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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财富与理智生活的人生境界

时间:2022-09-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就两者在怡悦中的地位与关系而言,德谟克利特强调两者的结合,但更看重精神宁静的意义。在德谟克利特看来,作为生活目的的怡悦,主要的不是感性快乐,而是精神上的、灵魂上的宁静,灵魂的宁静是怡悦的最高境界。其次,德谟克利特建构了知识与道德的联系,十分推崇精神的理智生活和智慧在伦理生活中的作用。

二、中等财富与理智生活的人生境界

在德谟克利特的残篇中,有大量关于人生伦理问题的道德格言。尽管这些格言不属于政治哲学的范畴,但它们关涉人的问题。而且在德谟克利特时代,伦理学才开始形成,与政治问题没有完全分离。从德谟克利特的黄金道德格言的内容来看,德谟克利特试图从伦理入手,通过造就道德君子来解决政治问题。这就使得在德谟克利特那里,伦理与政治有了更为紧密的联系。因此,研究德谟克利特的政治哲学有必要阐释他的伦理观及其与他的政治哲学的关系。

德谟克利特伦理学的核心概念是“怡悦”。这是一切行为的目的,也是衡量一切行为价值的标准。德谟克利特说:“快乐和不适构成了那‘应该做或不应该做的事’的标准”[103],“快乐和不适决定了有利和有害之间的界限”[104],“生活而无饮宴,就像长途跋涉而无旅店一样”,[105]德谟克利特的许多残篇教导人如何有效地得到愉快,避免不快。

在德谟克利特那里,“怡悦”总体上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感性的快乐,另一方面是灵魂的宁静。前者是肉体的,后者是精神的。就两者在怡悦中的地位与关系而言,德谟克利特强调两者的结合,但更看重精神宁静的意义。在德谟克利特看来,作为生活目的的怡悦,主要的不是感性快乐,而是精神上的、灵魂上的宁静,灵魂的宁静是怡悦的最高境界。

从这里可以看出,德谟克利特的伦理学残篇的主导思想是强调精神上的幸福,在这个前提下也不排斥物质的、感性的愉快。他说:“凡期望灵魂至善的人,是追求某种神圣的东西,而寻求肉体快乐的人则只有一种容易幻灭的好处。”[106]“对人来说,精神与肉体二者应该更注意精神。精神的完善可以弥补躯壳之不足,但如果没有有智慧的精神,躯壳再强壮也没有用。”[107]如此,德谟克利特又把精神的宁静与智慧联系起来。智慧不仅是达到身体愉快的手段,而且是灵魂自身的幸福,是幸福的最高境界。

德谟克利特之所以坚持精神与肉体的上述关系,根源于他对肉体和精神各自本质的理解。首先,尽管德谟克利特不是悲观主义者,并不排斥感性快乐,但是他认为,肉体快乐瞬间即逝,容易幻灭。他说:“打开人的内心,里面是一大堆各种各样的坏的情欲”[108],如果任其支配行为,沉溺于口腹之乐,就会产生厌恶,毁坏身体。特别是对财富的贪婪,更使人欲壑难填,变得比赤贫更难堪。因此,人应当“通过享乐上的节制和生活上的宁静淡泊,才得到愉快。”[109]所以,在德谟克利特看来,“无节制的欲望是一个儿童的事,而不是成人的事”[110],“应当拒绝一切无益的享乐”[111]等等。他宣扬“中庸”的伦理思想,主张凡事需要“适度”,一切超过界限的事都是坏的。“恰当的比例是对一切事物都好的,不论豪富或赤贫在我看来都不好”[112],德谟克利特认为,人们“应该仅只安排一个中等的财富”,他宣扬的乃是一种“小康之家”的生活理想。

其次,德谟克利特建构了知识与道德的联系,十分推崇精神的理智生活和智慧在伦理生活中的作用。知识即美德,无知即罪恶,是苏格拉底的著名思想。这一思想有三个重要价值:其一,使伦理学摆脱了常识和格言的形态,进入到知识论或道德哲学高度;其二,强调了知识在人生意义上的终极目标性;其三,看到了知识在建构道德上的作用,把知识准则看做是与伦理准则、价值准则完全合一的,而把罪恶完全等同于无知。这个思想在德谟克利特的残篇中也明确无误地显露出来,德谟克利特说:“罪恶的原因在于对美好的事物的无知。”[113]理智使人懂得死亡不过是“自然之身的解体”,人不必“一辈子虚构关于死后的来世生活的荒唐神话,而受着烦恼与恐惧的折磨”[114]。他在伦理学上主张感性与理智统一,这同他的认识论、无神论思想是一致的。他认为:“坚定不移的智慧是最宝贵的东西,胜过其余的一切”[115],比财富更有价值;幸福不在于占有黄金与畜群,而在于改善灵魂。精神教养培养聪明才智,陶冶个人道德,改善人的本性,这是造就“好公民”的根本。他强调教育的重要性:“教育很可能改变一个人,但这样做了它就创造了一种第二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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