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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才学校的民主与法治实践

时间:2022-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应当说,陶行知及其育才学校的同仁是深谙民主与法治的原理的。陶行知在育才学校实行民主与法治,其宗旨在于培养未来参与民主政治的共和国公民,因而他对于整个学校的管理机构、权力分配、工作运行程序的框架设计,有意识地模拟了国家政治的大构架。

二、育才学校的民主与法治实践

陶行知在育才学校实行民主与法治的制度构建,几乎是对现代国家实行民主政治和法治的模拟:《育才学校公约草案》就是学校的“宪法”;参加学校集体生活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就是校内“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校务会议和学生自治会议作为权力机关行使“立法权”;学校指导组织和学生自治组织体系作为行政机关或行政组织行使“行政权”;校风纪委员会作为监察和裁判机关行使“司法权”。应当说,陶行知及其育才学校的同仁是深谙民主与法治的原理的。

民主与法治的理想相结合,会演化出许多具体的原则和制度,其中最重要的两点是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民主政治决定了国家的权力结构应该是分工制约关系:立法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是产生其他权力的基础和母体;行政权是执行法律、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权力,必须服从立法机关的法律;司法权是解决纠纷、惩罚犯罪的审判权,独立于行政权且服从法律。权力制约乃至法治的最终目的在于保障人的权利,而能为人民提供权利保障的恰恰是民主的法律,即真正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它“使公民的法律自由空间得以确定,行为的自由度也可以发挥到最大限度,从而有利于公民个人权利的充分行使”。[9]上述原则和制度,应当由作为法治基石的宪法来确立。

陶行知在育才学校实行民主与法治,其宗旨在于培养未来参与民主政治的共和国公民,因而他对于整个学校的管理机构、权力分配、工作运行程序的框架设计,有意识地模拟了国家政治的大构架。他在《育才学校创办旨趣》中说,国家是大集体,学校作为这个大集体中的小集体,应当“与这个大集体配合起来,然后我们的共同立法,共同遵守,共同实行,才不致成为乌托邦的幻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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