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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丹土官抵制“改土设流”_蒙元以来云南契丹后裔

时间:2022-07-03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契丹土官抵制“改土设流”_蒙元以来云南契丹后裔明朝土司的建立,是沿元代土司制度而延伸下来。其主要措施有两条:一是“裂土众建”;二是“改土设流”[22]。晚明,落籍大理金齿的契丹后裔,多授命为“土官”,构成封建统治阶级,但又被明王朝实行的“改土设流”政策削去权势。并延续明代的“改土设流”,而为“改土归流”政策。

契丹土官抵制“改土设流”_蒙元以来云南契丹后裔

明朝土司的建立,是沿元代土司制度而延伸下来。明代在建立土司过程中,为扩大自身力量,并夺取全国统治权,不断录用元朝归附的土官。其后,在这基础上,逐步扩大和完善而成一代定制。史载:“洪武初,西南夷来归者,即用原官授之。”[21]由于西南少数民族社会历史发展较为后进,仍实行“豪酋”统治。他们有着长久的统治历史,世代据有其地,势力根深蒂固。因而有的土司为扩张势力,对辖区内各族人民横征暴敛,对外部落则发动扩张领土的侵略战争,成为分裂祖国的不安定因素。虽然,只是少数土司的暴动,却引起明王朝不安。明王朝当时设置土司的终极目的,是为了创造必要条件,以便达到逐步废除土司制本身,采取削弱土司之策,究其本身来说也是进步之举。其主要措施有两条:一是“裂土众建”;二是“改土设流”[22]。但在执行过程中,少数政府官员却借机横征暴敛,压榨土官和百姓,引起不少契丹和各族土官的愤懑和反抗。

“裂土众建”,就是说,明统治阶级鉴于土司地大势强易为反叛的事实,采取历史上“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政策,试图通过和平手段使土司为分易制而就范,这一做法,后人给予极高评价,“识者智,通其言”。[23]“西南由兹永宁”。[24]此策是在晚明时才提出,故明代末即广泛实行,但对后世却发生重大影响。很显然,清代分裂之法是引用明代裂土众建之法而成。

明朝对土司的“改土设流”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是对于桀骜不驯的土司(土酋)降级制裁和招抚相结合的政策。如元末曾任永昌府通判、万户的契丹后裔阿凤,降为凤溪长官司正长官,元代万户阿干(阿苏鲁)降为施甸长官司副长官,致使契丹土官纷纷输纳不前,拒绝交皇粮苛税,不听调遣。境内不少土司和巡检,自行准予传袭,甚至组织武装抗击前来镇压的明军,官府只好采取招抚和安置其职务。如凤溪长官阿凤后代莽成龙,不满明廷,欲起兵造反,因事败露,被官兵缉拿,绞死于由旺绞处山头。事后,明廷考虑莽成龙反明未成事实,给予平反昭雪,追封“土主”。契丹子孙为纪念莽成龙,在由旺修建一座土主庙。

据施甸《大楼子祖牌》记云:(www.guayunfan.com)万历二年(公元1574年),施甸长官司的八世祖莽崇德的几代祖辈,“俱输纳不前”,拒绝交皇粮、赋课税行动,自行决定传袭正长官和九寨土舍人事。

《滇志》云:“其地平衍饶沃,可为郡邑,部民骁悍,不畏死。遇战斗,则裸跣以从。邻邑避之,不敢犯其境。”说明当时契丹土官和百姓都勇敢强悍,击败前来镇压的官军。万历十一年(1583年),曾三征麓川有功的施甸契丹土官蒋孔龙(执掌官职)、蒋兆龙、蒋腾龙、蒋成龙四位镇南将军,反对明廷的民族歧视政策,联合保山、凤溪、腾越、茶山等地土军,揭竿而起。明廷假平缅之名,调军围剿,将保、腾土兵击败,施甸长官司土兵与明军在银川首次交锋,死伤二百余骑。第二次与明军交战于坝中、昌和一带,死伤四百余骑,不得不退守姚关大尖山。十四年,阿坡(波)寨契丹土官莽裕(阿都鲁次子)因不满官府起事,两次被征伐。《滇史》载云:

隆庆六年(1572年),金腾兵备许高征蒲蛮,阿坡寨服之,诸寨皆蒲、僰,知汉语……善用楯牌梭镖,行步最捷,主之皆土舍百夫长。……阿坡寨去永昌一百二十里,四围皆山,近都鲁凹……自洪武来,不出寨,不供庸赋。其长莽裕者,恃强不伏,月朔独不参谒,又时攻邻寨。许兵备来向抚职,其邻壤各得扼寨。乃选精锐往征之,擒莽裕,释放余党,即令裕子莽德管理之。于是各寨知警,输差恐后。

姚关《恤忠祠记碑》亦提到:

贼首莽裕、莽霸思,以董瓮、亦登、亦林(今昌宁)之寨为党羽,仇劫南窝、枯柯等寨,调罗李公材饬金腾兵进剿右甸(今昌宁),声击董瓮,令邹良臣、吴松管答丙(今达丙)牵制亦登、亦林(今邑林),彼三寨已绝援。先令陈兵、邓勇、万和、范进、邓廷锡等潜师阿坡。公雨夜走南窝,裸体渡藤桥。闻哨官文静仁死于险,急令各目启密缄视,始知驾天桥、斩槽险。贼寨退无所恃,走无所归,悉就擒。遂抚其众为正朔子粒民。

后来,康熙《永昌府志》亦记载万历十四年明军出兵征服阿坡寨莽裕,立火头莽德管寨事,每年输银均徭六十两。

晚明,落籍大理金齿的契丹后裔,多授命为“土官”,构成封建统治阶级,但又被明王朝实行的“改土设流”政策削去权势。自称东平王的孙可望,一律任用汉族官吏,肆意“灭绝土舍”,并撤凤溪、施甸两长官司,任命流官,强征暴敛,疯狂掠夺契丹寨民之财,中饱私囊。孙可望等人的做法激起契丹官民的愤慨,纷纷起兵反抗,终因寡不敌众,遭到孙可望屠杀,各村寨民房、祖祠、衙署厅堂,几乎全被烧光。据《顺宁府志》记载:

清顺治六年(1649年),顺宁枯柯(今属昌宁),土千户蒋朝臣因永昌妖僧煽惑为叛,攻陷府城,焚劫村舍,复围云州(今云县)。未几,流寇入滇,援兵四至,斩朝臣而妖僧遁。

这实际是清廷同样将契丹官民诬为叛民,加以镇压,于是滇西契丹后裔为逃避官府杀戮,保存后代,纷纷逃避至人迹罕至的密林或山区各民族村寨,埋名隐姓,改原契丹的阿姓、莽姓为李、赵等姓,并逐渐融合于当地蒲人系统布朗、佤、德昂和傣、彝等民族。

此前,明廷鉴于“改土设流”政策,迫使大量契丹土官和平民纷纷逃离,土地荒芜,稻谷无收,差役赋税难征,被迫采取招抚之策,请契丹土官和民众回来,重新安置土官职务,承认土官可世代承袭“土职”。

清康熙平定“三藩之乱”后,为恢复和发展云南的社会经济,曾采纳不少改革措施。并延续明代的“改土设流”,而为“改土归流”政策。

上述说明,明王朝为巩固地方政权,安定边疆,大胆起用契丹土官,授予他们土千总、团首、把总、道员等各职级职衔。土官也接受朝廷指令,收交官粮课税,管理地方民政,兼理地方团练,奉调征伐,转战各地,为安邦定国出力。

注释:

[1]《明史》卷124《把匝剌瓦尔密传》。

[2]嘉庆《大理府志·地理志》之“三江”指怒江澜沧江、元江。

[3][4]《明太祖实录》卷140、142、143。

[5]施甸木瓜榔《蒋氏宗支叙》。

[6][7][16][18]蒋家骅:《猛板蒋氏家谱》。

[8][10][11]《明英宗实录》卷75、104。

[9]施甸《大楼子祖牌》。

[12][13]《明史》卷314《云南土司传二》。

[14]施甸清平洞《恤忠祠记碑》。

[15][17]天启《滇志》。

[19][20]《永昌府志》卷28《武备志·戎事》十五。

[21]《明史》卷210《土司列传序》。

[22]吴承章:《中国土司制度渊源与发展》第203、207页,四川民族出版社1988年版。

[23]毛奇龄:《蛮司合志》卷3、卷8。

[24]《明史》卷249《朱燮元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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