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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格式及制作

时间:2022-09-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这个文件中,国务院法制办确定了13种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格式,即行政复议申请书,不予受理决定书,行政复议告知书,申请转送函,责令受理通知书,责令履行通知书,提出答复通知书,停止执行通知书,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决定延期通知书,行政复议决定书,规范性文件转送函。

第五章 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格式及制作

法律文书是指一切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文书的通称,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书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书两种。规范性法律文书也称为立法文书,如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非规范性法律文书也称为实用性法律文书,是国家有关机关以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人们通常所说的法律文书就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书。这里所称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也是指这种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属于实用性的法律文书。它是指行政复议机关、申请人、被申请人及第三人在行政复议活动中所制作的具有行政复议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复议的申请书、行政机关制作的答辩书以及行政复议机关处理复议案件制作的文书。

国务院法制办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及《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通知》(国发[1999]10号)的要求,于2000年4月17日制发了《关于印发行政复议法律文书(试行)格式的通知》(国法函[2000]31号)。在这个文件中,国务院法制办确定了13种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格式,即(1)行政复议申请书,(2)不予受理决定书,(3)行政复议告知书,(4)申请转送函,(5)责令受理通知书,(6)责令履行通知书,(7)提出答复通知书,(8)停止执行通知书,(9)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10)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11)决定延期通知书,(12)行政复议决定书,(13)规范性文件转送函。

从行政复议实践来看,行政复议活动中需要的法律文书不只这13种,但这些是最基本和最主要的法律文书,也是必须熟悉和掌握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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