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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高中通用技术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的通知

时间:2022-02-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凡是被确定为自治区通用技术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的教师每月必须参加一次由中心组开展的集体备课活动,每学期必须承担一次中心组内的公开课教学和专题讲座。

宁教研函[2012]18号

各市县(区)教研室、厅直属高中学校:

根据目前我区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科教学现状,为了促进通用技术课任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培养通用技术学科骨干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通用技术学科教学质量,自治区教研室决定成立通用技术学科中心教研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员

1.自治区通用技术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将在各市县(区)教研室推荐的基础上经考察后由区教研室公布具体名单。

2.请各地市教研室各推荐2名通用技术课任教师、各县(区)教研室各推荐1名通用技术课任教师、厅直属学校每校各推荐1~2名通用技术课任教师作为自治区通用技术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候选人员。

3.被推荐的教师必须是现任通用技术学科教学工作的专职教师。如果是兼职教师,则必须是现任通用技术学科教学工作、且担任通用技术学科教学工作的经历在4年以上。

4.所有被推荐人员必须如实填写“自治区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推荐表”(附件),并于2012年3月18日前将推荐表报送到自治区教研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其他事项

1.凡是被确定为自治区通用技术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的教师每月必须参加一次由中心组开展的集体备课活动,每学期必须承担一次中心组内的公开课教学和专题讲座。

2.凡是被确定为自治区通用技术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的教师在

区教研室组织的各种外出培训学习中将被优先推荐参加、在各种全国教学竞赛活动中将被优先推荐参赛。

联系人:马学梅电话:0951-6091062邮编:750004

邮寄地址:银川市新华东街67号教育厅教研室503室

附件:自治区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推荐表

宁夏教育厅教研室

二茵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自治区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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