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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的主要特征

时间:2022-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浙江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数由1953年的154.74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755.86万人;65岁及以上老人由91.51万人增加到508.17万人。可以看出,浙江农村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在高于城镇的同时,差距在逐步扩大。分地区比较,2010年浙江11个设区市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温州市最小,60岁及以上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分别只有11.05%和7.62%,比全省平均水平低2.84和1.72个百分点。图2.4 2010年浙江60岁及以上老人健康状况
人口老龄化的主要特征_2010浙江省人口普查重点课题及优秀论文集

(二)人口老龄化的主要特征

由于我省人口基数大、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同时受政策因素的长期影响,人口老龄化呈现以下显著特征。

1.老年人口增长速度明显快于总人口增长速度

自1953年以来,不管是以60岁还是以65岁为老年人口起点标准,浙江老年人口年均增长速度均高于同期总人口的年均增长速度。其中从1990年至2010年的3次普查情况来看,浙江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年均增长速度分别为3.07%、2.79%和2.92%;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年均增长速度为2.97%、3.77%和2.17%,均明显高于总人口年均0.80%、1.03%和1.71%的增长速度(见表2.2)。

2.老年人口数量庞大,高龄化趋势日益明显

随着老年人口总数的增加,高龄老人数量不断扩大。浙江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数由1953年的154.74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755.86万人;65岁及以上老人由91.51万人增加到508.17万人。1953年和1964年,全省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口总数分别只有6.99和9万人,到2000年和2010年,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总数已达59.26和107.30万人。从2000年到2010年的10年间,全省高龄老人增多了48.04万人,增长81.07%,年均增长速度达6.12%,远高于同期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高龄老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953年的0.31%提高到2010年的1.97%。

表2.2 历次普查浙江省总人口和老年人口增长速度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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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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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老年人口比重农村高于城镇,欠发达地区高于发达地区

1990年,浙江农村60岁及以上、65岁及以上和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0.51%、6.94%和0.97%,分别比城镇高0.42、0.38和0.05个百分点,城乡间的差距不大。至2000年,农村60岁及以上、65岁及以上和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4.49%、10.59%和1.55%,比城镇高4.41、3.42和0.53个百分点。至2010年,农村60岁及以上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提高到了18.89%和12.97%,分别比城镇的10.78%和7.80%高8.11和5.90个百分点;80岁及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比例,农村为2.82%,城镇为1.45%。可以看出,浙江农村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在高于城镇的同时,差距在逐步扩大。

分地区比较,2010年浙江11个设区市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温州市最小,60岁及以上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分别只有11.05%和7.62%,比全省平均水平低2.84和1.72个百分点。除温州外,宁波市和杭州市是老年人口比重较小的市,60岁及以上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分别是13.26%、13.40%和8.61%、9.02%。衢州市和丽水市是老年人口比例最高的市,60岁及以上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17.95%、16.62%和11.97%、11.69%,分别比全省平均水平高4.06、2.73和2.63、2.35个百分点。老年人口比重最高的衢州市和最低的温州市比较,60岁及以上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相差6.90和4.35个百分点(见表2.3)。

表2.3 2010年全省和11个设区市人口年龄构成和抚养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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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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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庭代际联系减弱,独居老人比重较高

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2010年,浙江家庭户有1885.40万户,每个家庭户的平均人数有2.62人,而1990年和2000年家庭户均人数分别为3.46人和2.99人。2010年,全省家庭户中有4人及以上的户比重为21.33%,比2000年的31.20%下降了近10个百分点。可以看出,家庭结构向小型化发展。在家庭结构小型化的同时,代际联系正在减弱,2010年全省一代户和二代户占87.56%,三代及以上的户仅占12.43%(见图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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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3 2010年各家庭户类别的比重

全省有60岁及以上老人的家庭户有529.82万户,占全部家庭户的28.10%,其中有一个60岁及以上老人的户占60.02%,有二个60岁及以上老人的户占39.18%,有三个及以上老人的户占0.80%。有老人的全部家庭户中,只有一个老人的单身户占22.00%;只有一对老夫妇的户占22.99%,两项合计,即只有老人单独生活的户占44.99%。从城乡比较看,农村单身老人户、老人户与未成年的亲属户比重均高于城镇。2010年农村60岁及以上单身老人户的比重为24.15%,比城镇高4.59个百分点。

5.身体不健康或生活不能自理老占12%以上,城镇老人健康状况略好于农村

根据六普长表资料分析,2010年全省60岁及以上老人中,身体健康的占52.78%,基本健康的占35.05%,两项合计为87.83%。不健康但生活能自理的占9.80%,生活不能自理的占2.37%,两项合计为12.17%(见图2.4)。分城乡看,城镇老人健康状况略好于农村,城镇健康和基本健康老人的比重为90.66%,比农村高5.36个百分点。分各年龄组情况看,城镇和农村健康和基本健康老人的比重低于80%的年龄阶段有差别,城镇老人健康和基本健康比重开始低于80%的在80至84岁年龄段,而农村则在75至80岁年龄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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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4 2010年浙江60岁及以上老人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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