”他考虑的问题是,怎样满足未来将要进驻的创意人群的需要,结论是必须创新。北岸1292想了很多办法,例如,向周边高等院校,以及CCTV东迁带来的年轻客户群,通过集中推广独立创作区长租回报而缓解资金压力。从去年底到现在,独立创作区“MINISTUDI0”全部823套已完成700余个人工作室或相关业户签约认租。邹吉峰认识到:“独立创作区的运营收益与4亿元投资额相比有很大差距,更多收益来自后期物业运营带来增值效益。”[5]北京北岸1292文化创意园的建设为各种民间资本、国际资本进入北京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提供了很好的范例。

显然,在促进中国文化产业的持续发展方面,北京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建立起到了带头、示范、拉动,以及窗口、辐射作用。作为目前中国最具活力的文化产业集聚区,不仅成为各城市或区域提升区域文化创意产业竞争力、拉动文化产业规模发展的重要措施,而且已经成为吸引外资最为集中的地区之一。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的主要问题

由于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在我国产业领域里毕竟还是一个全新的产业模式,与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的文化产业集聚区起点低、起步晚,发展时间相对较短,集聚区的管理人才相对匮乏,集聚区的运行机制相对落后,尤其是在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经营理念、服务水平、市场拓展、产业链构建、品牌打造、资本运作、盈利模式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园区相比较还有相当一段的距离,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就北京市已经被政府确认的21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和许多尚未被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来看,目前主要存在如下突出的问题:

第一,市场化程度较低,创新能力,以及管理与服务水平较差。

从目前北京市政府认定的21个集聚区来看,政府主导和园区管理者期望得到政府优惠政策支持是它们共同的特点。许多集聚区还是按照行政化的科层管理模式运行,行政级别(国家级、省市级、地市级、区县级)高低是他们身份区别的主要标记。这自然会导致产业园区创新能力不够、市场化程度不高、管理与服务水平较低、园区的经营定位不准等缺陷。一些园区管理者的主要精力没有放在如何提升其管理水平与更新管理理念上,而在想方设法怎样最快速地获取政府的政策资源上。这必然产生许多产业集聚区经济效益不佳,品牌意识缺失,企业成长困难。

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集聚区是一种介于政府、市场与企业之间的新型社会经济组织和企业发展平台,它通过提供一系列新创企业发展所需的管理支持和资源网络,帮助初创阶段或相对弱小的新创企业,使其能够独立运作并健康成长[6]。而当前我国绝大多数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则更多的是政府意志的产物,秋风认为:“中国之形成世界上最多也最繁荣的开发区、产业园区经济,不只是经济逻辑的结果,更多是政府操控的产物。”“可以断言:现在政府热衷于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其结果也未必能好到哪去。”[7]尽管秋风的观点有些偏颇,但是,对于依仗政府的政策力量依靠权力意志主观设立的一些产业园区,其持续发展能力的确不能乐观。

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它的创新能力上,而创新能力的具体表现在于其品牌产品与经营模式的创造上。培养集聚区的竞争力主要是充分吸纳优秀企业、优秀人才和创造品牌产品。集聚区应当在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以及先进的盈利模式方面下工夫,而我们的许多集聚区却把大量的精力用在如何争取政府的优惠政策上。表面看起来似乎可以鼓励各创意产业集聚区不断创新,尤其是鼓励它与其他经济开发区竞争,而实质上是一种权利主导而非创新能力主导的表现,其结果是让经营者围绕如何获取权利青睐而“创新”,并非围绕市场规律获取市场青睐而创新。政府对于不同层级的集聚区给予的是不同的政策和不同的经济补贴待遇,明显地造成各个集聚区之间的政策差异,以及规则待遇差异,这必然会在开发区之间激发一种为争得某一优惠政策而进行非生产性、非市场性的竞争活动。这种非生产性的竞争往往是一种代价高昂的人为的竞争。而且,在那些以政策来改变要素成本和保持这种差别的开发区,其资源的利用往往是不合理的。就像当年沿海的某些开发区,由于主张局部进口免税,很快就出现了免税商品转售到内地,从而以所谓的政策优惠而获得巨额利润。这种政策法规所带来的收益,很快导致了资源从生产性的努力转向到人为的有利可图的行为方式上。因此,不同层级的创意产业集聚区政策待遇,绝对不会产生真正的创新,而只会人为的导致那种擅长追逐利益的官僚主义式的“创新”。

第二,缺乏市场主体建设意识,行政权力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力量。

政府主导产业集聚区的模式最大的问题就是使得产业园区的市场主体缺位。北京目前许多文化产业集聚区基本上是政府为主体,存在着市场主体缺位、市场主体不强、市场主体责任不清、市场主体效益低下、市场主体社会地位不高等弊端。其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第一,目前许多文化产业集聚区里有很多“转制”过来的所谓文化企业,其本质上还是所谓的“事业编制、企业管理”模式,计划经济时代的国有企业种种弊端在一些文化产业机构里依然严重存在;第二,在我国目前众多的文化产业集聚区里,文化产业市场主体的竞争力不强。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出现一家像索尼、好莱坞、迪斯尼、时代华纳、维亚康姆、贝塔斯曼、新闻集团那样的产业集团;第三,在一些文化产业集聚区里,许多文化产业市场主体责任不清。目前的许多文化企业大多是政府的下属机构,少有或没有自主权,只不过是政府意图的忠实履行者,政府政策的严格执行者;第四,多数的文化产业市场主体效益低下,创造就业岗位甚少。著名经济学家陈志武深刻分析了我们的奥运场馆建设的投资效益比,[8]结果是这种国有基础设施的投资对于就业的拉动是非常有限的。当然,有人会说奥运场馆属于国家公益投资,不能按照企业投资来估算它的投资效益。按照这种逻辑来分析,我们依靠投资拉动就业也就成为子虚乌有的幻想了;第五,文化产业市场主体社会地位不高。目前许多集聚区里真正从事文化产业生产的主体依然是民营企业。国有企业虽然在数量、资金量,以及经营领域等方面占住主导地位,但是它们基本上还没有真正按照市场竞争机制来开展市场运作。

集聚区的管委会本来是集聚区企业的服务机构,结果成为政府的代表,成为诸多社会资源的配置者与掌控者,众多的企业则是管委会的附属物,园区各级政府越俎代庖地包办一切,缺少市场自由竞争,其结果导致园区集聚力不够,吸引力不强,不能最广泛地调动园区多数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三,经营管理理念与盈利模式落后。

我们许多文化产业集聚区还是习惯于以行政命令方式来管理创意园区,在经营管理方面缺乏市场竞争意识。本来,文化产业集聚区的设立在国际上都有一定的设立标准与设立程序,北京市政府早就颁布过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认定目的、认定条件与认证程序,但是,北京有些地区设立文化产业集聚区并没有按照市场规律和集聚区的设立标准来建设,有些甚至是某些领导的政绩工程的产物,有些文化产业集聚区的设立实际上是移花接木、挂羊头卖狗肉,假借发展文化产业之名,大搞圈地运动、大建房地产项目。这些集聚区设立之后自然问题多多。其实,上述问题中最为突出的问题还是经营理念与盈利模式落后的问题。具体表现在:许多园区的市场定位不明晰,产品不具备品牌影响力,产业链意识缺失,盈利模式比较模糊,经营理念与盈利模式落后的集聚区其市场竞争力自然不强,其发展前景当然不容乐观。

第四,只注重园区的硬件建设而忽略园区的软件建设。

有学者指出,当前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四个方面:“一个问题就是重视园区经济功能的建设,忽视园区社会文化功能的建设;第二点重视实体建设,忽视其无形网络的建设;第三个问题是重视主导产业的发展,忽视产业链的构建;第四个就是重视硬环境建设,忽视其文化氛围的建设。”[9]概括来说,就是只注重聚集区的硬件建设而忽略甚至不太知晓如何进行集聚区的软件建设。

应当承认,产业集聚区内的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硬件建设往往比较容易完成,例如,房屋、道路、电力、供水、绿化、电子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而软件建设则主要指那些“看不见、摸不着,但时时刻刻都能感受得到”的非物质的理念与制度系统。包括集聚区创立的基本理念、价值观,以及经营方向、经营文化、经营道德、经营作风、经营模式等。它们是聚集区成功运作的灵魂所在,是文化产业集聚区赖以生存的原动力。硬件建设应当是在软件支撑或指导下建设的,集聚区的硬件环境建设如果没有先进的软件理论支撑,其特色风格或文化氛围往往难以显现。

国外成功的集聚区主要在于他们的创造了一套独特的软件系统,形成了一整套卓越的管理文化。美国斯坦福大学亚太中心及洪福研究所的欧文研究认为:美国高科技园区(硅谷)成功的要素主要有如下几点:第一是比较完备和有利的游戏规则;第二是制度创新;第三是员工的高素质和高流动性;第四是鼓励冒险和宽容失败的一种气氛;第五是开放的经营环境;第六是与研究型的高校密切结合;第七是高质量的生活环境与生活品质;第八是专业化的商业基础设施……这些成功要素中绝大多数属于软件要素,它们对于我国建设现代文化产业创意产业集聚区无疑是具有借鉴意义的。

第五,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品牌意识缺乏。

文化创意产业是生产文化产品、提供文化服务的产业。说到底,文化产业是一个在个人独特创意推动下而诞生的新兴产业,也是一个不断涌现创意人才的产业。文化产业的本质是创意价值实现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从一小部分特殊专业人才的涌现、通过知识产权等新的政策保护与扶植、创造出全新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使得全体社会成员积极参与创意进程的扩散,这个创意进程的扩散价值在于促使、引领或鼓励普通大众积极参与各种创造性的活动,并使得人类新知识不断增长、人类新需求不断满足。[10]

显然,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前提。而我们许多聚集区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缺乏对知识价值的基本认知。许多产品被随意仿制、许多商标被随意克隆、许多创新型的经营模式被无偿模仿。“创意”在社会生活与生产管理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很多具有优秀的产业价值的创意往往被看成为一个随时可以想到的“新点子”而已。在一些集聚区领导看来,一份具有创意特点的商业计划书或者一个战略策划报告的价值,往往不如一份能够申请银行贷款公文报告有价值。许多集聚区的决策者愿意花大价钱引进新设备新技术,往往不屑于对具有“战略咨询”、“经营诊断”、“财务分析”、“品牌评估”“市场拓展”等能力的新型人才的引入。许多集聚区常常在前期的厂房、办公大楼等硬件建设方面花大价钱,而不愿意为聚集区的战略规划、产业规划、市场规划等软件建设花钱。本该在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里最具价值、最具竞争力、最具引导性的各种咨询企业,以及他们的各种创意报告、创意设计、创意策划等,往往成为集聚区最不挣钱的机构和最不挣钱的产品。

在发达国家的集聚区里,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重视创意价值是聚集区发展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前提,也是他们集聚区赢取国外同行业者信任、吸引企业、人才的进驻园区、投资园区的关键要素。也正因为如此,许多国民才会踊跃为获取知识而勤奋学习,而不是为获取虚名去造假、去钻营。

发达国家的创意集聚区还有一个基本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在全球的经济竞争中,产品的价格和质量已经不是竞争的核心要素,只有品牌才是企业获利之道。品牌的背后是文化,而文化的创造者和承载着是优秀的创意人才。只有独特的创意设计才能创造特色品牌,“发达国家的创意设计发展史表明,当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时,创意设计在经济运行中的价值就开始被关注。当人均GDP达到2000美元以上时,创意设计将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主导因素之一。当社会进入以创新领导实现价值增值的经济发展阶段时,创意设计就会成为先导产业,成为创新资源、增加社会财富、增强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11]北京的许多集聚区目前还处在产品生产与产品加工时期,尚未进入产品创造与品牌引领时期。而创意是企业品牌建设的重要因素。在世界经济竞争格局中,品牌建设与品牌竞争成为一股潮流,谁拥有品牌谁就拥有市场。品牌意识的缺失就是人才意识的缺失。

第六,管理人才匮乏,人才培养模式落后,园区建设等原创性理论研究滞后。

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是一种综合性、交叉性、混合性较强的新的产业平台,也是一种新的产业形态,它不同于一般的企业管理,也有别于行政管理,它既是一个产业集群,又是一个企业集群,有时候它还是一个巨大的企业孵化器。它不仅涉及企业管理、政府管理、公共管理等领域,还涉及广告、传媒、咨询、会展、设计、网络等新兴产业的管理。因而要求集聚区的管理者往往都是复合型人才,既要具备扎实的政策法规知识和广博的相关知识,又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既要有很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又要有敏锐的洞察力、缜密的逻辑能力、发散式的思维能力和规范的组织能力。

在国外,很多集聚区的管理者都是在全社会广泛招聘的,要求管理者不仅仅具有广泛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往往还要具有丰富的企业实践经验。他们了解市场动向、熟悉文化创意产业、知晓国际惯例、富有企业运作经验,他们大多受到过集聚区管理的专业训练。发达国家非常注重建立集聚区等新兴行业的管理人才培训体系,同时鼓励全社会创立基于新兴行业专门人才培养的专业培训机构。

而北京当前的许多集聚区管理者大多是从政府行政部门抽调进来的,大都没有接受过专门培训,缺乏系统的集聚区管理知识和相应的操作技能。我们的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体系里尚未设立诸如集聚区等新兴产业管理相关专业,因而也就缺乏对该领域的深入研究和对于从业人员的专业训练,这是我们集聚区人才匮乏的重要原因之一。如不改革目前的教育体制,不尽早适应国际产业集聚区竞争的现实,我国的集聚区管理人才培养将会成为制约我国创意经济发展的巨大瓶颈。

尤其是在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理论研究方面,我们的理论创新方面严重缺乏原创理论,在理论体系构建方面存在严重滞后的现象。从集聚区的实际运作层面的理论建设来分析,我们缺少对各区域文化产业园区实际运作得失的评估机制(投入、产出、人才、资本、效率、园区空置率、可持续发展等);对整个产业没有建立规范、统一、权威的统计方法和数据库,如文化产业占GDP的比例。有人指出,全国创意产业没有核心的统计指标,没有行业协会,没有全国区域的协调,只是将指标下放到市里,会带来结构性的过剩,带来部分园区空置率的上升。[12]

在纯理论研究层面,我们对于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运营模式的理论研究相对薄弱。对于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在整个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和未来趋势的理论研究比较欠缺。

特别是对于文化产业集聚区与文化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及其与经济、知识和社会资本的积累关系的理论研究重视不够。我们应当承认,现在有关文化产业的理论主要来自西方。我们目前对文化产业园区的理论研究乃至对整个文化产业的理论研究都很薄弱。这一历史性的思想任务,有待学界、政界和商界共同努力来解决。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健康发展的对策

要克服北京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过程中的种种弊端,我们提出如下对策性建议:

第一,集聚区的决策者应当要牢固树立市场本位、市场主体本位意识。用制度来保障创意者的尊严和权利,用制度来激励无数大学生踊跃创业。尽管集聚区发展成功与否不仅仅在于集聚区决策者本身,还取决于政府与社会等各方面的支持与理解,但是,集聚区的决策者与经营者是其成败的最关键要素。政府应当严格按照市场规律和市场需求来创立集聚区,在产品创意与生产制造过程中彻底摒弃把文化产品、文化服务泛政治化、泛意识形态化的倾向,转变过去长期实行的政府主导一切的经济体制。我们应当反思,为什么科学技术突飞猛进而我们的高品质文化内容的产品却如此贫乏?为什么我国公民终端文化产品消费能力日渐强大,而我们的文化产品原创生产能力却那么薄弱?我们一方面生产着那么多卖不出去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另一方面我们又大量进口国外的文化产品,根本的原因是我们没有建立文化产业市场意思和市场主体本位意识。实践证明,只有以文化产业市场为本位,让市场来配置资源,我们的文化产业才能真正振兴,我们才不会生产出那么多的卖不出去的产品!

第二,要彻底改变过去政府包办文化创意集聚区的现象。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不是资金的问题,更多是产业发展理念和产业主体竞争力的培育问题。政府要退出市场主体本位的角色,政府的专项基金应当着重在产业规划、人才培养,以及先进产业观念传播方面。

第三,在集聚区的建设与管理过程中,要改变当前文化人不从事文化经营的局面。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不能仅仅看着是一群企业老板的集聚,它同时也是各种社会资源的集聚,还是某种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的集聚,它在一定程度上实践并且互换着新的社会组织结构,连接着过去和未来。这是一种远比一般城市和村镇生活更有创意资源的优良结构,活力的关键就是上下左右的贯通,也就是人和资源的默契配合。

历史经验证明,大凡文化艺术发达的时期,都是大量的优秀文化人投身文化艺术实践的时期。元杂剧的千古不朽,根本原因就是由于像关汉卿、白朴、马致远等真正的大文化人、大学者等投身于杂剧的创作、表演、推广、普及的过程之中。为什么人们常常戏称“现在许多文化公司从业者没文化”?为什么许多文化大家没有投身于文化产业实践?根本原因是由于他们投身文化产业市场、参与市场竞争不能享有他们呆在文化事业机构里既没有市场竞争而又能享受种种利益。因此我们必须改变我们传统的激励机制,引导文化大腕大家投身文化产业实践。我们无法指望一个缺乏文化大家参与的文化产业市场主体能够拥有强大的市场竞争力。

第四,彻底改革各种政府变相垄断的学会、协会、基金会,让他们真正成为NG0(非政府组织),在经营机构与非经营机构关系处理上,应当厘清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社会公益之间的相互关系。

第五,要按照全球经济竞争规律创立一批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借鉴国际成功的园区建设经验,在经营理念、产业定位、盈利模式、品牌打造、形象传播等方面与国际惯例全面接轨,在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引导与政策驱动关系上大胆创新,使之真正成为一个示范性强、就业拉动巨大、经济效益显著的模范园区。实践证明,成功的集聚区不仅要有较为先进而完备的硬件设施,更要具备某个产业领域的独到经营理念、良好的文化氛围、和谐的人际关系、宽容的多元文化环境和优雅的人文景观;成功的集聚区往往是独特的经营模式、良好的产业链构建与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现代传播技术紧密结合的产物;成功的文化产业集聚区不仅要建设良好的生产系统,一定要建立一个良好的高品质生活系统。要吸引高知识、高科技、高收入人群,其前提不仅仅营造良好的文化艺术氛围,建立宽松的社区文化环境与优惠的商业、税收体制,还要真正建设一系列完善的、高品质的、配套的现代生活系统,尤其是要建设优秀的公共娱乐休闲等公共设施。

第六,政府与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切实为集聚区打破行业壁垒,降低文化产业准入门槛,广泛吸收社会各界资源支持文化产业集聚区发展。在集聚区建设模式上,应当形成多元并存的市场格局。

第七,成功的文化产业园区都是广泛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密切合作的产物。北京市政府应当尽快建立一批文化产业学院,或者设立文化产业大学,大力培养文化创意人才,培养集聚区等新产业、新业态的管理人才,培养我国文化产业的软实力,保障我国文化产业能够持续深度发展。韩国只有4500多万人口,但他们的文化产业学院就有近20所。中国13亿人口,目前还没有真正的文化产业大学。我们的国家高等教育序列里还没有“文化产业”这个专业,只是在管理学科里设立了诸如“文化产业管理”这样的相当于三级学科的专业分支。这与突飞猛进的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现实严重不适应。

第八,北京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应当充分吸收和借鉴国际文化产业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尤其要借鉴我国家电业、汽车、金融保险等行业的改革经验;近几年来,文化产业领域的改革开放步骤相对迟缓,行业内部比较封闭,尤其是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领域,他们对于市场营销、品牌经营、资本运作、盈利模式探讨等几乎很少问津,更没有较好地吸收国际上成功的运作经验,这是行业没有充分竞争的结果。

第九,尊重个性、以人为本是文化产业的根本,也是集聚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文化产业说到底是创新人才引领的产业,个人永远都是创意的单元,即使是所谓的“集体创造”,也总是源于某个人或某几个人的创意、灵感、建议或计划,也往往是某个人组织指挥的结果。所以,文化产业集聚区在市场拓展、产品定位、技术创新等许多的层面上充分尊重个人独立性和创造个性,必须以个人创意为出发点。集聚区应当在社会价值观的引导方面,树立一种培养、打造并推崇“文化英雄”的社会风气,树立全社会关注文化产业、理解文化产业、支持文化产业、宽容文化产业发展的社会风气。“专门人才”在集聚区的文化产品创造中的作用尤其独特,文化产品的创造不同于一般的高科技产品那样具有协同性、程式化、流程化的特点,它往往具有强烈的个性特征。我们多少年来一直强调集体意识的一致性,而往往忽视了个体意识的张扬,因而导致了许许多多的具有创造精神的个体的埋没。历史发展证明:“一个实行民主法制、以保障个人权利为基点的社会,充分发挥个人才能,结果是成就了社会的发展;打着整体的旗号,扼杀个性,最后被窒息的必将是社会的本身。”[13]

总之,北京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建设是北京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宏伟社会建设目标的具体举措。从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北京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将会成为未来北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引擎,是北京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与增长方式战略转型的主要途径。

【注释】

[1]孔建华:《文化经济的融合兴起于北京想象——北京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再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9年第2期。

[2]秋风:《开发区模式适合文化产业吗》,《南方周末》2009年5月21日第29版。

[3]王静:《美国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模式探析》,《文化创意产业参考》2007年第8期。

[4]参考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在2009年发布的《全国文化产业发展调研报告》。

[5]参看沈静:《民营企业探索文化创意产业新模式》,北京参考网,2009年9月3日。

[6]秋风:《开发区模式适合文化产业吗》,《南方周末》2009年5月21日第29版。

[7]同上。

[8]陈志武:《中国经济模式转型的挑战》,《经济观察报》2009年7月6日。

[9]张梅青:《关于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的几点建议》,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网。

[10]王国华:《文化产业振兴渴求创意人才》,《中国教育报》2009年11月25日。

[11]洛佳:《芬兰:工业设计引领创新》,《经济日报》2008年1月9日。

[12]参考《论文化创意产业园的困惑与困扰》,搜房网,2009年6月19日。

[13]邢小群:《“天才需要什么样的土壤”——<束星北档案>随想》,《随笔》200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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