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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华中科技大学“非典”防治有关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2-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调整我校“非典”防治有关措施的通知全校各单位:根据全国“非典”疫情变化和湖北省连续20多天没有新增临床诊断病例的情况,结合我校“非典”防治工作特点,按照湖北省和教育部关于“非典”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适当调整我校“非典”防治有关措施,实现预防“非典”由应急处理逐步转向正常管理。

关于调整我校“非典”防治有关措施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全国“非典”疫情变化和湖北省连续20多天没有新增临床诊断病例的情况,结合我校“非典”防治工作特点,按照湖北省和教育部关于“非典”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适当调整我校“非典”防治有关措施,实现预防“非典”由应急处理逐步转向正常管理。没有新规定的事项,仍执行原有规定。有关措施调整如下。

一、关于消毒和空调使用

通风条件较好的实验大楼、教学大楼、学生宿舍、办公大楼等场所每10天消毒一次。各单位每周要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注意各类场所使用时一定要通风,通风条件不好的房间由各单位每周消毒一次,会议场所应在会议前一天消毒,食堂消毒按原有卫生标准执行,消毒工作由各单位负责。

四、六级考试,期末考试考场消毒按要求由管理大楼的部门负责。

要加强对消毒剂的管理,按规范标准储藏和使用。除校医院、后勤集团外,其余单位不得再采购、储藏和管理过氧乙酸等化学剂。

使用中央空调的单位,必须按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使用中央空调通气系统的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指南(试行)》的要求对空调系统进行消毒,未经消毒的中央空调禁止使用。各单位对使用的分体和窗机空调,要认真进行消毒,在通风环境下运行一天后才能使用,空调房间要坚持每天通风一小时。

二、关于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学校正在制定校园管理的新规定,在新规定未宣布前,校园依然实行管制。(1)校内仍按原有规定进入;(2)对因公来校人员可凭介绍信或有效证件登记进入;(3)对因公没带证件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派人到门口登记带入;(4)对教职工家庭来访客人、学生家长等,由教职工、学生凭有效证件到门口经登记后带入;(5)严禁学生宿舍留宿校外人员。

三、关于外来车辆进入校园

继续执行车辆凭通行证进入校园的制度。确因公务来访,经登记后可以进入。送货车辆进入校园由接货单位或个人凭单位证明,从规定的校门进入。

四、关于返(来)校人员的体检和健康观察

对从武汉市以外返校人员,继续实行体检和填报健康登记表制度,返(来)校人员在院(系)领取体检通知单,到校医院体检并登记填报健康登记表。体温正常者不再进行血样和胸透检查,体温异常者,留院观察。从重点疫区返(来)校人员不再进入隔离观察区,改为健康申报检查,2周内由所在单位指派的“非典”监督员,督促其每天两次测量体温、记录在册。如有异常马上报告校“非典”办,并立即到校医院发热门诊就诊。2周内身体无异常者,将结果报校“非典”办。该类人员2周内不能到人员密集的场所活动。

对“非典”流行区返(来)校、与“非典”病人有密切接触和一般接触者,学校仍然安排隔离区进行健康观察2周。

五、关于学术交流中心等经营性场所的管理

学术交流中心、食堂、餐厅等,在营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武汉市“防非”指挥部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学术交流中心要做好消毒工作和客人的健康检查和登记。食堂、餐厅要特别重视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六、关于校内非学历教育办班的管理

校内举办的非学历教育办班的问题,可由所在单位专题报告学校“非典”办,内容包括办班类型、授课方式、居住环境、防“非典”措施等,经“非典”办批准后方可开班。

学校根据疫情变化调整相关工作,并不是疫情警报已经解除,相反,在这种情况下,防治工作的难度更大,任务更艰巨,更要保持高度警惕。各单位防治“非典”领导小组不能撤,各项防治措施要继续落实,遇到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学校“非典”办,继续落实疫情日报和零报告制度。要有解决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各级组织和全校师生员工一定要做到思想、工作、措施不放松,继续努力,夺取抗击“非典”校园保卫战的最后胜利。

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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