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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纥的社会经济状况_唐宋民族史

时间:2022-07-04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回纥的社会经济状况_唐宋民族史一、经济生活回纥的经济以畜牧业为主,盛产马、大足羊和骆驼等。宪宗时,公主和亲的费用高达五百万缗。随着回纥经济和军事势力的强大,与唐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交流的日益频繁密切,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财富不断增加,向诸部牧民征收羊马以为赋税成为主要的剥削形式,封建制度在回纥社会里逐渐建立起来。回纥社会中主要有“哈剌布敦”和“匐”两大阶级。

回纥的社会经济状况_唐宋民族史

一、经济生活

回纥的经济以畜牧业为主,盛产马、大足羊和骆驼等。后来,回纥与唐朝互市,每年动辄以马数万匹易绢帛。德宗时武义成功可汗为迎娶咸安公主,纳聘马二千匹,骆驼一千峰。仅此一斑,足见其畜牧业的发达。狩猎业在回纥经济中仍占有一定地位,常以战阵射猎为务,是回纥人攫取肉食与皮毛的重要来源之一。贞观年间,回纥归附唐朝后,貂皮是向唐贡赋的主要物品。

回纥是以寇抄为生,这是最原始的劳动形式之一,既用以保护财产,又用以获得财产。从前是以反对个别部落的争斗,现在已变为以夺取财产为目的的有组织、有计划的掳掠。

游牧民族的单一经济,使交换成为其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可以说商业交换是游牧民族的经济特征之一。这种交换有“贡赐”与“互市”两种形式。贡赐,是回纥以朝贡方式向唐进献马匹、毛皮等方土特产,唐廷则回赐绢帛等中原物品,这是特殊形式的商业贸易。自玄宗至文宗的一百二十九年间,见于文献记录的朝贡不少于四十一次,可见商业交换之频繁。互市,以绢马互市和茶马互市两种为主要内容,交换的东西不仅有马、绢、茶三种,其间当有品类繁多的交换在互市中进行。见于记录的,互市时马匹多至千万匹,可见规模之大。利用互市、朝贡、借师等方式住居于中原的回纥人还营放高利贷。他们“殖赀产,开第舍,市肆美利皆归之,日纵贪横,吏不敢问。”[20]唐朝“京城内衣冠子弟及诸军使并商人百姓等,多有举诸蕃客本钱”。为此,文宗太和四年(830年)曾下令,“诸色人宜除准敕互市外,部得与蕃客本钱交关”。甚至唐朝的一些达官贵人也向回纥商人举借高利贷,如右龙武大将军李甚,因“子贷回纥钱一万一千四百贯,不偿,为回纥所诉”[21],被贬为宣州别驾。说明回纥高利贷者不仅资金雄厚,而且颇有势力,能利用朝廷催逼欠债。和亲也是回纥向中原王朝取得财物的一种方式,每次和亲,唐廷都要以大量的绢帛、珠宝等作为陪嫁。宪宗时,公主和亲的费用高达五百万缗。(www.guayunfan.com)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财富的增加,到公元8世纪时,原来随水草移徙的回纥,有一部分贵族开始建宫室、筑城邑,逐渐定居下来。如葛勒可汗在色楞格河建筑了“富贵城”;登里可汗在鄂尔浑河建筑了城市与宫室。这些宫室开始主要是安置妇女,但也是回纥商业发展的结果。据前苏联考古学家的考古发掘证明,在漠北有若干城郭是回纥汗国时建造的。例如鄂尔浑河畔的合剌巴剌合孙,为回纥汗国的牙帐遗址,都城占地二十五平方公里,城郭中心有特殊的墙垣环绕着,位于碉楼的西南,面积约一平方公里,再向外为居民区,城郭外垣之外有花园绿地。城堡不仅面积很大,而且防御工事颇为坚固,城垣高达十余公尺,城中心耸立着望楼,高达十四公尺,登楼远眺,草原景色,一望无际。街道和建筑的遗址,长达二十四公里。建筑风格及许多装饰物具有鲜明的唐朝特点。当然,回纥的绝大部分部落仍随畜迁移,过着居无常处的游牧生活。由于回纥贵族已习惯于城市生活,就为后来迁居于河西走廊的回纥人,从半定居转变为定居生活打下了基础。定居者主要从事农业生产,他们多用骆驼耕种,生产小麦青稞、葱、韭、胡荽等农作物。

二、社会经济结构

北魏到唐初,回纥作为铁勒(高车)的一支,在土剌河、鄂尔浑河流域游牧,他们“无君长,居无垣所,随水草流移。”[22]所谓无君长,并非没有首领,而是尚无世袭的大酋长。北魏时,作为生产资料的牲畜已开始变为私有财产,部落内部出现了贫富分化的现象,富有游牧民“其畜产自有记识,虽阑纵在野,终无妄取”[23]。这种贫富分化,导致专门主持公共事务的首领的专职与世袭。所以,北魏时,其部落虽无都统大帅,但仍各有君长,并有专职巫师“甘”的存在,后来则出现了一批渠帅酋长。

自菩萨时起,回纥逐渐强盛,掳掠的人口和牲畜按地位高下分配,加速了阶级分化。贞观初年,吐迷度大破薛延陀多弥可汗,兼并其部族,占有其土地,正式建立汗国,标志着回纥正式进入阶级社会。回纥不仅在家务劳动中使用奴隶,而且在畜牧业生产中也使用奴隶,曾强迫契丹、鞑靼人为其放牧。回纥击败突厥时,俘其部众,兼并薛延陀时,收其部曲,南侵唐境,掳掠人口。这些大都为了扩大土地和增加从事各种劳动的奴隶。但是,奴隶制并未在回纥社会中充分发展起来并占主导地位,一方面是因为其内部缺乏发展奴隶制的条件,另一方面则是深受唐朝封建社会的强大影响。随着回纥经济和军事势力的强大,与唐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交流的日益频繁密切,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财富不断增加,向诸部牧民征收羊马以为赋税成为主要的剥削形式,封建制度在回纥社会里逐渐建立起来。

回纥社会中主要有“哈剌布敦”和“匐”两大阶级。“哈剌布敦”意为黑民,是平民,为主要的生产者;“匐”是各部落贵族,地方封建主,后世的“伯克”。在当时社会中,盛行着一种“荫客制度”,即匐供给食宿,使客做工,为匐放牧羊马、制作劳动产品。客的来源,绝大多数是破产贫困的平民。平民要向汗国缴纳羊马以为赋税,还要服兵役,出战时自备马匹、武器和食物,战争中掠获的人口、财物等,大部分为匐占有。经常不断的战争和沉重的赋税,使平民破产,只好作为“客”投附匐的门下,受他们的“荫庇”。

平民以外,主要的生产者是“库尔”,即奴隶。其中有为主人完全占有的奴隶和不完全占有的半奴隶,他们大多数来源于战俘,也有一些突厥汗国遗留下来的汉人、西域人以及从唐境内私买或诱骗来的汉人。库尔从事回纥人不屑为的农业、手工业及家务劳动,但不成为基本的阶级,因为奴隶劳动没有大量地使用在作为主要经济部门的畜牧业上。

匐的上面有“额尔”,即氏族贵族,狭义指可汗一系的贵族,广义指内九姓的贵族。可汗由氏族贵族推选改为父子世袭,不只是受唐的影响,而且还得到唐的促进,在唐册封的世袭瀚海都督的形式下,药罗葛氏政权逐渐趋于稳定,瀚海都督既是唐朝的命官,又是回纥的可汗,具有统领诸部的权威和力量。凡是构成汗国的诸部落,都得向可汗缴纳赋税,有责任提供兵役。被征服的诸部落则由可汗派遣总督(设或叶护)去统治,并派遣监使(吐屯)去督察赋税和政事。[24]

三、政权机构

回纥的政权机构,主要沿袭突厥制度,职官名称也采用突厥的旧例。回纥的最高首领被唐册封为瀚海都督,但仍自称可汗,其后唐也册封可汗的名号。可汗的子弟称“特勤”,典兵的将领称“设”,大臣有叶护、颉利发、阿波、啜、俟斤、达干等,皆为世袭,没有固定员额。回纥归附唐后,深受中原的政治影响,也采用了唐朝的官制,设置外宰相六,内宰相三,又有都督、将军、司马等官号。唐代宗时,遣使册命可汗及其妻可敦,并封左右杀、胡禄都督、拔览将军、内外宰相。

当时,东北的奚、契丹、室韦,西部的沙陀别部、葛逻禄三部、白服突厥等皆为其所役属,回纥于诸属部设置“监使”,负责每年的贡赋交纳。这个“监使”,与突厥的“吐屯”之官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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