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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的政治状况_唐宋民族史

时间:2022-07-04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西夏的政治状况_唐宋民族史一、行政区划西夏强盛时的疆域方圆二万余里,“东尽黄河,西界玉门,南接萧关,北控大漠。”西夏的官制,基本上仍沿用蕃汉并行,分而治之的办法。目录外共二十卷,书中规定了西夏人的行动规范,记录了国家机构的设置状况。根据西夏的法律规定,杀人须赔偿命价银一百二十两。

西夏的政治状况_唐宋民族史

一、行政区划

西夏强盛时的疆域方圆二万余里,“东尽黄河,西界玉门,南接萧关,北控大漠。”[17]境内共有州郡二十二个,分河南、河西两大部分。河南包括今鄂尔多斯高原和陕、甘沿边一带,设灵、洪、宥、银、夏、石、盐、南威、会九州。河西同设九州,即兴、定、怀、永、凉、甘、肃、瓜、沙。煦宁河外有西宁、乐、廓、积石四州。公元1111年,河南、煦宁河外诸州的一部分并入北宋疆土。

地方行政区的建制为州、县二级,州辖县。都城所在地称府,兴庆府(兴州)和西平府(灵州)位于今银川平原的中心,襟带黄河,右倚贺兰山,物产丰饶,形势险要,是西夏的心腹地区。兴庆、西平又分别被称为东京、西京。

与州同级的还有郡,设于边防要地,兼理军事民政。如肃州为蕃和郡,甘州为镇夷郡,在甘州设置宣化府,处理有关吐蕃、回鹘的事务,以纾朝廷的西顾之忧。后期还设有五原郡和灵武郡。五原郡在西夏的北部,以防备鞑靼和契丹;灵武为首府所在的灵州重镇。在沿边或要地设有监军司。(www.guayunfan.com)二、政治制度

自唐末、五代以来,党项首领拓跋(李)氏既是诸蕃落的豪酋,又受封为节度使统领夏州诸部。夏州政权的最高军政长官是军政节度使,其行政机构分为州衙和蕃落两套相互联系而又有所不同的系统。州衙相当于中原王朝的军、州,奉行朝廷制订的统一的制度和法令,为夏州政权的政治中心,其政令行于所有州县的治所。广大的蕃部地区,则由节度使以其所兼领的押蕃落使的名义实行羁縻统治。蕃部居民多聚族而居,一户称为一帐。小族数百帐,大族千余帐,各族帐的首领,按其大小强弱,分别授予各种官衔,较大的名号有蕃落使、防御使、团练使、都押牙、指挥使、刺史等。他们终身任职,世袭官衔,臣属于夏州政权,为朝廷命官,同时又是部落首领。在其辖区内保有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拥有较大的自治权和相对的独立性。

宋明道二年(1033年),元昊模仿宋朝制度设官分职,在皇帝下面设立“中书”掌管国家行政,“枢密”掌管军事,“三司”掌管财政,“御史台”掌管谏察弹劾。设立开封府管理兴庆府地区的事务;翊卫司职掌宿卫,日直殿廷,扈从车驾;官计司职掌官吏人事调补;受纳司职掌仓储保管及其收支;农田司职掌农田水利、粮食平粜;群牧司职掌马匹饲养、繁殖、调教、交换;飞龙院职掌御马供养;磨勘司职掌官吏考核;文思院职掌御用服饰器物的制作;蕃学和汉学职掌文化教育。其官吏蕃、汉人都可以担任。除此,还设有仅限于蕃人(主要是党项人)才能充任的“专授蕃职”,有宁令、谟宁令、丁卢、素赍、祖儒、吕则、枢铭等官号。

西夏的官制,基本上仍沿用蕃汉并行,分而治之的办法。大庆二年(1037年),增汉官为十六司,即经略司、正统司、统军司、殿前司、皇城司、三司、内宿司、巡检司、陈告司、磨勘司、审刑司、农田司、门司、群牧司、受纳司、承旨司等。天授礼法延祚二年(1039年),又设尚书令总理十六司政务。毅宗时,汉官增加了各部尚书、侍郎、南北宣徽使及中书、学士等官,蕃官增设昂聂、昂星、谟、阿尼、芭良、鼎利、春约、映吴、祝能、广乐、丁弩等名号。西夏蕃官名号,有许多尚难作出译释解说。

元昊建国称帝,对衣饰、朝仪做了相应的改动。皇帝的仪服为白色窄衫,头戴红里毡帽,脑顶后垂红结绶。文官戴幞头,穿靴执笏,身着紫衣、绯衣,与宋朝服饰相类似。武官按等级戴镂金、镂银、黑漆冠,身着紫衣,系涂金的银束带,佩解结锥、短刀、弓矢等。平民的衣着基本上为青绿色。朝仪是每六日,官员上朝面见皇帝,称“常参”;九日朝拜,称“起居”。叩见礼由九拜改为三拜,用于宗祀、迎送嘉宾等礼仪活动中。

三、法律制度

西夏的法律制度,一部分源于党项诸部沿用的习惯法,一部分则是杂采宋、辽的法律条文。仁宗时制订的《天盛年改新定律令》,是依据前代律令增补修订而成。目录外共二十卷,书中规定了西夏人的行动规范,记录了国家机构的设置状况。《新律令》之后又编成了《新法》一书。神宗时有《光定猪年新法》的编纂。

根据西夏的法律规定,杀人须赔偿命价银一百二十两。诉讼程序是官府接到呈诉状后,将犯人押解到狱中,如审讯时拒不招供,予以严刑拷打,使其认罪伏法。通常情况是对犯人教以正道,使之明了自己罪过的大小和性质。通过法律的制订,加强了皇权的统治。

四、兵 制

西夏实行兵民合一的军事制度,所有的成年男子,平时从事农牧业生产,战时则为士卒。男子年满十五岁以上者为丁,每二丁征收正军一人;另配随军杂役“负赡”一人,合称一“抄”。四丁为两抄,合住一帐幕。愿充当正军作战者,可指定另一丁充当他的负赡;如无丁作为负赡,可以指令正军中的老弱疲病者为负赡。每个正军一般由身强力壮、武艺高超的壮丁担任,须自备弓矢甲胄,自带粮草,官给马一匹、驼一峰,如有马、驼伤亡,必须赔偿,称为“长生马驼”。

地方的军队编制仍沿用原来的部落组织形式,各有固定的驻地,部落首领统领本部落兵,谓之“一溜”。全境分为左右两厢,共设十二监军司,每一监军司都立有军名,规定驻地,设都统军、副统军和监军使各一员,例由贵戚豪右充任,下设指挥使、教练使、左右侍禁官等数十员,不分蕃、汉皆可充任。毅宗还在西平府设翔庆军司,以总领兵事。十二监军司共有兵员五十余万,相当于西夏建国时全部适龄壮丁的人数,其中“擒生军”达十万人,是西夏军队的精锐。京城及其附近地区驻有一支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卫戍部队二万五千人,配备的“负赡”多达七万人,炮手二百人,称为“泼喜迭”。擒生军的建立,使元昊为首的皇族拥有强大的兵力,对其政权的巩固起了巨大的作用。此外,还从豪门贵族的子弟中遴选擅长弓马技击的武士五千人,组成侍卫军,称为“御围内六班直”,分三番宿卫,每人每月给米二石,作为给养。精选三千骁勇精壮的士卒组成“铁骑”(即“铁鹞子”),分为十队,每队设长,平时戍卫宫室,皇帝每有出入,前后环拥,戒备极为森严。这支禁卫军的士卒已脱离农牧业生严,类似常备兵。

军事力量的部署,以京城兴庆府为中心,自黄河以北至午腊山一带,驻军七万人,防备契丹;黄河以南洪州、盐州等地,布防五万人,镇守东南的西平府;西北的贺兰山有五万士卒戍守;左厢宥州路驻军五万,河南盐州路驻军五万,防备宋朝;右厢甘州路驻军三万,防备吐蕃、回鹘。这些军队平时从事农牧业生产,遇有战事,朝廷用银牌命部落首领调兵遣将,兵丁自备武器应召而来。调动兵马在一定程度上仍保留着部落军事民主制的传统风俗,出征前各首领要刺血盟誓,以表为国捐躯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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