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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违规、违纪情况分析介绍

时间:2022-09-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违规、违纪学生是学生中的一个“弱势”群体,这部分学生大多是校规校纪意识淡薄,缺乏自我监督意识、自我约束能力所导致。事后陈某负责刘某的医疗费890元,刘某向陈某赔偿车票210元。案例六:2013年3月27日19时左右,某学校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学生杨某在洗漱间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离开寝室时忘记拔掉插头,导致暖水瓶爆炸,引发火险,幸好被及时扑灭,未造成财产损失。

违规、违纪学生是学生中的一个“弱势”群体,这部分学生大多是校规校纪意识淡薄,缺乏自我监督意识、自我约束能力所导致。基本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遵守学习纪律

主要表现为旷课、迟到、早退,甚至有些同学在课堂上还吃早餐、打瞌睡、发短信等,纪律涣散,凭自己的兴趣爱好听课。现在学生中流行的是“必修课选逃,选修课必逃”。同时上网成瘾,影响学习。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有5%~10%的互联网使用者存在“互联网成瘾综合症”,这不仅严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也使得部分同学因此受到了纪律处分

(二)盗窃、窝藏、购买和使用赃物

这些现象在学生当中多有发生,有时偷的钱不多,物品价值并不高,但在学生中造成的影响十分恶劣。有些人因贪图小便宜,从小偷小摸、顺手牵羊到撬门扭锁、入室盗窃;从校内到校外,败坏校园风气,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还有一些同学出于私利或哥们义气,帮助保管赃物,购买使用赃物,甚至销赃,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案例一:2013年9月14日,贵州某学校某系1999级学生刘某偷走同班好友郭某的存折,到银行取走了2700元后又放回了原处,后经学校保卫处做工作,刘某主动承认了偷窃事实。

案例二:2012年2月20日下午14时左右,某学校经济学院学生刘某趁寝室无人之机,找来锁匠撬开同寝室同学张某的衣柜,并拿走其放在衣柜中的招商银行卡,取走了卡内存款3100元,取完钱后,刘某又将招商银行卡放回张某的衣柜里。

(三)打架斗殴

学生年轻气盛,自控能力较差,比较容易因生活中的小事、情感纠纷等而打架斗殴。值得引起人们注意的是,打群架的事件不断上升,跨班级、跨院系、跨学校打架斗殴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些甚至招来社会不法人员参与,有目的地对他人进行人身伤害,其严重后果可想而知。

案例三:2013年12月16日,贵州某学校某校区2001级学生刘某在南校区设点为学生代买火车票,某学院2002级学生陈某定购了一张到山东的火车票,协议为三日内取票,但四日已经过去,陈某未取到票,为此两人发生争执,陈某一气之下将刘某打伤住院。事后陈某负责刘某的医疗费890元,刘某向陈某赔偿车票210元。

案例四:2010年12月9日中午,某学校经济贸易专业学生刘某与计算机科学专业学生杨某、李某等人喝酒聊天,当聊到与管理学院学生廖某的过节时越想越气,遂冲到学生公寓,把廖某叫到楼道里进行殴打,杨某、李某在拉劝中趁机对廖某进行踢打。当天下午,廖某的同寝室同学韦某回到宿舍后,得知寝室门被刘某踢坏、廖某又被刘某殴打后,便与管理学院学生戴某一起找刘某“评理”。

(四)不文明的异性交往

目前,大多数普通学校规章制度中并没有明确提出禁止学生谈恋爱,这也是学校中一个敏感的话题。走在校园中,成双成对的恋人卿卿我我已成为校园的“独特一景”,绝大部分同学能用正确的恋爱观来看待爱情,但因为感情而引发的夜不归宿、堕胎、盗窃、诈骗、打架斗殴、报复杀人等现象屡有发生,有的甚至当三陪女,卖淫嫖娼,走上犯罪道路。

(五)诈骗、敲诈勒索

因种种原因,有些同学为了满足个人的欲望,借钱不还、诈骗、巧取豪夺,甚至发展到抢劫、勒索,对他人进行人身伤害。这种现象不仅发生在校园内,也在校园外发生,社会影响恶劣。

(六)妨碍公共安全

这方面以私自用电、用火,实施网络破坏为主。私接乱拉电线这种现象较为普遍,电脑、电视、电炉等电器进入宿舍,由此引发的用电事故甚至火灾事故不断。另外,有些同学利用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破坏网络安全,甚至与境内外一些反动组织联系,危害国家安全。

案例五:2012年11月26日15时左右,贵州某学校学生陈某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停电后未将插头拔下,并顺手将“热得快”放于抽屉中,来电后引燃抽屉中的物品,造成火险,幸好被及时扑灭,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案例六:2013年3月27日19时左右,某学校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学生杨某在洗漱间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离开寝室时忘记拔掉插头,导致暖水瓶爆炸,引发火险,幸好被及时扑灭,未造成财产损失。

(七)赌 博

赌博现象在校园中不在少数,这是校规校纪所不允许的。不少学生从开始的小打小闹、玩扑克,发展到最后大赌注,利用现代化工具进行赌博。这不仅影响了正常教学秩序,也诱发了诈骗、盗窃、打架斗殴等治安事件的发生。

(八)结党营私,参与非法组织

同乡会这种组织形式在学校普遍存在,这也是校规所不允许的。有些学生为了小集团的利益、哥们义气,私下结盟结社,从事非法活动;更有极少数学生受蒙蔽,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危害国家安全。

(九)传播非健康文化和贩卖毒品

有些同学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和某些方面的影响,倒买倒卖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更有甚者,铤而走险,从事贩毒活动,对国家、社会构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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