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微生物危害风险评估

微生物危害风险评估

时间:2022-04-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评估是临床实验室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之一,应与生物安全委员会成员一起进行评估,其最重要的依据是“病原微生物的危害程度分类”。实验室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计划开展工作的生物安全水平级别,选择合适的个体防护装备,结合其他安全措施制定标准操作规程,并提醒工作人员操作感染性物品时注意生物危害风险,做好风险控制。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类是基于微生物的致病性、传播方式和宿主范围作出的分类。

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评估是临床实验室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之一,应与生物安全委员会成员一起进行评估,其最重要的依据是“病原微生物的危害程度分类”。实验室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计划开展工作的生物安全水平级别,选择合适的个体防护装备,结合其他安全措施制定标准操作规程,并提醒工作人员操作感染性物品时注意生物危害风险,做好风险控制。

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类是基于微生物的致病性、传播方式和宿主范围作出的分类。我国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按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我国的《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对微生物的危害也有一个分类,其分类等级与WHO《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三版)(2004)基本一致,将微生物的危害程度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由一级至四级危害程度递增。这两个分类系统都是分为四类,但危害程度的方向是相反的。

危害等级Ⅰ(低个体危害,低群体危害):不会导致健康工作者和动物致病的细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虫等生物因子。

危害等级Ⅱ(中等个体危害,有限群体危害):能引起人或动物发病,但一般情况下对健康工作者、群体、家畜或环境不会引起严重危害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感染不会导致严重疾病,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并且传播风险有限。

危害等级Ⅲ(高个体危害,低群体危害):能引起人类或动物严重疾病,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但通常不能因偶然接触而在个体间传播,或能使用抗生素、抗寄生虫药治疗的病原微生物。

危害等级Ⅳ(高个体危害,高群体危害):能引起人类或动物非常严重的疾病,一般不能治愈,容易直接或间接或因偶然接触在人与人,或动物与人,或人与动物,或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病原微生物。

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评估的要素主要包括病原微生物或毒素的毒力与致病性、生物稳定性、传播途径、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病原微生物的地方流行性、有效的疫苗和治疗方法的可用性等。我们对未知微生物的危害程度的评估应当采取更为保守的处理方法:①只要标本取自患者,均应当遵循标准防护方法,并采用隔离防护措施(如手套、防护服、眼睛保护);②处理此类标本时最低需要二级生物安全水平的基础防护;③标本的运送应当遵循国家和(或)国际的规章和规定。此外,诸多信息有助于评估处理未知微生物的危险,这些信息包括:①患者的医学资料;②流行病学资料(发病率和死亡率资料、可疑的传播途径、其他有关暴发的调查资料);③有关标本来源地的信息;④在暴发病因不明的疾病时,应由国家主管部门和(或)WHO制定并公布适当的专门指南,指导标本应如何运输以及在标本分析时应按何种生物安全水平执行。

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危险程度评估包括诸要素:①操作所致的非自然途径感染;②病原微生物的种类和来源;③操作病原微生物的浓度;④高风险实验操作;⑤涉及动物的病原微生物实验操作;⑥工作人员的素质。

(陈 兴 李贵霞)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