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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的溯源性研究,文化结构的特点

时间:2022-11-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许嘉璐指出,广义的文化指的是人类所创造的物质的和精神的所有成果;狭义的文化就是人类所创造的精神成果。这是我国大众所熟知的对我国文化部门所管辖的文化的理解。广义的大文化观与“文明”概念相接近,涵盖了文明的所有内容。文化结构的层次性,是指各文化要素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

一、文化的溯源性研究

(一)文化的内涵

文化概念的界定是个复杂的问题,因为文化这一概念是个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国内外仍无公认的定义。世界各国社会科学的辞书有关文化的条目很多,但说法不一。据不同资料统计,关于文化的定义,有说100多种的,也有说200多种的,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实际上,“文化”一词早已有之,中国古代典籍中有“文化”的字样,可追溯到《周易》中所说:“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然而,“文化”作为一个词首先出现是在西汉时期刘向的《说苑指武》中:“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在中国文化中,“文化”概念有不同的含义,它与“天文”相对应,指社会秩序;它与“武力”相对应,指文治教化;它与无教化相对应,则表征一种状态。以文化物,以文化人,以文化社会,可以这样说,“文化”一词在中国古代的基本含义是“文治教化”,中国文化开始就有一种精神和人文的指向。

西方语言中的文化一词与汉语的文化有相近的一面,又有相异之处。英语中的Culture和德语中的Kultur均由拉丁语的Cultura转化而来。从字源上看,拉丁语的Cultura原文有耕种、掘垦、居住、动植物培育等与物质生活相关的意义。自中世纪起,文化已大致与今日西方的文化概念相当。德语Kultur的本义指精神文化,即人文——宗教文化。英语Culture则与政治、法律、经济、教育等社会生活有关。拉丁语系的Cultora则是从对物质文化的解说开始的。

实际上,文化作为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宽广的多维概念,是由近代欧洲人开创的。1871年,英国人类学家泰勒在其《原始文化》一书中对文化作了系统阐释。他提出:“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任何人作为一名社会成员而获得的能力和习惯在内的复合整体。”[1]对文化概念进行了详细考察和整理的是美国文化学者克罗伯和克拉克洪。他们在1952年发表的《文化概念》一书中,对当时西方的160多个关于文化的定义作了梳理与辨析,并在此基础上做出他们的概括,“文化由外层的和内隐的行为模式构成;这种行为模式通过象征符号而获致和传递;文化代表了人类群体的显著成就,包括他们在人造器物中的体现;文化的核心部分是传统的观念,尤其是它们所蕴涵的价值。文化体系一方面可以看做是人类活动的产物,另一方面则是进一步活动的决定因素。”[2]这一综合定义确定了文化的符号传递方式和其历史与传统的构成核心,并强调其动态过程性,文化既是人类活动的产物,又是决定人类活动的要素。

我国文化学者许嘉璐不仅给文化下了定义,而且将文化分为三个层级。许嘉璐指出,广义的文化指的是人类所创造的物质的和精神的所有成果;狭义的文化就是人类所创造的精神成果。文化无所不在,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文化。他把文化分为三个层级:一是表层文化(又称为物质文化);二是中层文化(又称为制度文化),包括风俗、礼仪、制度、法律、宗教、艺术等;三是底层文化(又称为哲学文化)。

一般来说,人们对文化的理解有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主张文化是涵盖人类所有文明成果的大文化观。穆勒认为:“文化是包括知识、能力、习惯、生活,以及物质上与精神上的种种进步与成绩。换句话说,就是人类入世以来所有的努力与结果。”[3]美国文化人类学家维斯拉认为:“在历史以及社会科学中,把所有人们的种种生活方式称作文化。”[4]另一位美国人类学家拉尔夫·林顿也持这种观点:“文化指的是任何社会的全部生活方式……没有无文化的社会,甚至没有无文化的个人。每个社会,无论它的文化多么简陋,总有一种文化。从个人跻身于一种或几种文化的意义上看,每个人都是有文化的人。”[5]我国文化学家梁漱溟认为:“文化,就是吾人生所依靠之一切……文化之本义,应在经济、政治,乃至一切无所不包。”[6]著名学者钱穆亦主张:“文化即是人类生活之大整体,汇集起人类生活之全体。”[7]

第二个层次主张文化主要指人类精神文化方面的创造性成果,而不包括物质生产及其器物性、实体性成果。前述英国文化学家泰勒的文化定义就倾向于文化的精神方面的界说。我国学者大多注意到了文化含义的广义与狭之分,认为广义的文化应包括物质、制度、精神心理等所有范围,狭义的文化则应指精神文化的创造与成果。

第三个层次的文化概念大大缩小了文化的范围,它沿袭了传统和现实生活中人们对文化的直观理解,即将文化理解为以文学、艺术、音乐、戏剧等为主的艺术文化,是人类“更高雅、更令人心旷神怡的那一部分生活方式”,是“弹钢琴、谈论勃朗宁的诗”那一类内容。这是我国大众所熟知的对我国文化部门所管辖的文化的理解。

可见,文化的概念是多层次的。广义的大文化观与“文明”概念相接近,涵盖了文明的所有内容。它指的是人类创造的物质和精神的所有成果。狭义的文化就是人类所创造的精神成果。而一般学术界所公认的文化观则在赞同多层次文化观的基础上,主要指人类的精神形态、观念形态方面的内涵。

(二)文化的结构

从文化自身要素的构成看,它是由许多文化要素组成的特殊系统。其文化系统内部各要素、各层次、各领域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结合方式即是文化结构。文化结构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文化结构具有整体性。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观点,文化结构的各要素之间是既对立又统一的有机整体。它们之间的统一是指各要素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具有不可分割性;而它们之间的对立,是指各要素的地位和作用是不一样的,在性质上往往是相互矛盾的,在文化内容上则表现为相互冲突的性质。张岱年先生以中国传统文化为例证明了文化内容上的矛盾性。他说:“第一,宗教和无神论是不相容的。宗教相信鬼神、上帝,而无神论正好相反,不承认上帝、鬼神,二者是不相容的。第二,平等思想和等级思想是不相容的。平等思想,要求人权平等、人格平等,等级思想则强调人分等级。第三,专制主义与学术自由也是不相容的。专制主义不允许思想自由。”[8]文化结构各要案之间的矛盾性,正好是文化发展的原因。

第二,文化结构具有层次性。文化结构的层次性,是指各文化要素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哲学世界观是文化结构的最高层次。之所以如此,就在于它是时代精神的精华,它揭示了自然、社会、思维三大领域的一般规律,为人们认识世界提供了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每一时代,每一民族的一定的哲学发展阶段,是该民族认识发展史上不可或缺的一环,是其理论思维水平的标志。社会科学领域受哲学、世界观的指导是很明显的,不同的世界观、历史观决定了不同的人生观、价值观。如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而树立的人生观,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最大幸福;相反,以历史唯心主义为指导的人生观,则表现为自私自利、极端利己主义的人生观。同样,自然科学也要受到哲学、世界观的指导。

不仅自然科学上的发现需要辩证唯物主义的指导,而且自然科学的利用也同样有一个为谁服务和怎样服务的问题。对此,列宁曾经指出:“任何自然科学,如果没有充分的可靠的哲学论据,是无法对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袭和资产阶级世界观的复辟坚持斗争的。为了坚持这个斗争,为了把它进行到底并取得完全胜利,自然科学家就应该做—个现代的唯物主义者,也就是说应当做一个辩证唯物主义者。”哲学又是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具有抽象性和间接性。所以,哲学是文化结构的最高层次。社会心理则是文化结构的最低层次,它直接与日常社会生活相联系,是一种不系统的、不定型的、自发的反映形式。有一些意识形态和知识则是文化结构的中间层次。从文化的内容上说,哲学是世界观,是各门科学的理论基础。观念形态中的思想、观点,如政治思想则是文化结构的核心,并起着主导作用。它是社会经济基础最直接、最集中的表现,也是一定社会阶级结构的最直接的思想表现,又是社会存在制约社会意识诸形式的中间传导者和执行者。其他观念形态为政治思想所统帅,并围绕它直接或间接发挥作用。因而,政治思想处于文化结构的核心地位。

第三,文化结构具有可分性和不可分性。所谓文化结构的可分性,如上所述,是指文化结构中文化系统各要素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其中各要素的发展、变化的速度也不一样。一般说来,人们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审美情趣变化较慢,而科学知识发展较快。所谓文化结构的不可分性,就是指文化各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具体表现在某一文化结构上,其内容是不可分离的。如表现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容上主要是:其一,民主与平等意识是不可分离的。民主一定有平等意识,不承认平等,讲民主就是一句空话。其二,科学同思想自由是不可分离的。必须有思想自由,科学才能发展。承认文化结构的可分性,学习西方文化和继承中国传统文化,都不是要全部照抄照搬,但是可以学习其中的某一部分。如对西方文化,我们可以学习其中的先进科学技术,排斥和否定其中的资产阶级价值观念。“全盘西化论者”和“历史虚无主义者”,在文化结构方法论上的错误,就是没有认识到文化结构各要素的可分性。因此,“整体式地反传统”和“全盘地学西方”都是错误的。承认文化结构的不可分性,就是强调文化结构内部各要素的逻辑联系,反对把文化各要素之间机械地对立起来、割裂开来。在文化的发展上,反对把不同质的文化机械地相加。总之,文化结构的可分性与不可分性是统一的,片面强调某一方面,在实践中都是错误的。

(三)文化的特征

1.文化的民族性和时代性

文化的民族性,是指特定民族,在对该民族特定生活方式反映的基础上而形成的精神心理特征。它包括人们的知识智慧、价值体系、情操、行为规范等,是一个民族能为其他民族所承认并独立于世的内在根据。因此,文化的民族性具有以下特点:其一,它具有沟通特定民族全体成员心灵的普遍性;失去了它,民族成员之间就丧失了共识和认同的依据。其二,它能充分地表现民族“自我”,表现民族的精神风貌,并代表民族风格、民族心态、民族气质、民族特点的基本因素。失去了它,一个民族就丧失了自己的特点和本来面貌。其三,它是一种向心力,是维系民族团结的纽带,使一个民族能经常保持其内部的聚合性和对外的整体一致。失去了它,这个民族就会发生内部动乱,也不可能具有对外关系上的整体性。其四,它是民族存在的精神依托和支柱,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的条件。失去了它,这个民族就会灭亡。其五,它是一个民族特有的独占之物,是其他民族不可能具备,只能借鉴、吸收而不可能创造的。最后,文化的民族性具有与民族共存的超时代性。文化的民族性一旦形成,就以特殊感染力影响着本民族的每一个体,使之通过世代相传的获得性遗传而保存下去。正因为如此,所以尽管经历了久远的岁月,但在民族最初的祖先身上其表现出来的精神特质,依旧会在其子孙身上照样出现,而不会随着时代的推移而泯灭。由于文化的民族性是民族精神的共性,很难用先进与落后来衡量,但在比较文化研究中,不同民族文化的民族性是各有长处和短处的。如中华民族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固然是长处,然而却缺乏希腊人那样的探求自然奥秘的好奇心;注重情与理的和谐固然是长处,但所谓情与理却超不出先定的、伦理关系的界限等。承认各民族文化的长处和短处,是为了在文化交流中,吸取对方民族文化的长处,克服本名族文化的短处,从而促进本民族文化的发展。

所谓文化的时代性,是指为社会发展的特定历史阶段上的一般状况所规定的文化的时代特征,是就文化发展前后相继的历史过程而言的。在历史的道路上,走在前面的民族,其文化发展一般都具有先进性。这种先进性,主要指它的世界性、时代性的成分比后进民族多。文化的时代性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其一,它是世界各民族在相同的时代或相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上的文化所共同具有的特点,而不是某一民族的文化所独有的特点。马克思曾从不同的视角和依据去划分时代,视角和依据不同,对时代的划分也不同。他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统一的角度把人类社会历史划分为五种社会形态,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在这五种社会形态中,各民族的文化也具有大致相同的时代特征。例如在原始社会中,科学思维的萌芽与宗教神话之类的幻想浑然一体,就是世界各民族原始文化的共同特征;在中世纪各民族中,专制主义思想和蒙昧主义思想具有普遍的共同特征。其二,文化的时代性,具有历史的进步性。就历史的发展过程而言,后一时代和前一时代相比,具有前进性;反之亦然。这是由社会历史发展前后相继的过程决定的。后一时代的文化是在前一时代文化基础上产生的,又加进了适合时代需要的新的因素,因而比前一时代的文化具有前进性。例如,资本主义社会时代文化,要求个性解放,倡导自由、平等和科学的理性精神,反映了各民族走出中世纪的共同要求,它与中世纪时代文化相比就前进了一步。其三,在阶级社会中,文化的时代性具有阶级性。时代性体现着阶级性,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给时代打上了自己的烙印,规定了时代性的本质。因为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在政治上一定占统治地位。如封建时代的文化特质,就反映了封建统治阶级的思想。他们鼓吹以天理扼杀人欲,以道心窒息人心的封建说教,就是封建文化的时代特征。这并不排斥和否认历史上存在着被剥削阶级的文化,或劳动人民的文化。在人类历史上确实存在着劳动人民的文化,但是这种文化通常是处于为统治阶级的文化所排斥的地位,而不可能从总体上规定文化的时代性质。就这种意义而言,文化的时代性,在总体上是为在生产关系中占支配地位的阶级所规定的。因而,文化的时代性就整体而言,在阶级社会里具有阶级性。当然这也不排除文化整体中的部分内容没有阶级性。正如科学技术作为文化整体内部的一部分,不是某一阶级所有,而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其四,文化的时代性虽然受社会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的限制,但文化的发展具有与社会的经济、政治发展的不完全同步性,使文化的时代性呈现出超前或滞后的常形。所谓文化的“超前”或“滞后”是指文化的发展并不总是同它所依赖的社会物质基础的变化完全一致,有时局部地落后于社会存在,并阻碍其发展;有时又预见到社会存在的未来的发展趋势,推动社会的发展。如十八九世纪经济上落后,政治上分裂的德国却产生了黑格尔的哲学,并孕育了马克思主义,这是文化“超前”的表现。所谓文化“滞后”的状况,是指某个社会形态灭亡了,作为该时代旧的思想观点是不会马上消亡的。正如列宁所说,旧社会灭亡的时候,它的思想是不会装进坟墓的,它要在我们中间腐烂、发臭并毒害我们。这种滞后的情形,主要根源于先进的社会制度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只要生产力落后的状况还没有完全改变,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相适应的旧的思想观点就将继续在社会生活中存在并起着作用。因此,社会文化氛围的某些方面、某些局部也就不可避免地依然具有旧时代的特征。

文化的民族性与时代性作为文化的两个特性,二者的关系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就它们之间的对立来看,主要是指它们之间的区别。民族性不是时代性,时代性也不是民族性,二者不能互相替代。在世界文化的范围内,民族性是特定民族全体成员所共有的精神形态的特征,是特定民族的文化赖以与其他民族的文化相区别的特殊性;时代性则是世界各民族在相同时代的文化的共性,是特定时代的各民族文化赖以相通的普遍性,二者的特点也不相同。民族性具有与民族共存亡的超时代性,而时代性则受到人类历史上依次更替的时代的限制,对民族性不可作出价值判断,而对时代性则可以,而且应该作出善意的价值判断;民族性在历史的发展中无所谓超前或滞后的现象,而时代性则可能有局部的超前或滞后现象。因此,二者不能混为一谈。所谓它们的统一,是指二者之间,既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在文化发展过程中又相互补充。任何文化形态,既是一定时代的文化,又都是一定民族的文化;既是特定民族在一定时代的文化,又是一定时代的特定民族的文化,二者统一于特定的文化形态之中,通过特定的文化形态而体现。这种体现在于:时代性打上了民族的烙印,表现为特定时代的文化所具有的民族特色。例如,同样是资产阶级启蒙时代的文化,亦具有不同的民族特点。在英国突出地表现为注重实验和工业的经验;而在德国表现为书斋中的沉思所导出的抽象、晦涩而深刻的思辨哲学;在法国则表现为彻底地、不妥协地反对封建主义的战斗无神论和“人民主权论”。同样,民族性必然地带有时代的特色,表现为同一民族性在不同的时代具有不同的具体内容。因为民族性是依靠历史、超过历史并且同历史一起保存下来和发展起来的。二者在历史上是互相影响的,从文化的民族性对时代性的影响来看,文化的民族性的影响可以使文化的时代性在特定民族中具有这样或那样的特征。如中华民族具有现世主义的人生态度,使中世纪各民族普遍存在的宗教异化在中国更多地具有伦理异化的色彩。由于中华民族将部分与整体交融互摄的思维模式,所以中国传统文化能以大一统为特征,等等。从时代性对民族性的影响来看,它可能使民族性发生扭曲,这种情形主要表现在历史上统治阶级的文化中。例如,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把中华民族注重人与自然和谐的心理特征扭曲为乐天安命的保守性格。文化的时代性和民族性在历史的发展中又是互相补益的。这种互相补益表现出:一方面在不同民族的文化发展中,此一文化形态的民族性对彼一文化形态的时代性的补益。如中国传统文化的民族性对17~18世纪西欧启蒙文化产生影响。西方启蒙学者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发现了典型的现世主义等民族特点,进而以现世主义来反对宗教异化。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世主义特征的启迪而形成的对于自然法则的推崇,成为西欧启蒙文化的时代特征之一。另一方面,此一文化形态的时代性对彼一文化形态的民族性的补益。如近代西欧文化的时代性给中国文化的民族性以补益,促进了中华民族的文化直觉。先进的中国人用西方近代的科学方法来弥补中华民族中注重直觉的不足,用西方近代个性自由的精神来弥补中国民族性中将个体与类交融互摄的精神之不足,使被长期的封建统治所窒压的民族精神,焕发出新的生机。因此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态度,既不能用文化的时代性否认中华民族文化的精华,也不能借口文化的民族性而否认它有时代的差别。

2.文化的阶级性与全民性

文化的时代性已经表明,在阶级社会里文化具有阶级性。这种阶级性表现在不同的阶级里就有不同的思想、观点,所以文化不仅有统治阶级的文化,还有被统治阶级的文化。列宁、毛泽东都分别论述过文化的阶级性。列宁提到无产阶级文化的内容,毛泽东论述过地主阶级文化与劳动人民文化的区别,新民主主义文化与封建主义文化的区别。所谓文化的全民性,是指不同阶级的文化中的共性。如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封建社会交替过程的阶级都有反对中世纪的宗教统治,要求提倡人的价值、人的尊严,要求用人性代替神性等思想观念;再如,当今的世界,环境、能源、人口、和平与发展等世界性的问题是各个国家、各个民族都必须考虑和解决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应该形成人们的共识。恩格斯在强调道德阶级性的同时,也肯定了道德的共同性的存在。这种共同性的根源,在于人类的实践活动既有特殊性的一面,又有普遍性的一面;人们所处的环境既有不同的一面,又有相同的一面。恩格斯指出,在封建的、资产阶级的和无产阶级的三种道德中,确实存在有某些共同的或一致的地方。因为这三种道德,代表同一历史发展过程的三个不同阶段,具有共同的历史背景,当然会有共同之处。恩格斯明确地说:“对同样的或差不多同样的经济发展阶段来说,道德论必然是或多或少地互相一致的。”比如在一切以私有制为基础或者存在着私有制残余的社会里,道德论中都有着“切勿偷盗”这一共同戒律。一旦私有制不存在了,“切勿偷盗”的道德戒律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同时,文化是由许多要素组成的一个统一整体,由于它们各自产生的基础不同,因而有的文化要素就不具有阶级性。如自然科学,它直接同社会生产力相联系,而不是对特定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反映。历史和现实中,并没有什么封建主义的自然科学、资本主义的自然科学和社会主义的自然科学之分,自然科学是全人类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因而不具有阶级性。

文化的阶级性和全民性二者之间也是对立统一的。所谓二者的对立,是指二者之间有区别,不能互相替代。承认文化有全民性的一面,不能否认文化的阶级性,同时也不能用文化的阶级性代替和否认文化的全民性。若不这样,就是把自然科学知识看作有阶级性的内容,而这是违背历史事实的。同样,文化的阶级性和全民性也是统一的。这种统一表现在:一方面虽然不同阶级有不同的阶级的文化,但作为人类生存的共同需要,各个阶级都创造出了反映生产力发展的科学知识,共同丰富了文化的全民性;另一方面,随着时代的前进,文化全民性的内容会越来越丰富;逐步减少或削弱文化的阶级性,使文化的阶级性不断向文化的全民性转化。

3.民族文化和世界文化

所谓民族文化就是指文化的民族性。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发展道路,都拥有自己独特的创造力。每个民族的文化又都是在自己历史所提供的独一无二的条件和环境中发展、演变的。各个民族文化的模式,又有相当顽强的沿袭性,不是可以轻易改变的。每个民族都希望取得文化的进步,同时他们又都珍视本民族传统的文化模式。在历史上,当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面临着其他民族威胁的时候,他们往往都要为维护本民族文化传统而作殊死的斗争。这种情况不仅是合情的,而且是合理的。因为每个民族都是按照自己特有的模式否定着自己的愚昧,从而取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他们维护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实际是和维护本民族的生存和发展的希望联系在一起的。所以发展和繁荣本民族的文化,理应是各民族人民首要的任务和义不容辞的职责。

所谓世界文化主要指以下几层含义:一是指世界各国共存的文化。就像我们通常所说的中国文化、日本文化、印度文化,等等。二是指各民族文化的普遍性、共同性。当我们把各民族文化进行比较的时候,实际上是不仅要找出各民族文化共同的地方,还要找出它们之间不同的地方。当某些文化内容在普通的社会联系中为人们所接受、共识的时候,它就成为世界文化。随着以大工业为基础的现代社会的到来,各民族之间的竞争和交往越来越具有世界性质,各民族文化越来越具有共同性。三是在一定历史时期代表了时代发展方向的文化就成为世界文化。如在封建社会,中国的传统文化就代表了时代发展的方向并处在世界的领先地位,特别是中国的四大发明在世界科学技术发展史上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并推动了世界文化的发展;近代美、英、法三国的文化就代表了资本主义时代发展的方向,我们称之为资产阶级时代的文化。

民族文化与世界文化之间也是统一的。如前所说,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和融合是文化发展的动力,也是形成各民族共同性文化的根据。民族文化的发展丰富了世界文化,世界文化也会促进民族文化的发展。二者的统一概括起来就是:世界文化起源于民族文化,存在于民族文化之中,没有民族文化就没有世界文化;反之,世界文化也会推动民族文化的发展。这是文化发展中的辩证关系。所以,发展民族文化也是为世界文化增添水滴和颗粒。同样,吸收世界各民族文化,既是为了更好地发展本民族文化,也是为了实现各民族文化的共同性,推动世界文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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