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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的道德义务

时间:2022-05-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护士的道德义务是指在护理工作实践中,护士对患者、对社会应尽的职业责任和义务。我国的《护士条例》对护士的法律义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的法律义务也是护士应当履行的最基本的道德义务。这不仅是护理人员的道德义务,也是法定责任。患者有知情的权利必然要求医护人员履行告知的义务。

二、护士的道德义务

护士的道德义务是指在护理工作实践中,护士对患者、对社会应尽的职业责任和义务。护士的道德义务把护士对患者和社会的责任变成自身的内心信念和道德习惯,使护理工作者自觉地履行对患者和社会的义务,并使自己的道德境界不断升华,把救死扶伤当做自己的天职,不以恩赐者自居,不以报偿为条件,从而促进护理事业的健康发展。我国的《护士条例》对护士的法律义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的法律义务也是护士应当履行的最基本的道德义务。

(一)遵守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的义务

护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是护理科学的要求,也是被护理工作实践证明了的科学、有效的行为准则,是充分利用护理资源、提高护理质量、维护患者健康的重要保证。因此,护理人员在临床护理实践中要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这不仅是护理人员的道德义务,也是法定责任。《护士条例》第16条规定: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在护理实践中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在执业中应当正确地执行医嘱。执行医嘱是护理人员的主要工作原则。正确地执行医嘱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医嘱是正确的。在执行医嘱时,必须确认医嘱是正确的、对患者是有利的。错误的医嘱会给患者的健康带来损伤,护理人员应当拒绝执行这样的医嘱并及时向相关人员和部门汇报。二是执行要正确。要求护理人员必须正确理解医嘱,不能似懂非懂甚至误解;同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范的要求和步骤执行医嘱。

2011年3月2日,33岁的产妇伍某在四川省彭州市妇幼保健院等待生产时,护士长梅瑛为其实施静脉注射。注射不久伍某就感觉不适,并告诉护士长梅瑛,但没有引起重视。当液体输入100ml时,伍某感觉手臂酸麻疼痛,头脑昏昏欲睡。她想“会不会是药水有问题”,随即下意识地打起精神,慢慢坐起来朝输液瓶看。当她看到输液瓶标签上清楚地显示“75%医用酒精”字样时,顿时吓出了一身冷汗并急忙呼喊护士。这时梅瑛才知识自己误把酒精当做了生理盐水。院方急忙为产妇实施了剖宫产手术,产下的女婴呼吸急促,随即转往成都市妇儿医院治疗。事后,梅瑛悔恨不已:由于自己没有严格执行“三查七对”操作规范,一起本不该发生的医疗事故还是发生了。

(2)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应当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3)应保证护理记录的真实、完整。护理人员必须客观公正地记录患者的护理情况和治疗用药情况,不能有丝毫的虚假和不实,更不能出于个人目的私自篡改病历。并且要对这些记录按规定妥善保存。

《护士条例》第17条规定: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二)尊重患者的生命、尊严、隐私、信仰及风俗习惯的义务

患者的平等医疗权要求护理人员对于不同出身、地位、收入、容貌、宗教、种族、信仰的患者要努力做到平等相待。每一位到医院治疗、寻求帮助的患者其生命和权利都是平等的,其尊严、隐私、信仰和风俗习惯也理应得到护理人员的尊重和平等对待。患者个人的健康需求或不尽相同,但在人格被尊重方面是相同的。

(三)解除患者痛苦的义务

护理人员解除患者的痛苦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悉心照料,使患者尽早脱离疾病的折磨,恢复健康,解除患者身体上的痛苦;二是注重精神上的抚慰和心理护理,解除患者心理和精神上的痛苦。特别是对于临终的患者更是要强调精神上的护理,这样才能使得患者在人生的最后时段安详平和地离开人世。随着现代生活的发展,解除患者精神上的痛苦日益受到重视,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衡量护理质量高低的一个重要指标。

(四)知情告知的义务

患者有知情的权利必然要求医护人员履行告知的义务。在医疗护理工作中应告知的内容有:①向患者介绍医院规章制度中与患者权益相关的内容。②说明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计划、方案,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③向患者告知在诊疗过程中其应该配合的行动和方式。④如实回答患者就其疾病的治疗方法的利弊、临床转归、预后等方面的咨询。⑤详细介绍药品的服用方法、医疗器械的使用方法。⑥详细告知患者出院后应注意的事项、院外治疗的方法、复诊时间和需要携带的资料。⑦如实告知诊疗措施和药物的毒副作用。⑧如实告知患者手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意外情况,以及可能采取的预防、避免和补救的措施;告知术后的并发症、后遗症及其预防和补救的方法。⑨在实施新的实验性临床医疗方法时,应如实告知该种方法的理论依据、成熟程度、风险概率、其他临床试验的结果等信息。⑩如实告知可供选择的治疗方式及各自的利弊,以及选择其中某种治疗方式的理由等。这些都是常规性的内容。在不同的科室,告知的内容会有各自科室的特点。为履行好自己的义务,护士有义务经常总结并在工作中完善告知的内容。

(五)尊重患者自主决定的义务

患者的自主决定权是人的自由权的基本体现。尊重患者的自主决定权要求护理人员切实履行告知的义务,这是实现患者自主权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实现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保障。只有护士全面如实地告知患者自身疾病的情况、实施的护理方案、方案的优缺点和可能给患者带来的不适与伤害,才能保证患者在真正知情的基础上自主决定医疗护理的决策。同时还要求在患者和家属征求医护人员的建议时,医护人员要注意避免带有主观倾向性和暗示性的语言,要客观、全面地给出建议,这样患者才能根据自己的评价做出符合自己意愿的真实判断。

(六)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

在护理活动中由于了解病情的需要,患者常常向护理人员提供各种隐私。对此,护理人员既不能随意向他人泄露,更不能作为谈笑资料加以宣扬,应该做到守口如瓶。《护士条例》第18条规定: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可见,保护患者的隐私既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义务。

(七)发展护理科学的义务

要使护理科学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提高护理理论和技能水平,促进健康恢复,增强人体健康水平,需要广大护理人员刻苦钻研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具有一种献身、求实、创新的精神。而这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事业,护理人员应以执著的精神认真研究,用毕生的精力去为之奋斗。

(八)为社会社区服务的义务

“防病治病、救死扶伤”向来就是医务工作者的传统美德。因而,树立全民健康生活理念、提高全民健康水平、预防和应对流行性疾病及自然灾害便是医务工作者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护士也应义无反顾、积极主动地为社会、为社区居民尽自己的义务。具体包括宣传防病治病知识、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进行康复指导以及在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医疗救护等。这不仅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

护士的道德义务要求广大护士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的道德意识,这种服务是无条件的,是不讲代价和报酬的。有的义务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如果不履行,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护士条例》第19条规定: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护。

《护士条例》第31条规定,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一)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二)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未依照本条例第17条的规定提出或者报告的;(三)泄露患者隐私的;(四)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护士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事故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课后习题

一、简答题

1.患者的道德权利包括哪些内容?

2.患者的道德义务包括哪些内容?

3.护士的道德权利包括哪些内容?

二、论述题

1.试述护士的道德义务。

2.试述护士履行告知义务时的告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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