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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资产清查结果的分析与处理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重点应分析闲置资产的比重及成因。因此,在资产清查后,要对资产管理状况必须进行认真的分析。对流动资产的盘盈原因要进行认真的分析,并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流动资产盘亏是指在资产清查中,通过实地盘存核实发现的流动资产实存数量低于其账面数量。

第七节 学校资产清查结果的分析与处理

一、资产清查结果的分析

资产清查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摸清学校资产的现状,而且要通过对资产的清理核实,了解资产的使用效果及管理状况,针对问题,采取措施,加强管理,提高资产的营运效益。因此,对资产的清查结果必须进行认真的分析,以便掌握情况,总结经验,制订计划,进行决策。其必要性主要在于:1.通过分析,摸清资产的存量、结构、增减变化情况及其原因,有利于发挥资产的潜力,保障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2.通过分析,摸清资产的利用状况,有利于掌握资产营运效益,合理地规定需要占用资金的数量,控制资金的合理分布和加快资金的周转速度,提高资金的利用效果,并为促进资产的合理流动提供可靠的依据;3.通过分析,摸清资产管理中的经验,找出管理不善的原因,有利于改善资产的管理,健全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一)资产存量增减的分析

资产存量增减分析的内容应包括学校所有资产增减变动的情况,重点要对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增减变化进行认真分析。

固定资产的增加有自行购建、建设学校转入、其他单位调入、改建扩建、更新改造、从国外引进以及盘盈等。固定资产的减少有调出、盘亏、毁损和清理报废等。对调入、调出的固定资产要分清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对无偿调出的固定资产,要查明是否符合制度规定。不论是固定资产的增加和减少,都要从实物量和价值量两个方面进行分析,查明增加和减少的原因,以全面了解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对流动资产增减变动的分析,不仅要查明流动资产增减的净额,而且要具体分析各项流动资产增减变动的数额及其产生的原因。对流动资产中的存货,要从实物量和价值量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并具体分析各种库存有无超储积压。

对资产存量增减变动进行分析,其目的是要摸清资产存量的底数,掌握资产增减情况,了解资产布局、使用效益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原因,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措施,并为所有权界定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对资产存量增减变动的分析,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不论资产的分布状况如何,凡学校拥有的全部资产,均在分析范围之内,包括本学校占用的资产,出租、出借的资产,以及暂时拨付或支援所属学校或其他学校的资产;

2.资产存量的计价应按学校账册中记载的实际成本计算;

3.反映的问题要准确真实,特别要认真核实增减的数量,决不允许多报或少报。

对增减变动原因和责任的分析,要更具体深入,实事求是。

(二)资产利用状况的分析

资产利用状况分析的内容主要有:

1.固定资产结构的分析。固定资产结构是指学校全部固定资产中各类固定资产的比重。由于各类固定资产在教学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同,结构变动会影响整个固定资产在教学中发生的效果,所以必须对固定资产的结构进行分析。其目的在于督促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充分挖掘现有固定资产的潜力,促进教学发展和商品流转。

学校固定资产结构分析的内容包括:教学用固定资产及非教学用固定资产占学校全部固定资产总额的比重及其与原有指标间的差异和原因;在用、租出、未使用、不需用、封存的固定资产各自在全部资产总额中的比重及变动的原因。重点应分析闲置资产的比重及成因。

2.固定资产新旧程度的分析。反映固定资产新旧程度的指标有固定资产损耗率和固定资产净值率。

固定资产损耗率是指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余额对固定资产原值的百分比。损耗率越大,表示固定资产的可使用程度越小,即新的程度越低;反之,表示可使用程度越大,即新的程度越高。

固定资产净值率是指固定资产的净值(折余价值)对固定资产原值的百分比。它以固定资产还可使用的价值,反映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它与固定资产成新率是一致的。

净值率越大,表示固定资产新的程度越高;反之,表示新的程度越低。它同固定资产损耗率分别从不同角度反映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在分析固定资产新旧程度时,通常采用固定资产净值率。

3.固定资产利用效果的分析。固定资产利用效果是指学校固定资产数量和利用固定资产所取得成果之间的比例关系。学校固定资产数量所提供的成果越多,或者学校成果占用的固定资产数量越少,表示利用效果越好;反之,表示利用效果越低。计算利用效果的固定资产数量可以按全部固定资产原始价值或折余价值计算,也可以按某种设备的台数、房屋或场地的面积计算实际利用固定资产所取得的成果,可以按产量计算,也可按产值计算。

资产利用状况的分析除上述几个方面外,还包括:流动资产的利用效果和多余积压的情况和原因;无形资产投入情况及实际产生的效益和原因;全民所有制所属集体学校占有和使用国有资产的情况和原因等。

(三)资产管理状况分析

学校拥有的资产能否充分发挥自身的效用,取得较好的营运效益,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资产的管理状况。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既有已经投入的固定资产长期不入账的问题,也有拆除、报废的固定资产长期不冲账的问题,还有对大量往来账物没有及时清理的问题等等,从而形成大量账外资产,引起账实不符、虚盈实亏,大量资产流失。因此,在资产清查后,要对资产管理状况必须进行认真的分析。

资产管理状况分析的主要内容有:学校在资产管理、使用、变动和处置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资产账实脱节的程度及其原因;资产管理制度方面的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等等。

(四)资产盘盈盘亏的分析

1.固定资产盘盈的分析。固定资产盘盈是指在资产清查中发现的未曾入账或超过账面数量的固定资产。包括未入账的购建固定资产、未入账的调入固定资产、未入账的捐赠固定资产、账面报废核销而实物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等。

对清查出的各种盘盈固定资产,要按国家规定计价入账。学校要将盘盈的情况认真进行整理、分类和汇总,对盘盈的原因要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2.固定资产盘亏的分析。固定资产盘亏是指资产清查中发现的有账无物或少于账面数量的固定资产。包括丢失、毁损、报废或转卖而未经批准核销冲减等。

学校对固定资产的盘亏,要认真分析共性和发生的原因,明确责任,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3.流动资产盘盈的分析。流动资产盘盈是指在资产清查中,通过实地盘存核实发现的流动资产实有数量大于其账面数量,通常表现为各种库存物资的溢余。

流动资产盘盈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学校日常管理和核算方面的问题,都可能使流动资产的实存数高于账面数量。对流动资产的盘盈原因要进行认真的分析,并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

4.流动资产盘亏的分析。流动资产盘亏是指在资产清查中,通过实地盘存核实发现的流动资产实存数量低于其账面数量。

由于流动资产品种繁多,收发频繁,在日常收发中,可能会发生计量差错和记账差错;在保管过程中会发生自然损耗或贪污盗窃等等,从而造成实际库存低于账面结存。

流动资产除了发生实物形态的盘亏以外,还可能发生价值的损耗。一是流动资产的有形损耗,即实物依然存在,使用价值受到了破坏,由此带来价值的耗损,如材料、产品的霉烂、变质、硬化、生锈等;二是流动资产的无形损耗,即使用价值未改变,而价值却相应贬低,如材料、产品由于积压、滞销而贬值等。学校要对流动资产盘亏损失的各种原因进行深入的分析,要查明是人为的、自然灾害造成的,还是其他方面的原因,并分清责任,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或建议。

(五)潜亏情况的分析

潜亏是指学校没有纳入年度收支决算,而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开支和流动资产损失。主要包括各种存货盘亏和损失,其他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未处理的各种挂账损失。

对清理出来的潜亏,要逐项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国家规定及时进行处理,从而真实地反映学校财务经营面貌,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分析的内容包括:潜亏的各种表现,分清是应收未收、应补未补,还是其他情况;潜亏的成因,分清是由于管理不善,还是政策上的原因、历史上的原因,或其他原因等。

二、资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资产清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通过分析,必须及时作出处理。资产清查结果的处理,应按照“谁的问题谁负责处理”的原则来进行。对清查出来的各种问题,不论是属于资产管理制度方面的问题,还是属于资产流失方面的问题,只要责任在学校的,都要由学校负责处理,属于学校决策错误、管理不善造成的,应由学校自行消化,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处理。对某些确属政策性原因或客观原因造成的损失而现行政策尚无明确规定的,要留待清产核资后期,由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政策后再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要按照改革的精神来处理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并且通过处理已经出现的问题来促进改革,把处理和改革结合起来。对清查出来的问题,处理一定要积极,绝不能因为处理难度大而畏缩不前,更不能因为有些问题的处理可能影响学校的利益而采取回避甚至隐瞒的态度,应该实事求是,以全局为重。处理一定要及时,问题处理得越及时,解决得越快,就越有利于使学校的资产管理工作步入正轨,越有利于正确解决国家与学校之间的经济关系。但是,积极及时,不等于草率匆忙,问题既要解决得快,又要解决得好,一定要采取慎重稳妥的态度。凡是国家有政策规定的,一定要按政策规定办事;凡是没有政策规定可循而属于学校可自行处理的,要从实际出发,妥善处理。

下面着重介绍有关资产盘盈、盈亏处理的规定和方法。

(一)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处理

1.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理

(1)学校在资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和资产的新旧程度入账。

在会计账务处理上,应先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账户,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再正式入账。

(2)对过去学校法人财产关系不明确的,通过资产清查,经协商已经明确产权关系的。要相应增加学校固定资产。

(3)接受捐赠而未入账的固定资产,经审查批准后,要正式入账,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4)在清产核资期间,清查出来的学校各项账外资产只要及时清查入账,对此,在财务检查和审计中不再追究违纪责任。

2.固定资产盘亏的处理

(1)资产清查中盘亏的固定资产,报废的固定资产,或由于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扣除残料和保险公司赔款后,先列“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账户,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批后,再冲减有关“固定资产”账户。

(2)对于长期挂账、数额超过本学校固定资产总额的固定资产损失,学校应专项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清产核资机构共同批准后,作减少固定资产管理处理。

(3)由于社会技术进步,必须以先进设备替换的落后设备及能源消耗高于国家规定应予淘汰的设备,在新设备替换后,经主管部门批准予以报废,冲减有关“固定资产”账户。

(4)用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向外投资,收回的投资额与投出的资金有差额时,经各有关部门批准后,冲减或增加“投资收益”账户。如由于联营学校的盈亏在联营期满前未作分配,而收回的投资额与投出资金有差额时,其差额应作为长期投资的利润或亏损处理。

(二)有关流动资产盘盈、盘亏的处理

1.流动资产盘盈的处理

(1)对学校接受捐赠而未入账的流动资产,经审查批准后,正式入账,作为流动资产增加处理。

(2)随基建工程移交来的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未入账的,一律按现行价格作价入账。

(3)在资产清查中发现的各种盘盈流动资产在账务处理上,属当年发生的,经核实批准后,列入当年财务决算;属于以前年度发生的,应先转入“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经上级批准后,再正式入账。

2.流动资产盘亏的处理

(1)对材料在采购过程中的损失,库存物资、商品的定额内短缺及超定额盘亏和报废损失,经批准后,扣除残料和责任人赔偿后,分别进入有关成本项目,对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发生的非常损失,在扣除残料和保险公司赔偿后,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由事业支出负担。

(2)对于积压物资削价的损失,经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列入学校费用。

3.流动资产损失的处理

对坏账损失在取得债务方学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或法院等有关单位的书面证明,报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核销后,列入费用。

对于因客观原因造成的流动资产损失,按现行审批权限经审核后,可以冲减学校的净资产,不够部分冲销开办资金,并报同级政府清产核资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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