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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有哪些

时间:2022-10-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分析和研判发生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后各方面的反应,掌握发展态势,Ⅲ级以上事件直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应及时向湖北省委、湖北省教育厅和省、市公安部门通报信息,提请协助和支持,同时加强校园网监控,坚决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舆论。

一、等级确认与划分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等级标准原则上按照《国家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同时,从学校比较敏感的实际出发,根据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的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划分三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以及视情况需要作为Ⅰ级对待的事件。

(二)重大事件(Ⅱ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视情况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三)较大事件(Ⅲ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校园网BBS热点问题之一,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以及视情况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预警信息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经常研究影响学校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论舆情的分析,并经常向领导小组汇报。密切注意和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和利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偶发问题进行炒作和煽动。对可能引起学生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对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重大文体活动以及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向全局性问题转化,经济问题向政治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

(二)信息报送制度

1.坚决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信息,接报人或接报单位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或校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值班室,防止因重视不够、应对不妥、处置失当,或者被敌对分子插手、利用而激化矛盾、扩大事端。

2.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分析和研判发生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后各方面的反应,掌握发展态势,Ⅲ级以上事件直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应及时向湖北省委、湖北省教育厅和省、市公安部门通报信息,提请协助和支持,同时加强校园网监控,坚决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舆论。

三、应急响应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处置

1.若事件已超出学校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除按照Ⅲ、Ⅱ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

2.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校要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还要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学校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院(系)党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辅导员队伍和学生以及学生党员骨干队伍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院(系)不漏系(教研室)、系不漏班、班不漏人;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3.必须采取坚决措施。学校要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在作出处理学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4.必要时,由学校会同有关部门报请省教育厅,启动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若事件己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除按照Ⅲ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校启动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院(系)党政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对涉及外教或留学生的事件,立即对外教和留学生采取保护措施。

(三)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应急工作处置小组报告,处置小组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并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及其主管校领导到场对原因进行调查,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通过院(系)学生工作干部和班主任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学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决策和决定,与学校保持一致,并对聚集学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四、分类处置

(一)发生集会、罢餐、罢课、静坐、请愿、封堵道路和拦截车辆等群体性事件

1.学校一旦发生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校领导小组成员、社会安全突发事件指挥部成员和各工作组成员要立即到位,由在校的领导小组成员、指挥部负责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部工作人员和各工作小组成员要立即打开所有必要的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2.信息联络与宣传组要及时了解事件的起因、性质、规模、人员构成等基本情况,并及时上报湖北省委以及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和公安部门。宣传部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稳定师生的情绪。

3.治安保卫组要及时组织人员对事件现场进行控制和戒备,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乘机进行煽动、破坏活动;同时,要加强学校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维护校园秩序。

4.教育疏导组要及时了解参加人员的思想情况,找出问题的症结和矛盾的焦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尤其是做好重点对象的思想工作,消减对抗情绪,缓和、化解矛盾。

5.后勤保障组要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并提供车辆、水电、膳食等条件保障。校医院组织救护车辆、医务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待命。

6.若群体性事件涉及外籍专家或留学生,外事工作组应立即介入,及时了解情况向指挥部汇报,由指挥部作出进一步处理意见。

7.在处置事件的过程中,要加强对校园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橱窗黑板报等媒体的控制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校园内的大、小字报,控制舆论阵地。

8.对于较大规模(10人以上)的群体性聚集事件,本专项应急小组领导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尽快平息事态,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9.认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校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事件发生、发展的原因,吸取经验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奖罚分明,对处理事件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二)重大暴力性或报复社会的犯罪案件(指杀人、涉枪、绑架、以爆炸物等相要挟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重大恶性案件)

1.保卫处接到报警时,应问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现场人员伤亡及损失情况,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先期处置。

2.迅速向指挥部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由指挥部调动各工作组迅速应对。

3.立即与公安机关联系,在公安机关抵达现场后以其为主,配合处理。

4.组织力量迅速封锁、保护现场,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采取措施救治。

5.立即在校内布控设点进行巡逻盘查,调动技防力量进行监控,注意发现可疑人员。

(三)学生自杀、走失事件

1.建立学生自杀、走失事件的预警机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各院系和学工部门、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努力做到定期摸排,经常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有心理障碍或情绪、行为严重异常的学生,并逐级上报。

2.积极进行心理干预治疗,预防自杀、出走事件的发生。对有心理障碍的学生,所在院系和心理咨询中心应积极为其进行心理疏导和治疗工作,尽快消除其心理障碍;对不能消除心理障碍或有自杀、出走倾向的学生,其所在院系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严防学生自杀或出走事件的发生。

3.一旦发生学生自杀、出走的情况,接报的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救治、查找,同时向本专项应急小组成员汇报。所在院系负责人立即到位。对有自杀倾向或自杀未遂的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对其实行心理危机干预治疗,校医务所或送医院救护,所在院系派专人陪护,并与学生的家人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善后处理工作。对出走的学生,要尽一切可能寻找学生的下落,必要时可请求公安机关协助。

(四)游行、示威突发事件

1.学工部门、团委挑选可靠的学生干部或学生党员担任信息员,通过他们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辅导员、学工部门或团委。

2.宣传部门及时掌握校园网信息动态,发现有关号召游行、示威的文章后及时删除,并留存备份。对大量散发此类信息的网友,要查清其真实身份,酌情处理。如网上出现大量有关号召游行、示威的煽动性信息,需及时上报指挥部或校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配合做好上述工作。

3.对出现游行、示威信息较多的院系,校团委、学工部门应会同该院系学生工作老师、辅导员深入学生当中,了解学生思想动态,稳定学生的情绪,对学生宣讲政府、学校的有关政策和态度,要求他们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用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爱国热情。

4.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大量可能发生游行、示威的警报,或校内出现游行、示威时,立即启动本预案,本专项应急小组成员立即到位并保持通讯畅通,各工作组和各院系、单位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5.本专项应急小组领导及团委、学工处、宣传部、保卫处领导,及相关院系领导、辅导员立即赶赴校内游行地点,稳定学生情绪,进行教育疏导,各院系包干负责,分散隔离,并做好重点人员的工作。

6.对于较大规模游行、示威事件,本专项应急小组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尽快平息事态,防止事态进一步蔓延,将事态控制在校园围墙以内;如事态无法控制,大批学生欲冲上街头,应立即向上级请示,请求公安部门协助处理。

7.要及时了解事件的起因、性质、规模、人员构成等基本情况,并及时上报湖北省委以及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和公安部门,并统一对外宣传口径。立即通过各种方式(广播、校园网、海报等)宣传政府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有关态度,对学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学生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的有关内容及违法的严重后果,积极做好正面舆论引导,稳定师生的情绪。

8.保卫处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控制和戒备,维护现场秩序;同时,加强对学校各大门的控制,严防校外别有用心人员伺机进入该校煽动、破坏,制造混乱。在未接到上级通知以前,不允许游行学生离开学校。加强第一、第二教学大楼及重点科研、保密等要害部位的守卫。

9.各院系党委副书记及辅导员要及时了解参加人员的思想情况,找出问题的症结和矛盾的焦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尤其是做好重点对象的思想工作,消减对抗情绪,缓和、化解矛盾。

10.后勤集团和总务处等部门要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并保障对车辆、水电、膳食等条件的需要。校医务所组织救护车辆、医务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待命。

11.若游行、示威涉及外籍教师,外事处应立即介入,及时了解情况向本专项应急小组领导汇报,由本专项应急小组领导作出进一步处理意见。

12.在处置事件的过程中,要加强对校园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橱窗、黑板报等媒体的控制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校园内的大、小字报,控制舆论阵地。

五、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不断壮大维护学校稳定工作队伍规模,改善队伍结构,形成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教育工作、安全保卫和网络管理队伍。加强对应急力量的培训和管理,解决必要的装备和经费,使这支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特别是要坚持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选好配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二)物质保障

坚持平战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后,要全力做好处置人员和事件参与师生的必需生活、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

六、善后与恢复

学校在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对属于国家、民族情感引发的政治群体性事件,要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保护师生的爱国和民族感情;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整治;属于校内人事分配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帮助师生解决困难和问题,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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