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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学术自由的核心理念

时间:2022-10-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管对学术自由的理解存在多少差异,这并不妨碍人们把它作为大学的核心价值理念。即使在以享有充分学术自由为标榜的美国大学,也会存在学术的“不自由”现象。他强调指出,学术责任与学术自由是相互补充和对应的,就像一个硬币的两面。学术自由与学术责任是学术管理不可偏废的两个追求,它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是大学与社会的统一。

第二节 核心理念

人们普遍认为,学术活动最基本的规律是学术要自由。通俗地说,是自由地学习、自由地教学、自由地探求。这已经成为一种常识,或者说一种基本的价值观。然而,学术自由又是一个极易造成歧义的概念,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之下,在不同的情境之中,不同的人可能对它做出不同的解读。

现代大学的奠基人洪堡应当是学术自由观念的早期倡导者之一,他说:“人的真正目的……在于最圆满、最协调地陶养其各种潜能,使之融为一个整体。而自由是这一修养的首要、必备的条件。”[4]所以在建立柏林大学的过程中,他会把自由看成为大学组织最基本的原则之一。然而,学术自由从一开始就是带有理想色彩的,连洪堡也没有接受施莱尔马赫的主张,完全排除国家对大学的介入,因为他现实地看到,大学还离不开国家的物质支持,同时国家的介入也有益于排除大学内部的门户、宗派观念这些有害于学术自由的因素[5]

周光礼通过对学术自由观流变的疏理,得出学术自由的两个层面的含义:“即权利层面的学术自由与精神层面的学术自由。学术自由的含义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时代而发展的,从古希腊无限度的思想自由到中世纪的大学自治,从19世纪德国的教学自由与学习自由到美国权利化的学术自由,学术自由的概念越来越具有可操作性,内容越来越具体;同时,学术自由也越来越远离内在的精神层面的自由,越来越倾向一种外在的权利层面的自由,学术自由之本质日趋遮蔽而趋于模糊。可见,学术自由观的曲折演进过程,表明了学术自由是一个在大学实践中既试图被肯定,却又不断遭到否定的理念。”[6]正因为学术自由在不同语境下存在意义差异,所以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学校,学术自由在学术管理中得到的肯定是不同的。

不管对学术自由的理解存在多少差异,这并不妨碍人们把它作为大学的核心价值理念。因为在现实中,始终存在着自由与控制的矛盾。即使在以享有充分学术自由为标榜的美国大学,也会存在学术的“不自由”现象。20世纪麦卡锡主义的两度猖獗就是一个明证。英国的一位学者曾经论及20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和英国学术自由受压制的情况,作了一个形象的比喻:“这些国家的某些意识形态部门将学术界视为现代意义上的教堂,以维持正统的社会秩序,将人们的思想禁锢在某些樊篱之内,并保持对国家的忠诚。”[7]美国一个最近的例子是,“9·11”事件以后,科罗拉多大学的教授沃特·丘吉尔因为发表了不同于政府观点的言论,引起了社会舆论、政府官员的强烈批评,计划邀请沃特·丘吉尔演讲的汉密尔顿学院把原来计划的2000人的会场,换成300人的小会场,仍然不能平息纽约人的怒气,最后以安全理由撤消了对丘吉尔的邀请。科罗拉多州长说,甚至要求把丘吉尔请出大学。丘吉尔在一片争议声中宣布辞去他担任的种族问题研究部门的主席职位,但他坚持在自己所在学校进行公开演讲[8]

与学术自由相对的概念是学术责任,“学术自由是大学中永久性的讨论话题,但是人们却很少谈到责任问题”[9],这是前斯坦福大学校长唐纳德·肯尼迪卸任后要写一本《学术责任》的原因。他强调指出,学术责任与学术自由是相互补充和对应的,就像一个硬币的两面。当然,大学应当以自己的特殊方式来承担社会责任。牛津大学副校长麦克米伦说:“历史告诉我们,我们应该找到一种适合现在这个时代的一种平衡,也就是以即兴方式服务社会和以理性和诚实的经验需求对社会更明确的学术要求进行服务这两者之间的平衡。在教学方面,我们也必须同样要找到一种适合这个时代的平衡,即让学生获得一技之长和鼓励他们追求道德之间的平衡。”[10]

学术是大学之所以存在的基本依据,学术活动所追求的基本价值应当是学术管理的核心理念。学术自由与学术责任是学术管理不可偏废的两个追求,它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是大学与社会的统一。就现状而言,我们的大学在学术自由和学术责任两个方面都存在问题,当然主要的矛盾还是学术自由的不充分。从大学内部管理的角度上看,主要的表现是教授在学术事务决策上应有的权力没有得到足够的尊重,学术民主在制度上缺乏保障。

学术自由不充分的另一个主要表现是,学术活动被狭隘的功利主义所左右。许纪霖指出:“1952年大学院系调整以后,随着中国计划集权体制的确立,学术研究被纳入到整个国家的集体目标之中,学术高度政治化、意识形态化,几乎丧失了其自主的性格。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改革开放,将学术研究从政治意识形态的牢笼中解放出来,学术重新获得了自由和解放。从70年代末到90年代末,虽然国家对学术的投入有限,但对学术研究的直接干预也比较少,学者们在选题、研究和评审等环节上反而比较自由。90年代末以后,随着国家对大学投入力度的加强,国家的意志也开始逐渐向学术研究的具体环节渗透。这一渗透并非像过去那样是以政治意识形态的控制为中心,而是以一种非政治化的方式实现的。概括地说,体现为3个方面:学术研究的民族国家化、计划学术的宏观管理和技术理性的支配原则。通过这些,当代中国的学术研究出现‘再度国家化’。在大学日益成为学术研究的主体、成为学术研究日常实践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的时候,大学的目标也就成为学术研究自身的目标。全国的重点大学,纷纷定下了‘到××××年成为世界一流的研究型大学’的宏大目标,作为世界一流大学的核心考量指标,学术成果于是被纳入到国家的整体目标之中。学术研究的民族国家化,使得其在目标追求、价值衡量上从一开始就失去了其学术自身的意义,而被赋予了格外沉重的功利使命。”[11]所以,许纪霖疾呼:学术研究须再度“去国家化”!

学术的极端功利主义不仅有来自行政压力的缘由,而且有来自社会环境的缘由。赵磊指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市场游戏规则的泛化,目前我国的学术管理体制正在形成一种‘市场拜物教’的导向,这种导向严重地歪曲了学术‘竞争’,以为学术竞争就是让学者们成为忙忙碌碌的逐利者。在如此强势的市场导向下,学者成了小贩,教授成了商人。”[12]在所谓追求资源效益的导向下,在资源匮乏的窘境中,一些学校不得不或者主动放弃了长远的目标追求,什么能够获取资源就干什么;一些教师或者屈从于压力而投入并非科学自身逻辑要求的发展,或者自己解除“武装”而投入“改善生存条件”的洪流之中。在这种情境之下,学术自由无论是作为权利还是作为精神,都被外部力量或者主体自身所剥夺。可怕的是,这种剥夺成了“集体的无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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