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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审理的准备包括哪些内容

时间:2022-09-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模拟法庭庭审材料的准备参加模拟审判的学生进行分组和诉讼角色分工后,就应当根据各自的角色准备相应的材料。在民事、行政案件的开庭审理之前,可以由审判人员主持,诉讼双方当事人彼此交换已方持有的证据。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合议庭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1.模拟法庭庭审材料的准备

参加模拟审判的学生进行分组和诉讼角色分工后,就应当根据各自的角色准备相应的材料。例如,在刑事案件中,公诉人应当准备起诉书、公诉意见书,辩护人应当准备辩护词,被告人应当准备法庭上的发言,被害人应当准备法庭上的陈述内容,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应当准备起诉状和答辩词;在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中,原告应当准备起诉状,被告应当准备答辩状,双方代理人应当准备代理词;在各类案件中担任合议庭组成人员的学生应当准备庭审提纲;证人、鉴定人都应当准备好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等。

2.送达起诉状副本和举证通知书

模拟审判选定的案例经过指导教师的审查同意后,控(原告)方按照法定程序提交起诉书(状)。承担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的同学要将起诉书(状)副本和举证通知书送达对方当事人。举证通知书要载明举证责任的分担、举证的时限和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等等。

3.进行必要的庭前证据交换

为了使当事人能够彼此了解对方持有的证据,防止对方进行证据突袭,应尽快确定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为开庭审理的顺利进行做准备。在民事、行政案件的开庭审理之前,可以由审判人员主持,诉讼双方当事人彼此交换已方持有的证据。庭前证据交换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合议庭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证据交换的具体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合议庭认可,也可以由合议庭指定;合议庭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即是举证期限届满之日。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合议庭准许的,证据交换日期相应顺延;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合议庭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时间进行交换。在证据交换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证据,应当记录在卷;对有异议的证据,按照需要证明的事实分类记录在卷,并记载异议的理由。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但重大、疑难和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合议庭认为确有必要再次进行证据交换的除外。

4.公告开庭的时间、地点和案由

这种公告可以用海报形式在校园内张贴,欢迎其他院系的同学参加,尽量做到庭审气氛与真实审判一样。

5.模拟审判的排练和开庭审理

模拟审判的排练是学生自我熟悉案件和审判程序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自我发现问题的重要过程。学生拿到案例之后,应当根据角色分工,积极进入角色,自行排练。排练的地点可以在模拟法庭,也可以在教室,但不管在何处排练,都应按正式场景进行,排练的目的就是正式开庭审理的预演,以便发现问题,加深理解各种庭审程序和角色。在排练过程中,应当主动邀请指导老师现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排练可多次进行,直到满意合格为止。但这样的排练主要限于模拟审判程序过程,对模拟审判所涉案件的实体部分不过多涉及,特别是不能预先就案件判决达成一致,以避免“未审先判”,从而造成以后的开庭审理只是“走过场”。

开庭审理是正式的模拟审判公开汇演,就像人民法院真实审理案件一样,要营造一种使在场的每一个人感觉到这就是真实开庭。在模拟审判开庭审理时,可以考虑邀请法官、检察官或律师与教师一起指导模拟法庭,改变以往法律教学和司法实践“两张皮”的做法,使学生真正地学以致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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