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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享模式建构的必要性

时间:2022-02-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前,浙江省基本已建成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极大地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水平。但是,尽管如此,公共文化服务还仍不尽如人意,与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
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享模式建构的必要性_公共文化服务:制度与模式

一、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享模式建构的必要性

近年来,浙江省十分注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订出台了系列扶持公共文化建设的政策文件。2000年制订并颁布了《浙江省建设文化大省纲要》,2003年浙江被中央确定为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2005年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作出《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2008年省委制订出台《浙江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纲要(2008—2012)》,2010年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强调推进生态文化的物质载体和活动载体建设。当前,浙江省基本已建成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极大地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水平。但是,尽管如此,公共文化服务还仍不尽如人意,与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整体提升下的有效供给不足

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失衡现象是公共文化有效供给不足的重要表现。作为满足精神需求的文化产品应具有丰富多样、适合不同年龄和不同层次群众不同需要的特色。然而现实的景象是,公共文化产品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图书、报刊、体育活动场所及其器械等都由上级规定,统一采购和配置。由于产品供给的单调,不能满足农民群众的需求,导致各级政府尽管增加了对公共文化产品的投入,而人民迫切需要的文化产品却得不到提供。结果是,公共文化设施的利用率不高,农家书屋的书基本没人借阅,政府送的电影无人观看,体育活动室的设施也基本处于一种摆设的状况。

(二)公共文化资源空间配置的“结构性失衡”

“十一五”期间,浙江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的要求,先后推进了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新农村书屋、文化扶贫等一系列文化惠民工程。城乡公共文化建设获得了迅速发展,但是还远未达到公共文化“均等性”目标。首先表现在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不均等上。与城市公共文化设施相比,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明显较少、覆盖率也明显偏低。其次,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表现出了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特征。在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的杭州、宁波等部分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较大、公共文化发展也较为活跃,而在经济发展水平较差的丽水、衢州等地,文化建设投入较少,公共文化的发展则普遍较为滞后。全省各市2009年图书馆新书购置的费用,最高的杭州市是最低的丽水市的19倍。

(三)公共文化供给模式单一,社会化主体参与缺位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下,我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往往都是由政府垄断。这导致公共文化资源无法均等配置,有限资源的利用率也较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许多地方尝试进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方式多样化的探索,如宁波市鄞州区2009年3月实施“天天演”文化惠民工程文化部门通过向专业的文化中介公司一一和盛公司一一集中采购,走公共文化外包的新路子,为全区群众提供演艺服务。但总体而言,当前资金投入、文化产品生产主要仍依靠政府,社会化、市场化还不够全面和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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