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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在民,治权在贤:儒家之混合政体及其优越性

时间:2022-08-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与新儒家不同,本文致力发掘儒家理想政体与自由民主之不同,并进一步给出这种政体优越性的论证。


摘要:民主政体有四大问题,特别是它的一人一票机制。很多自由民主思想家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并试图给出内部修正。但是这些修正无法充分处理这些问题,而基于孟子思想构建的一个结合了民主与贤能成分的混合政体(本文称之为“孔氏中国”)能更好地处理这些问题。这个政体不预设狭义的儒家文化的主导地位,其设计是普适性的,是孟子主权在民、治权在贤思想的一个具体制度实现,也是儒家面对自由民主的回应(拥抱自由法治,修正大众参与)的一个具体制度实现。

关键词:孟子;儒家;民主政治;贤能政治;混合政体

本文所关注的主题,是儒家的理想政体是什么,这个理想政体比当今所公认的理想政体、“历史所终结”到的自由民主制度,是否更优越。新儒家如牟宗三者,专注于从老内圣(儒家道德形上学)中开出新外王(民主)。放开这种开出是否扭曲了儒家、是否牵强造作不谈,这一努力的价值,即使成功,也很值得怀疑。因为它所达到的极致,也只不过是儒家可以是自由民主的真诚的拉拉队成员,对自由民主的批评与建设性贡献极其有限。我们也因此完全可以只读康德,不读儒家,在政治制度建设上,似乎也不会丢掉什么。

体会到这一点,蒋庆近年致力于政治儒学,要给出儒家不同于西方自由民主的一套制度 。但是,他所理解的儒学,乃是基于他对汉代公羊学的一种(很有争议的)解释。更重要的是,他对他所提出的儒教三院制的优越性的论证之主要方式,可以说是“因为它是儒教的,所以它是好的”。这种论证,除了能说服儒教———或者更准确地说,蒋氏儒教———信徒外,难以服人。并且,与此相关,他对其三院制之优越性与必要性的另一论证是,自由民主基于西方文化,即基督教,而中国乃儒教国家,因此无法采用自由民主,而必须采用基于儒教的政体。这一论证,问题之一是中国是否(蒋氏)儒教国家?虽然说“独尊儒术”,但是儒家(更不用说蒋氏之儒教)是否是传统中国唯一主流意识形态,很难讲。经过百余年对传统的肆意践踏,很难说当今中国人还保存有多少传统价值。问题之二是,尽管自由民主产生于西方,但是否它只能在西方生长?马铃薯生于美洲,但是现在却是全球人桌上的食物。第三,这一论证看似原教旨,但是违背了早期儒家视儒学为普适价值、适合所有“华夏”之人(这里“华夏”并非族群,乃是文明)、甚至包括蛮夷的信条。

因此,与新儒家不同,本文致力发掘儒家理想政体与自由民主之不同,并进一步给出这种政体优越性的论证。与蒋庆不同,本文的优越性论证,乃普适性论证。这里的儒家理想政体,无论对于儒家、中国人,还是对于世界上所有人都是更好的。

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本文着重于对当下自由民主制度的批评,但是并非对其全盘否定。下面批评的核心,乃是一人一票的普选制。但是自由民主的其他成分,比如法治(宪政)、权利(自由)等,问题较少,可以基本接受。当然,儒家如何不改变自身特点来接受法治与权利,也是个大问题。关于这一点,笔者也认为新儒家为此太过削儒家之足,适西方之履,并认为可以有更保持儒家根本精神的认可宪政与自由的方式。对此笔者已有论述,不再重复。

儒家是个大传统。因此,谈论“儒家”,很容易落入大而无当的境地。本文所论儒家,将基于《孟子》。之所以选择《孟子》,是因为:第一,它是公认的儒家经典之一,至少代表了儒家内部的一个主流传统,而不是为了作者“欲加之罪”,而从两千年儒家传统的犄角旮旯的尘土下翻检出来的;第二,它比《论语》在论证上更详尽些,这使得我们的解读不至于被认为过于随意。因此,贯穿本文,凡提到“儒家”,我们所指的是基于对《孟子》解读的思想,而不是泛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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