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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李”排名之争的思考

时间:2022-03-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杨”“李”排名之争的思考某县在选举县人大代表时,有个选区按规定程序提名的两名候选人,一位姓杨,一位姓李。在公布候选人名单时,出现争执。姓杨的提出要把杨排在前,理由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的《现代汉语词典》检字表,“杨”在“李”前面。另外,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年3月出版杨新农主编的《县乡人大选举工作程序与方法》一书第411页,“杨”也排在“李”前面。
关于“杨”“李”排名之争的思考_点滴集

关于“杨”“李”排名之争的思考

某县在选举县人大代表时,有个选区按规定程序提名的两名候选人,一位姓杨,一位姓李。在公布候选人名单时,出现争执。姓杨的提出要把杨排在前,理由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的《现代汉语词典》(1979年12月修订第2版)检字表,“杨”在“李”前面。另外,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年3月出版杨新农主编的《县乡人大选举工作程序与方法》一书第411页,“杨”也排在“李”前面。而姓李的提出,“中央的名单是‘李’排在‘杨’的前面“。当时,县选举委员会请示了上一级人大有关部门,答复是参照中央的排列顺序。这样在正式组织选举时,李姓排在前,杨姓排在后了。姓杨的候选人,坚决不服,表示要“打官司”。后来,这个选区是姓杨的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最终他也就再没有去“打官司”。

这一“杨”、“李”排名之争的事件,引发了几点思考:

一、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广大基层群众参与民主决策、民主选举的意识越来越强。选举人大代表,不但关注选什么样的人,也关注具体的像候选人排名次序这样的具体问题。这对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来说是值得庆贺的事。

二、由选民直接选举县(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不同于选举单位的选举。每个选区最多只能选出三名人大代表,大部分只选举一名人大代表。所以,候选人对排序非常重视。在实际中,排名在后的候选人不能当选的事曾有所发生。而选举单位选举人大代表,少则十几个,多则几十个。某选举单位也发生过选举20名上一级代表,据分析,由于人大疏忽,投票时姓名笔画较多另排一行的十位候选人都少得了一票,而有一位候选人就因少这一票未能过半数落选。这次选举因应选人数没有选够,又组织了另行选举。这说明组织选举是一项非常严肃而要求又十分细致的工作,一定要做实、做细、做好。

三、“按姓名笔画顺序排列”,法律没有规定,地方性法规有具体规定。不论人大选举还是党内选举,在制定选举办法时,必须明确规定“候选人一律按姓名笔画顺序排列”。笔者曾就这一问题致函某编辑部最终没有得到答复。中央一级、省一级不论人大选举还是党内选举,都是“李”排在“杨”前,不知这样排列的根据是什么,笔者认为就对此加以明确。

发表于《人大研究》2007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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