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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的内涵

时间:2022-03-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公正论的历史演绎可以看出,其公正内涵的人性根基由先天的人性决定论逐渐发展到对人类社会现实生活的积极关注,是人之社会性的必然选择,但人的自然性或社会性依旧存在分离的嫌疑。从“公正”词源分析,也能反映其内涵所包括的基本要义。这一词源表明,公正必须公平、平等、正义,并上升到法规的层面,可见其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

(一)公正的内涵

和其它人文社会科学概念一样,“公正”一词也是一个随着历史发展而呈现不同内涵的具体性概念。我们在分析公正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含义时,除了认识其具体所指之外,更重要的是要了解如此解释的人性基础是什么,这是因为,“人性对公正的不懈追求,就是要在人的世界中获得人所要求的人性价值,不断地实现人的价值和尊严、人的自由和解放以及人的全面发展”(25)。人性是公正的出发点和归宿,通过认识公正论的人性基础,就可以解读其公正的价值和意义。这样,我们就可以在论证普通人人性视野下的公正论时,确立其历史合理性。

早在古希腊时期,柏拉图就提出了自己的公正论,就是“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正义就是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别人的事”(26)。这是建立国家的总的原则,而这个公正原则确立的基础就是柏拉图先验的理念人性论,即人性是先天决定而不同的,有金、银、铜之分。公正就是每个人从事与自己的天性相匹配的职业,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安其位,无论是国家还是社会,才能和谐发展。霍布斯则超越了柏拉图的人性先天差异论,认为公正是建立在天性平等基础上的。“这种平等完全取决于这一点,即因为我们天生平等,谁也不应为自己获取比他应允给别人权利更大的权利,除非他是通过协议获得这种权利”(27)。其平等包括简单平等和比例平等,以实现分配领域的公正,在这里,霍布斯将公正纳入公共资源、公共利益的分配领域,此后的公正大都是从公共资源的分配来认识的。然而,虽然其公正强调平等,但这种平等是建立在人的先天人性假设上的,是一种自然决定论的公正。康德则从理性普遍立法意志的角度来阐述其公正理论的,他认为:“在不可避免地要和他人共处的关系中,你将从自然状态进入一个法律的联合体,这种联合体是按分配正义的条件组成的”(28)。即公正体现的是守法和应得的理性意志,从此以后,人们探讨公正就不再局限于先天的人性论,而是从人的自然状态走向人的社会必然,人是社会的存在,公正是为了维护社会健康发展而设计的分配原则。罗尔斯将分配公正视为社会正义的核心,他主张:“所有的社会价值——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自尊的基础——都要平等地分配,除非对其中的一种价值或所有价值的一种不平等分配合乎每一个人的利益”(29)。其平等包括处于优先地位的基本权利的自由平等和涉及社会经济利益分配的差异平等,无论哪种平等,其前提就是要把对个人权利的尊重和保护放在在首位,这是基于自然权利或正义的必然选择。显然,罗尔斯的公正论是建立在人性原初的理性协商的结果,人性不再简单地停留于自然或后天,而是一种有机的统一。从公正论的历史演绎可以看出,其公正内涵的人性根基由先天的人性决定论逐渐发展到对人类社会现实生活的积极关注,是人之社会性的必然选择,但人的自然性或社会性依旧存在分离的嫌疑。

从“公正”词源分析,也能反映其内涵所包括的基本要义。“在英语中,‘公正’(justice)源于希腊文dikē,指判官的仲裁或申辩者的主张符合正义女神特弥斯(Themis)的要求。据说,正义女神特弥斯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双眼紧闭,手持天平,象征着理性、公平地裁决,不受任何感官好恶和亲疏关系的影响”(30)。这一词源表明,公正必须公平、平等、正义,并上升到法规的层面,可见其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后来的“公正”词义基本上是在这些基本理解上延伸出来的。例如,现在有代表性的词典释义和“公正”词源关系密切,《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英语词典》中的“公正”义项主要包括:“①公平、正义。②法律制裁、审判。③用作高等法院法官的头衔。④使(犯人)归案受审”(31)。我国《辞海》对“公正”的界定为:“①人们从既定概念出发对某种社会现象的评价。亦指一种被认为是应有的社会状况。反映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地位和作用、行为和报应之间的某种适应关系。②一种道德要求和品质。指坚持原则,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法律、道德、政策等)实事求是地待人处事”(32)。从“公正”的词源不难看出,自古至今,公正之所以上升到法律层次来审视,就是因为公正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具有无可争议的权威,是人民共同认可并规范人们的言行的。因此,在认识公正的内涵时,必须从两个方面来认识,一是体现公正的具体规则是什么?二是践行公正规则对个体人性的发展有什么价值和意义?

从体现公正的具体规则来分析,公正就是平等。平等既包括体现生命尊严的基本权利和价值的绝对平等,也包括经济利益等社会资源的比例平等,即其“应得”要与付出、能力和追求等因素“相称”。从践行公正规则的个体来分析,公正就意味着正义,满足人自由、平等发展的需要,是从人性自身视角来认识的。“正义是一种普遍性的概念,是人类追求自由、平等的价值期待”(33)。个体追求公正,体现的是人的一种至善的德性,是一个具有正义感的生命体。对公正而言,当平等不能满足每个人的发展,甚至削弱、压抑个体的发展时,就需要正义来调整,以实现公正。因此,我们讲到公正,一般就指平等与正义。所以,认识公正,关键是如何理解人之生命的尊严和价值,以及如何理解人性的发展,从而确立平等与正义的原则。传统的人性观往往从静态的视角认为人的先天性与后天性是二元的,彼此达到既定的境界就不再发展,因而,建立在这种人性观基础上的公正论对个体而言大多是外在的、强加的,公正反而不能起到促进个体和社会发展的作用,不能为个体和社会所接受。因为它是人为设计的公正,想以公正规范人,达到公正设计者的目标;而非人内含公正、生成公正、公正与人性共生的公正理念,实现人人公正存在与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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