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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稳步推进“退租还教”,切实缓解招生入学高峰压力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基于坚持稳步推进“退租还教”的方针和“十一五”期间大力推进“退租还教”的成功经验,“十二五”期间,我们将重点放在收回可用于幼儿园和小学办学的教育资源上,主动思考,提前计划,充分估计困难,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在推进的过程中基本形成了4条主要的策略和途径。经过不懈努力,“退租还教”工作在艰难中不断推进,截至2015年11月,“十二五”期间完成“退租还教”共55项,收回并用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建筑面积达到40297平方米。

基于坚持稳步推进“退租还教”的方针和“十一五”期间大力推进“退租还教”的成功经验,“十二五”期间,我们将重点放在收回可用于幼儿园和小学办学的教育资源上,主动思考,提前计划,充分估计困难,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在推进的过程中基本形成了4条主要的策略和途径。

一、宣传教育的社会职能,强调公益性,按期终止租赁合同

因特定历史时期遗留的一些问题,许多出租出借的房产整体或部分占用了校舍资源,而入园入学高峰居高不下又使得自身可调配的教育存量资源捉襟见肘,加上大规模的“校安工程”需要在系统内备足资源供一大批学校轮流办学过渡,因此“十二五”期间的“退租还教”更多的是为了尽可能满足新增办学点和过渡办学点的用房。为此,资产中心提前制定计划,提前通知承租方(人),主动上门宣传,争取对方的理解和配合,明确了一批租赁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并且按期或适当延期后收回了房屋资产,交给学校投入使用。

二、按照轻重缓急,通过协商调整承租地点,如期收回急用资源

对于出租出借房产位于教育资源相对较为紧缺的个别街(镇)的情况,我们与承租方(人)积极沟通协商,提供位于其他地段的资源供其搬迁过渡,既达到了收回急用资源的目的,也兼顾了租赁合同的严肃性和承租方(人)的实际困难。

三、为满足扩班扩容需求,提前“回租”房屋,有力补充“热门”学校的办学空间

早期的一批学校联建房,投资建房单位50%无偿使用权期限一般都较长,而相关学校在入学高峰压力面前已再无潜力可挖。在教育局领导的决策和大力支持下,我们积极主动地与投资建房单位协商谈判,根据对方目前的年租金收益和尚有的使用年限,以租金补偿的方式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其无偿使用权(简称“回租”),较大程度上扩充了一些“热门”学校的校舍体量。

四、对于确实无法协商解决的“退租”难题,尝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少数承租方(人)因各种各样的原因不愿按期退租还地,不遵守和履行合同约定,并且蛮不讲理,甚至威胁资产中心工作人员。对此,我们积极发挥单位法律顾问的作用,在履行正式约谈、寄递律师函等程序仍然无效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请诉讼,直至判决后申请司法执行。

经过不懈努力,“退租还教”工作在艰难中不断推进,截至2015年11月,“十二五”期间完成“退租还教”共55项,收回并用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建筑面积达到40297平方米。2015年,在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教育局完成了本系统房屋资产和出租出借清理工作,在清点自查、上级核查、整改清理的基础上,修订了《徐汇区教育局房屋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今后,出租出借管理工作还将长期存在,并且将迈入越来越规范的轨道。

(撰稿人:邵小庆 审稿人:刘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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