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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墓园如何创意为文化公园

时间:2022-03-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公墓是城市景观的组成部分公墓建设是整个殡葬行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认为,要建设好现代城市公墓,一个值得推广的模式就是“将公墓变公园”。应当说,石门峰都市陵园为我们如何做好“公墓变公园”的文章作出了一个良好的示范。公墓变公园的现实可行性尽管殡葬界有些人士认为“公墓变公园”只是一种概念上的炒作,不具备现实的操作性,并且会导致中国传统殡葬礼俗的缺失,造成对逝者的不恭和亡灵的亵渎。
城市墓园如何创意为文化公园_兼论“公墓变公园”的理论与实践_文化产业热点问题对策研究

公墓是城市景观的组成部分

公墓建设是整个殡葬行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墓园是人类生命尽头的最终归属地,也是活着的人对于逝者寄托哀思、表达愿望、保护环境、教化风气的客观承载体。特别是现代城市公墓,它与城市公园、街道、商店、广场一样,已经成为一座城市不可缺少的公共空间。

尽管东西方国家在文化传统、宗教信仰、社会风俗、殡葬礼仪等方面有着明显的差异,但是,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和科学技术全球化的今天,东西方国家对于城市公共空间的认知、对于城市环境与城市景观的审美态度,以及对于现代城市形象塑造的认识等,越来越呈现出求同存异的趋势。这种趋势并不是要求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城市在公共空间和城市景观建设方面的千篇一律、千城一面,更不是抹杀各个地区不同的城市景观、城市形象的个性特征,而是体现了现代人类的智者们站在对全人类的终极关怀的高度系统全面地看待整个城市生存空间布局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和谐性等深层次问题的一种表现。

“公墓”与“公园”都是近代西方工业革命以后所出现的新概念。这个“公”字主要是强调和突出它的公共属性及自由、平等意识。显然,一个城市的公墓和公园,在法律意义上应当属于这个城市市民的公共空间,是每一个城市公民都可以自由观览和自由进出之地。尽管中国早在远古时期就有了“墓地”和“园林”的概念,但由于封建社会严格的等级制,各个社会阶层的墓地与园林等级森严,如皇家陵园、诸侯墓地、家族墓地、皇家林苑、贵族园林、私家园林等。即使在文化传统与宗教信仰与我们完全不同的西方,在工业革命之前,他们的城市里同样也没有出现像今天意义上的公墓和公园。“早期美国的公园(1860-1880年)最初的用途是骑马和驾马车,很快又让位给体育活动,并成为了以移民为主的工人阶层的散步场所。在以后的100多年里,公园开放度的不断民主化跟政治平等的语言同步发展。”[1]可见,公墓与公园等城市公共空间都是人文主义思潮和近代工业革命的产物,是社会进步与文明演进的产物。

随着科技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现代城市与社会越来越强调视觉化,城市的景观建设、城市的公共空间布局等在确定城市形象、塑造城市文化、发展城市经济等方面越来越起着十分突出的作用。城市广场、街道、商店、公园、公墓等——我们日常所时刻感受到的、看得见、接触到的城市里的公共生活空间,它们是一座城市景观的具体组成部分,也是塑造并表现该城市公共文化的客观载体,城市的形象优劣与否与这些公共空间有着十分直接的关联。

公墓建设影响着城市景观现状

由于中国的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特别是现代工业占地的加剧,城市可用土地面积和人均绿地减少,尤其是城市老龄化趋势的加快、城市死亡人数的增长,城市公墓建设用地问题显得十分突出。在中国的许多大城市里都出现了人口严重过密化倾向。根据相关数据统计,“目前我国城市人口过密化已非常严重。按城市内非农业人口和建成面积计算,我国城市人口密度已超过11,160人/Km2,其中人口在200万以上的城市平均密度为17,935人/Km2,100~200万城市的平均密度为12,400人/Km2,50~100万城市的平均密度为10,321人/Km2。我国主要城市人口密度,除兰州外,均已超过10,000人/Km2,其中上海、成都、重庆、沈阳、青岛、武汉等城市都超过了20,000人/Km2;除兰州外,其他主要城市人口密度均已超过了世界公认的人口过密城市——日本东京、大阪(人口密度分别为12,906人/Km2和11,339人/Km2);与欧美国家大中城市相比,我国的情况就更为严重。城市人口的过密化,意味着人均占有土地面积和空间减少。相反,在自然死亡率相对稳定条件下,人口基数的增大必然引起城市人口自然死亡数增加,从而导致部分城市因殡葬问题而阻碍城市生态园林建设步伐。”[2]的确,在我国的一些城市里已经出现了死者与生者争地的现象。许多城市由于公墓占地面积过大,加上公墓建设环境太差,以至于严重影响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据有关资料报道,1992年,仅温州地区一年就修坟墓3万多个,耗资2亿多元,占地80公顷,有的坟墓修得如宫殿一般,富丽堂皇、规模宏大。”[3]由此可见,公墓建设已经成为影响城市形象的突出问题之一。

如何将城市公墓建设与城市景观建设及城市良好形象的塑造谐统一起来,这是当前城市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认为,要建设好现代城市公墓,一个值得推广的模式就是“将公墓变公园”。武汉石门峰都市陵园和贵州的海天园在这个方面作出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他们共同的特点就是善于吸收并借鉴国内外主题公园、陵园的特点并融合江南园林的建筑风格,按照IS0国际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制定了公园、陵园“两园合一”的规划布局,在全国较早提出了公园式陵园的大胆设想与具体的改造实施方案,使得公墓公园化。武汉石门峰都市陵园投资1.8亿元人民币修建了占地达5万平方米的“名人文化广场”、“中华名人雕塑园”、“辛亥首义纪念园”等人文景观,使石门峰这块昔日的“乱葬岗”变成了青山绿水公园式的中国陵园的典范,成为武汉一道亮丽的人文风景线。石门峰现象受到了国家领导人和我国民政部的高度赞扬。应当说,石门峰都市陵园为我们如何做好“公墓变公园”的文章作出了一个良好的示范。

公墓变公园的现实可行性

尽管殡葬界有些人士认为“公墓变公园”只是一种概念上的炒作,不具备现实的操作性,并且会导致中国传统殡葬礼俗的缺失,造成对逝者的不恭和亡灵的亵渎。但是,我们认为,公墓变公园是中国城市现代化进程的一个延续,是对于传统农耕文化主导下所形成的的殡葬礼俗的革新,更是针对现代城市客观人居环境发展需求的一种现实变革。不仅具有理论价值,还具有重大的现实价值。

怎样使得传统的公墓建设变成公园式的陵园?我们认为当前要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即要重新审视和改进中国人的惧死观、死亡观与凶吉观,重新认识墓园的本质,让死亡变得壮丽起来。

中国人向来是忌死怕鬼的。自古至今,人们为了避讳“死”字而创造出了许多丰富、委婉的词汇,如“走了”、“老了”、“仙逝”、“献身”、“驾鹤归西”、“圆寂”、“永别”等。这些现象说明了中国人长期受农耕文化为主导的封建思想的影响,广大民众对于现代科学的了解与认知还相当缺乏。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死亡、墓地、鬼魂等都有一种潜意识的惧怕,因而对于公墓、死亡、丧葬等一直讳莫如深。所以,自古以来中国的墓地、坟场等都建得非常恐怖、阴森,多给人沉重、压抑之感。尽管在鸦片战争之后,特别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中国在民主科学的旗帜引领下,社会各个方面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开启了所谓的“近代化进程”,现代城市意识开始觉醒,城市公园、城市公墓等新的概念开始出现,丧葬礼俗也开始发生巨大的变化,但是,城市公墓的建设仍然严重地保留着传统的墓葬风格。

相对于城市的公园、街道、广场等公共空间的建设,我国城市公墓的建设在许多城市里长期以来处在与城市发展相对滞后的状态。公墓建设与管理在城市的管理者心目中一直处于心理边缘,往往处在一种被轻视、被忽略甚至被遗忘的状态。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很少有人去潜心研究现代墓园的设计理论与实践问题,很少有学者去探讨传统丧葬礼俗形成的历史原由,以及对于现实的影响,一些正统的、所谓权威的学术机构对于这些关系到生命本质的“死亡问题”、“丧葬问题”等几乎都不屑一顾,有些甚至认为这些都不是学术问题,缺乏学术性,甚至有些高等学府把他们称之为“神秘文化”、雕虫小技……由于我们缺乏新的城市建设理论的传播、缺乏现代丧葬理论的启蒙,缺乏现代科学技术人才对殡葬领域的研究与关注,自然就导致当今的大多数国人还沿袭着几千年来的传统丧葬礼俗与方式,还惦记着祖宗代代相传的坟墓建造方式及对亡灵的祭奠传统,因而,我们许多城镇的公墓建设还和过去相差无几。这些现象产生的根源都是由于传统的“死亡观”、“惧死观”影响所致。

要改变我国殡葬文化中负面的惧死观、凶吉观和阴曹地府观等,就必须学习并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对待生死问题的科学态度,吸收他们殡葬文化中的优秀思想。由于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不同,西方人对于公墓的认识与理解充满着温馨而宁静。在西方人眼中,生与死的界线并不是那么地分明。他们认为,墓园是逝者与生者和谐共处的地方,是生者与逝者默默对话的场所。有一篇介绍欧洲公墓的文章写道:“对于信奉天主教的法国人,死亡被称为‘在主内的睡眠’,享受着‘天国的永恒’。而那些在世时没有爱德的人,死前将接受上帝的审判被罚入地狱,与‘魔鬼共舞’。每个虔诚的信徒都坚信,自己会在天使的指引下荣入天国,因为他们生前是在盟约爱上帝的基础上,去平等地爱了身边的每一个人。所以欧洲的墓园一般紧贴城市,仅用栅栏与喧嚣的城市象征性地隔开。在法国南部圣城露德,其公共墓地就在城市腹地,死者与生者毫无疆界。墓园的鲜花和雕塑守护安息者,也装饰着城市的风景。拉雪兹墓地在巴黎20区,这种创意很显然,给亡者一个美丽的生存空间,以免他们过于孤苦,或过于热闹,也为活着的人诠释健康的生死观。让亡者永远贴近他们曾经熟悉的街巷,那里有给了他们无数灵感和哲思的草地和咖啡屋,让他们能继续触摸都市跳动的脉搏,静静守望城市的变迁。”[4]

我们当然不能强求国人像欧洲人那样以他们独有的方式对待死亡、认识墓园,因为我们的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明显不同。但是,欧洲人对死亡的理解与态度在我国道教文化中早有反映,这是值得我们深刻反思的地方。道家文化中对待死亡的态度、认识灵魂的方式与欧洲人十分相近,说明了人类在对待共同关注的问题,有时竟然是那么地相似相通。这就需要我们建立一种全人类共有的文化观,不能把所有的问题都用西方与东方的差异来看待,要看到现代西方的生死观在我们远古时代早就具有了。

要用现代城市建设理论考量我们的公墓建设,要针对日益明显的城市建设视觉化的社会趋势建设我们的现代墓园,要彻底改变过去那种千年一贯制的旧的墓园建设理念和旧的墓园形象。

我国目前的城市公墓建设普遍存在布局不合理、土地利用率低、公墓绿化设施落后、公墓管理不完善、公墓建设管理机制落后等问题。由于长期以来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许多城市的公墓建设几乎都是利用市区内及周围的荒山秃岭中拨出一定面积来建设城市公墓。在“破四旧”、“立四新”,铲除“迷信的风水理论”的漫长的社会政治背景下,我国许多公墓大多没有什么科学的规划与合理的布局。对于传统的殡葬文化中的许多合理因素(如环境科学理论、风水说等)没有很好地吸收与应用,因而,许多公墓建设既没有园林规划的概念,更没有城市景观建设思想指导,缺乏起码的树木栽培、分区规划和道路建设,各种坟冢、灵屋、墓碑混杂一起,使得许多公墓成为该城市的污点。有些城市由于缺乏刚性的规划管理,使得许多丘陵、山冈、坡地都成为乱坟岗,极大地污染了人们的视觉,大量浪费了城市有限的土地资源,破坏了城市公共空间的合理建设。

造成这些恶果的根本原因主要是没有一个先进的殡葬管理体制与措施,缺乏起码的现代公墓建设意识。由于政府体制的原因,以及垄断式的管理模式,许多城市的殡葬都是公益性机构,靠财政投入来维持公墓的基本管理,在资金来源、经营手段、人才引进等方面都受到了严重的制约。没有先进的公墓建设理念、没有对于墓园文化的深刻理解,自然就没有政府对公墓建设的足够重视,更没有优秀的人才进入该领域。所以造成了一系列连锁反应:观念不先进、政府不重视、体制不改革、人才难引进、社会不关注、行业不进步。

难以想象,一个没有现代人才进入的领域它的发展现状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局面?墓园建设是殡葬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涉及十分广阔的社会领域,不仅涵盖了建筑学、园艺学等学科,它还涉及社会心理学、人类文化学、大众传播学、历史文化学、现代哲学、现代营销学、城市规划学等众多学科领域知识。因此,公墓建设也需要方方面面的人才参与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与关注。我们不仅仅只是在公墓建设样式上进行创新改革,使得我们的公墓建设符合国家殡葬条理所要求的“园林化、艺术化和立体化”。更重要的是改变我们落后的公墓建设理念,让公墓建设成为构建和谐社会、表现“以人为本”精神的载体。应当彻底改变过去那种只有极少数人被动式参与这个行业的尴尬局面,让全社会的知识、智慧和力量都来关照这个重要的城市公共空间。

要重新看待现代城市公墓的特性,充分挖掘城市公墓的文化价值,让每一座墓园都给这个城市的公民一种强烈的归宿感。

过去我们一般都认为城市公墓就是市民生命终点的归属地,是逝者的安息场所,是亲人寄托哀思的地方,但是,一座墓园的价值远非如此,应当说,一座优秀的城市公墓不仅仅是死者的生命终点站,还应当是一座城市凝固了的编年史。每一座公墓都有它独有的墓园文化,这种文化是与这个城市的历史密切相连的。

墓园文化(或称为“往生文化”)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体现了人类的终极关怀,而且也反映了一个社会文明发展的状况。不仅华夏文明如此,西方文明同样如此。所谓“灵魂不灭”的宗教观和“慎终追远”的儒家孝道观,表现的是中西方两种不同的“往生文化”观念。所以,对墓园文化的重视,实际上也是对现实人生的重视。古今中外,许多伟人的墓园都是当代无数游人纷纷瞻仰的胜地。如我国的鲁迅墓、海瑞墓、八宝山革命公墓、美国的阿灵顿国家公墓、俄国的新圣母公墓、法国的拉雪兹神父公墓、意大利的韦拉诺公墓等,几乎都成为一个城市的精神象征。在西方发达国家,优秀的公墓不仅可供人们旅游观光,也是他们对外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他们进行文化艺术传承教育的重要阵地。我们应当充分借鉴这些经验,让我们的墓园也成为现代城市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公墓变公园”是一个很好地利用现代循环经济理论的先进的公墓建设模式。中国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松霈曾经专门撰文《从生态经济与文化的结合上促进地区和企业经济的发展》,称赞这种模式为“我国进行绿色殡葬改革的一个典型。”他认为武汉石门峰都市陵园项目“是在国有旧公墓的基础上,实行企业投资、市场经营。在实施中,遵循生态经济与生态文化结合,公园与陵园‘两园合一’的新思路,采取树葬、花葬、草坪葬、石葬等多种‘绿色安葬’方式,节约占地,植树、种花、铺草,整治生态环境,逐步扩大了‘公园’的内容之后针对‘画中无诗’的不足,又扩展增添了纪念革命家和中外名人的雕塑、建筑等文化设施,传承世界文明和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内蕴,从而进一步转变为‘名人文化公园’。”

实践证明,这种公墓变公园模式不但切实可行,而且具有广泛的推广价值,是中国公墓建设与城市景观建设和谐统一的一种良好途径。

【注释】

[1]包亚明:《城市文化》,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7页。

[2]文传浩,常学秀,周鸿:《论我国城市生态园林公墓建设及其发展》,《西部》2002年10月。

[3]周鸿:《论殡葬与生态园林公墓建设》,《思想战线》1998年第5期。

[4]林锐:《欧洲的墓园》,《读者》200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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