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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人代会2022

时间:2022-03-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54年4月,举行新丰乡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乡人民政府,出席代表有42名。8月至9月,新丰、净相、竹林3人民公社分别召开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1997年9月,新丰镇举行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8月,竹林乡举行十二届二次会议。1999年2月1日至2日,新丰镇举行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出席正式代表72名,大会主席团由13人组成。
人民代表大会_新丰镇志

第二节 人民代表大会

1953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公布。根据《选举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指示,嘉兴县开始普选工作。1954年4月,举行新丰乡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乡人民政府,出席代表有42名。大会听取选举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正副乡长及出席县第一届人代会的代表,并通过有关决议。其间,1953年12月至1954年4月,净相乡、金章乡、竹林乡、由桥乡和丰北乡先后分别举行第一届人代会。

1956年2月,嘉兴县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并乡选举成立人民委员会,应按照宪法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办理》的通知,同月新丰乡、由桥乡和金章乡(4个代表区)、白马乡(4个代表区)合并为新丰乡;净相乡、竹林乡和金章乡的一部分合并为净相乡,丰北乡并入步云乡,并由原来的各乡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新丰、净相乡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选举产生人民委员会成员。1956年10月,根据国务院关于1956年选举工作的指导,嘉兴县人民政府发出乡镇换届选举的指示,新丰乡举行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代表48名。大会听取上届政府工作总结及任务报告,选举产生正副乡长及出席县第二届人代会代表,审议通过有关决议,大会主要议题是“发展生产”。净相乡也同时进行选举产生乡人民委员会。

1958年3月,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三届乡镇人代会及同级人代会选举工作的批示》,新丰乡于4月、净相乡于3月召开第三届人代会。大会听取政府报告、政府工作总结和任务指导,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正副乡长,并选举出席县第三届人代会代表,审议通过有关决议,议题均为“推动工农业生产的大跃进”。

1958年8月,中央通过《关于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嘉兴县委决定将净相乡、大桥乡、步云乡和新丰乡合并成立红旗人民公社,11月改称为新丰人民公社。年底举行新丰公社社员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了14名人员组成公社管理委员会。

1961年3月,中共中央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在贯彻《农业六十条》的过程中,中共嘉兴地委总结经验教训,开始纠正社队规模过大的问题。同年6月嘉兴县人委决定将新丰公社分为新丰、净相、竹林、步云4个人民公社。1962年1月至2月,净相、竹林、新丰先后举行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大会听取上届政府工作总结及任务报告,选举产生正副社长,审议通过有关决议及出席县第四届人代会的代表。会议议题为“坚持贯彻总路线精神”。

1963年5月,新丰、净相、竹林3人民公社分别召开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第五届公社管理委员会正副社长,选举出席县第五届人代会代表和人民陪审员。大会听取了上届政府工作总结及任务报告,审议通过有关决议。议题为“坚持以调整为中心”。

1966年4月,新丰、净相、竹林3人民公社分别召开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大会听取上届政府工作报告,依法选举产生公社管委会领导成员及出席县第六届人代会的代表。其后,“文革”开始,各级人代会制度暂停,1968年3月,各公社均成立临时权力机构革命委员会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文化大革命结束。

1981年,中央纠正“文革”错误,恢复人代会制度。8月至9月,新丰、净相、竹林3人民公社分别召开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大会听取上届政府工作报告,审议政府工作,并作出大会决议,撤销革命委员会机构,成立公社管理委员会,依法选举产生公社管委会组成人员。大会中心议题是“贯彻体制改革,实行党政分开”。到1984年1月根据中央有关批示,公社人代会改为乡人代会。同年3月,新丰乡改为建制镇;4月,恢复新丰乡建制;9月,撤销新丰乡建制,建立区属新丰镇。

1984年6月至7月,新丰、净相、竹林3乡均召开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大会听取上届政府工作总结及任务报告,依法选举乡长,副乡长,组成本届政府。会议的中心议题皆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

1987年5月,新丰镇、净相乡、竹林乡分别召开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大会听取上届政府工作总结及任务报告,选举产生镇(乡)长,副镇(乡)长,组成本届政府。

1990年1月19日,嘉兴市郊区人大常委会分别任命新丰、净相、竹林3乡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新丰主任邵六谊,净相主任钟金观,竹林主任言祥生。1990年3月,新丰镇、净相乡、竹林乡分别召开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和《镇(乡)财政预决算报告》,各通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1名,新丰主席邵六谊、净相主席钟金观、竹林主席言祥生。选举产生镇(乡)长,副镇(乡)长。

1992年8月28日,新丰镇举行第十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根据中央扩镇并乡的指示及省、市有关要求,撤销净相乡建制并入新丰镇,扩镇并乡后建立新的政府领导机构。经大会主席团提名,通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和依法选举镇长1名,副镇长5名;常务主席为钟金观。

1993年4月,新丰镇、竹林乡分别召开第十一届人代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报告》,通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人选,新丰常务主席钟金观,竹林常务主席言祥生。选举产生镇(乡)长,副镇(乡)长,还通过了其他有关决议。

1994年8月,新丰镇举行第十一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调整方案。

1995年4月,新丰镇举行第十一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调整方案。

1996年3月,新丰镇、竹林乡分别举行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主席团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选举产生人大主席、镇(乡)长、副镇(乡)长;新丰人大主席钟金观、竹林人大主席言祥生。

1997年9月,新丰镇举行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8月,竹林乡举行十二届二次会议。1998年4月,竹林乡举行十二届三次会议,先后调整有关人事方案。1998年5月,根据上级扩镇并乡要求,撤销竹林乡建制,并入新丰镇。

1999年2月1日至2日,新丰镇举行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出席正式代表72名,大会主席团由13人组成。会议听取和审查《政府工作报告》、《主席团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等。大会选举产生人大主席戴洪良、副主席程月英,同时产生镇长1名,副镇长5名。同年6月,新丰镇隶属于嘉兴市秀洲区,次年7月市本级区划调整,新丰镇隶属于嘉兴市秀城区。

2001年8月4日,新丰镇举行第十三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调整方案。

2002年1月29日至30日,召开新丰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本次大会出席代表73名,实到71名,大会主席团由11人组成。会议听取和审查《政府工作报告》、《主席团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人大主席戴洪良,副主席张思根;同时产生镇长1名,副镇长4名。

2003年7月18日,新丰镇举行第十四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调整方案。

2004年1月9日,新丰镇举行第十四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调整方案。

附:历届新丰镇人大主席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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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历届原净相乡人大主席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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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历届原竹林乡人大主席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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