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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教育管理体制的特点与发展趋势

时间:2022-03-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管理上仍然坚持“以县为主”,投资上实行中央和地方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共担的体制,实行管理主体和投资主体相对分离,既有利于义务教育管理,也有利于保证义务教育投入的来源稳定,避免了因管理主体财政收入的波动而导致的经费投入不稳定,也避免了因管理主体间财力差距造成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的差异,从而有利于保障县域义务教育发展的均衡性。

第二节 县域教育管理体制的特点与发展趋势

我国县域教育管理体制的嬗变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管理和投入高度统一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管理和投入重心下移阶段(“以乡为主”时期)、管理和投入重心上移阶段(“以县为主”时期)以及管理重心稳定、投入重心上移阶段(“新机制”时期)。

自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的基础教育体制改革已逐步走向成熟。在2001—2006年期间,国家对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与投入体制的改革,使我国县域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特别是2005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改革和随后新《义务教育法》等文件的颁布,进一步明确了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和投资体制的界限。在管理上仍然坚持“以县为主”,投资上实行中央和地方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共担的体制,实行管理主体和投资主体相对分离,既有利于义务教育管理,也有利于保证义务教育投入的来源稳定,避免了因管理主体财政收入的波动而导致的经费投入不稳定,也避免了因管理主体间财力差距造成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的差异,从而有利于保障县域义务教育发展的均衡性。至此,我国县域管理体制已经逐步形成了较为明显的特点,并展现出改革的基本走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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