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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内蕴的特点的分析介绍

时间:2022-11-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也就是说,意义蕴涵在对事实的叙述之中,蕴涵在文本的表现之中。这起事件本身的特点是12岁的年轻人好心办了坏事,几年省吃俭用买的房子遭此不幸,遭遇是悲惨的。事实的新闻价值意义,是事实成为新闻的充分而且必要的条件,它是事实本来就存在的特征,是客观的。这一消息是阿尔巴尼亚党政领导在18日晚发布的一项公报公布的。

二、意义内蕴的特点

正是由于新闻文本话语权的特殊性,决定了新闻文本的意义内蕴特点。内蕴是相对外露而言的,在新闻文本中,传者的“话”,新闻文本的话语思想,不是传者主观的痕迹,也不是事实客观的裸露,它是传者充分利用话语权而赋予新闻事实的传播价值意义。也就是说,意义蕴涵在对事实的叙述之中,蕴涵在文本的表现之中。

1.以意立事

新闻界,最直白的表意观点是“让事实说话”。事实怎么说话,不是摆出来就行了的。众所周知,客观世界发生的事实,不进入新闻文本,就不具有新闻意义。当它进入新闻文本后,在新闻传受的过程中,受众对于新闻文本提供的事实,有自己的认知,是以事取意;而传者在把现实事实转化为新闻事实的过程中,要表达意义,于是通过能动反映,通过各种新闻创作技艺,取象寓意,由表及里,以贯彻自己的事实认知思想。传者的这种能动,这种技巧施展,实质上是以意而立事。

把现实事实转化为新闻事实时,给事实一个以价值评判观念和“话”为基点的角度,让它“横看成岭”或者“侧成峰”。美国一本《新闻报道与写作》教材谈到记者在岗位上时,讲了这样一个故事:记者鲍勃受命去报道一场火灾,一小时后鲍勃回到新闻编辑室对主编说:“是一场小火灾,损失约7500美元,但是里面有许多人们感兴趣的东西。”主编问:“那是关于什么的?”鲍勃回答道:“报道的重点不在火灾,而在火灾背后的故事。”鲍勃讲出了他了解的情况:这个家庭几个月前才买下这所房子,刚刚进行了装修,为了偿还债务,妻子也出去工作,把一个10岁和一个12岁的孩子留在家里。12岁的孩子想通过除草挣点钱,在车库给除草机灌汽油,结果油箱翻在热水器上,引起火灾……。按一般的事实报道,可以写成:

今天,新罕布什尔大街1315号的一所住宅发生突发性火灾,造成了7500美元的损失。

这场火灾始于车库,火灾中没有人员伤亡,当房主厄尔·鲁曼夫妇12岁的儿子……

这样,就仅仅只是一个突发火灾事件了。这起事件本身的特点是12岁的年轻人好心办了坏事,几年省吃俭用买的房子遭此不幸,遭遇是悲惨的。鲍勃给了文本的事实叙述一个从人情味出发的角度,让那个年轻人成为报道的核心,采用了特稿式的导语:

特迪·鲁曼知道,他的爸爸妈妈省吃俭用是为留出足够的钱买下坐落在新罕布什尔大街1315号的、他们梦寐以求的房子。

今天早晨,他决定自己也为此出一份力。但是他的好心却酿成了一场灾难。

这个12岁……[2]

在这里,有一个问题很容易形成认识的误区:现实事实的特征本来就存在,是客观的,那么意义就已经蕴涵其中,需要选择的角度只是先前没有找到而已。产生这个误区的原因,是把事实的新闻价值意义与新闻事实的蕴涵意义混为一谈了。事实的新闻价值意义,是事实成为新闻的充分而且必要的条件,它是事实本来就存在的特征,是客观的。如我们前一章讲到的事实的“真”、“特”、“新”、“近”等。而新闻事实的蕴涵意义,是事实进入新闻文本后要表达的思想,它是传者对事实特征的一种社会性(主要是意识形态方面)延伸,带有主观性。从新闻理论和实践上看,这二者有时可以重合,也就是现实事实的特征直接体现出新闻文本的新闻意义,新闻界一般所说的“纯新闻”就有这种情况。但众多的新闻,传者都根据现实的特征赋予了一定的新闻意义(主题思想意义)。在这种情况下,文本的新闻事实的视角和认识已经超越了现实事实,它是作者以意立事的结果。

以意立事的另一种方式,是给事实一个适当的“位置”,让它“说话”,按传者旨意“说话”。例如:

[新华社电]据阿通社报道,阿尔巴尼亚部长会议主席穆罕默德·谢胡12月18日凌晨自杀死亡。这一消息是阿尔巴尼亚党政领导在18日晚发布的一项公报公布的。这项公报说,谢胡是在“精神失常”时自杀的。

在这之前,阿通社在12月17日曾经发表谢胡16日在地拉那接见罗马尼亚政府贸易代表团的消息。

谢胡自1948年起任阿尔巴尼亚劳动党中央政治局委员,1954年起任阿尔巴尼亚部长会议主席,终年68岁。

这个文本的层面是根据阿通社的报道传播阿尔巴尼亚部长会议主席穆罕默德·谢胡“精神失常”自杀的消息,而蕴涵信息是对事实真实性的怀疑。因为涉及国际关系不可能作任何主观推断表示,便又传播阿通社关于谢胡的另一个消息,文本中两个事实位置的巧妙安排,引导受众把事实联系起来思考,从而达到了以意立事的效果。

2.借口言志

以意立事是新闻文本表现意蕴的最重要方式,但有些事实或者可视点多容易造成歧义,或者表象特征过于明显容易导致受众留于表面,“让事实说话”不能准确、完整地完成表现意蕴信息的任务。有时传者出于对时代的、社会的、受众文化心理等因素的导向的考虑,“事实说话”的力量会显得不够。因此,新闻文本的意蕴表现也常常采用“借口言志”的方式。“借口言志”是在新闻事实中直接引用当事人、旁观者或权威人士等关于现实事实的价值评价,从而传达出传者想说的话。如《我国选手获得奥运会第一块金牌》,间接引用中国体育代表团副团长陈先对记者的谈话,表达新闻事实的意蕴信息:“这是中国奥运会历史上得到的第一枚金牌,实现了‘零’的突破,在中国体育史上具有深远的意义。”1997年香港回归,参加7月1日香港回归交接仪式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带回香港热土,7月5日在祭礼国家土地山河的中山公园社稷坛举行了洒土仪式,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作了《香港热土祭洒社稷坛》的报道,文本描写了洒土的情景细节,没有对此事实的意义作议论,而通过文物专家单士元表达了这一新闻事实的深刻意蕴:“香港之土已经融于祖国大地了。”

借口言志既可避免主观议论之嫌,也更具有说服力和影响力。如《浙江:今年高考无状元》,报道的事实与社会流行作法不同:

浙江省招办主任王晓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高考成绩进行排队,公布所谓的高考“状元”,有宣扬“应试教育”的倾向。今年不这么搞,正是根据学校教育要向素质教育转变的要求提出来的,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他说,文理科前三名不一定是全省高考成绩中最好的,更不能说他们就是学得最好的学生。今年浙江省有600多位学生被保送直接进入各大学,他们没有参加高考,或是参加高考后注销,公布高考成绩,认定谁是“状元”,对这些品学兼优的保送生是不公平的。

……王晓文认为,高考只不过是学生能进入大学继续学习的一种途径,那些带有强烈商业气息的“炒作”容易让人产生骄傲自满的情绪,对青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是不利的。[3]

该消息文本要传达出的思想观念就是:公布所谓的高考“状元”有宣扬“应试教育”的倾向,炒作“状元”对青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是不利的。借招办主任的口对宣扬高考“状元”的做法进行批评,其新闻事实的意义就在于此。

3.画龙点睛

新闻文本有些不可避免地要直接表现出传者对事实的价值评判。尤其是广播、报刊通讯和广播。电视新闻专题等深度报道形式的新闻文本,对事实的议论和评价是不可缺少的。即使新闻消息文本,也常采用画龙点睛的方式巧妙地表达评价观点,使文本的意蕴具有显性特征。

新闻文本的“画龙点睛”,一是具有“点睛”作用,二是表达精炼,三是点出巧妙,也就是在最恰当的地方用最精炼的语言巧妙传达出关于新闻事实的意蕴信息。例如《黄河水奔流千里到达天津》(1981年10月29日《人民日报》)报道“引黄济津”成功,文本主体突出了河南、山东、河北为这一工程所作的努力和牺牲。风格可贵,那么珍惜“风格水”就更可贵,因此文本的结尾用十个字点睛,传达出深刻的意蕴:“节水仍是天津当务之急”。

画龙点睛是传者关于新闻事实蕴含意义的观点,因为巧妙而不会露出主观跳出的痕迹。更有巧妙的,是“点睛”而不点明。例如《抢款大盗成过街鼠,当场被擒 二万巨款撒向街头,失而复得》(1990年9月18日《湖北日报》)以特写的形式报道了天门市某闹市区劫犯抢储蓄所被群众围追抓获的情景。劫犯想利用人们“见财起心”造成混乱,把人民币撒向街心。劫犯被制服后,大家拾起一张张人民币交给储蓄所职员。消息文本镜头式地描述了这一幕,结尾叙述到:“散落在人群中的2.1万元人民币分文不少。从罪犯行劫到钱归原主,前后仅用13分钟。”不言而喻,受众会从中读出这一事实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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